第四百八十三章 sm理论(2/2)

很多人以为sm只是少数人的“特殊”性癖好,其实它一点也不特殊,反而是非常普遍常见的,只是很多从事sm的人不自觉而已。十九世纪的性学家就已经注意到许多年轻情侣或新婚夫妇都会在性活动中包含各种形式和程度的抓咬捏捶或其他形式的激烈性爱,更多的人则使用角色扮演,用不同的配件装置器具来营造气氛。最常见的sm除了动作激烈狂暴外,还有口头暴力,例如在性行为中使用禁忌的语言、脏话或者以语言自贬或贬低对方等等。除了这些几乎人人均从事的sm“入门”外,sm还可以被进一步开发而达到更为繁复与仪式化的形式,媒体中常见的皮衣颈扣及捆绑等就是其中广为人知的例子。

看到这里,杨乐天居然对于洁刚才所做地那些事情有了一点理解的感觉,觉得这其实就是一种性爱取向罢了,并不和道德有关,当然了,杨乐天对于洁的道德也是不敢恭维的。不过这时候,杨乐天更多的是想到了自己,觉得自己曾经也在不自觉间有过一些sm的手段,就比如说,以前他对待曹芳,用那种暴力胁迫的手段,说到底,这其实也是一种sm,只不过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现在深入了解sm过后,他觉得当初使的就是一种sm的手段。再比如说,前几天他在做爱过程中对待小美的一些手段,像什么拍打屁股,掐扭乳头,这些不正是名副其实的sm嘛。

想到这里,杨乐天居然愈发的对sm感起兴趣来,于是继续看起网上资料来。sm的普遍性有其心理基础。弗洛依德认为在性压抑社会中,人们对於性有羞耻、嫌恶、痛苦、恐惧等心理,这些心理阻碍了性愉悦。可是“性变态”(亦即,非生殖的性)却有促进性愉悦的功能。例如,原本裸露是让人羞耻的,但是人们在性交时喜欢脱光衣服,就将羞耻转化为性兴奋。

同样的,喜欢口交的人可以把对性器官的嫌恶感转化为愉悦;喜欢sm的人则把原本连结到痛苦、恐惧、无助等心理的性活动转变成快感。这是一种很合理的心理机制。弗洛依德认为性变态克服了性压抑,因此反而不会因为性压抑而形成精神官能症。易言之,sm把侵犯与破坏的心理以仪式性的行为操演出来,反而比较不会有精神疾病。有心理医生说如果性活动过度依赖sm则是“病态”,这其实仍是预设了生殖模式为性活动的典范。但是热爱sm的人,就像性活动中热爱口交或裸露的人一样,没有什麽心理问题或不妥。

照这样说来,sm不应与性虐待混为一谈。性虐待(sexualabuse)是枉顾对方意愿而施行的身体侵害,sm却是在双方同意之下充分协商而进行的戏码。台湾许多性研究者将sm称为“愉虐恋”是很有道理的,“愉”就是以对方的愉悦为主要关注,“虐”则是双方在一定的仪式程序中建立起互动的角色和戏码。绝大多数的人多多少少都会玩一些愉虐的活动助兴,有许多人只有在某种清楚明显的权力支配之下,感觉到自身的全然无助,才能放松自我的僵化而得到快感。

事实上,愉虐恋正是在这个充斥各种不平等关系的社会环境中模仿或谐拟(parody)暴力及支配,并在协商过程中建立双方的信任感与亲密感,这和真实的暴力与支配大不相同。有些女性主义认为sm展现了男女不平等或男性暴力,这是对愉虐恋的误解,因为异性恋的sm并不一定男支配女顺服,而且在sm中真正主导整个过程的人常常是那个看来被支配的人。sm中的复杂操作和互动模式还有待我们不带成见的认识。

而sm在中国通常被称做“虐恋”,这种称谓是不准确的,其真正的含意为施虐与受虐,恋仅仅可能是这种关系中的成分之一。其性质主体是[ 虐] ,是在施、受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某种程度上的“强制性”行为或语言。其中包含了四层含义:a。对受虐者的身体实施反常规行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体虐;b。对受虐者实施以反常理语言,也就是人文意义上的侮辱;c。施虐者于施虐过程中在精神层面上的自虐;d。施、受双方通过特定的语言及行为,达成肉体需求的满足,最终得到精神享受。

尽管杨乐天对这个东西十分的感兴趣,但此时已经快到凌晨一点了,喝下的那杯咖啡也阻挡不住困意的带来,渐渐得被它袭上心头,杨乐天的眼睛是越睁越小,最后彻底闭上,沉沉睡去,只剩下床上那已进入屏保状态的电脑在发出幽幽得光芒。

第二天上班杨乐天脑子里仍想着这件事,因为这件事给他带来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以前他就是做梦也没想到于洁会有这种爱好啊,平时看上去她是那么的高贵典雅,气质超群,可没想在背地里她居然有这样的爱好,同时也让杨乐天对sm这种事情的本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sm这个东西杨乐天也不是没有听说过,以前也曾略有耳闻,但并没有过多的关注这个东西,现在经过于洁录像带一事,再加上他想起以前对待曹芳时所使过的手段以及最近一段时间他和小美做爱时喜欢上了拍打她的屁股,使得杨乐天对sm这个东西前所未有的感起兴趣来。于是他一进办公室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继续查找有关方面的资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