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2 部分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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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发生了,可是我不后悔呢!苏蘅开了花洒,心中想到。可是——苏蘅记起昨晚的痴狂和放浪,顿时后悔起来。

我不该那么的……会不会吓着行行,从此认为我是一个那样的女人呢?苏蘅惴惴不安的洗完澡,换上吊带真丝睡裙,一头湿发忘了绑起,就那么披散肩头。

一进饭厅,心情忐忑的苏蘅就被满眼的娇红嫩绿晃花了:这么多红玫瑰!簇拥着堆挤在竹编篮里,怒放在长形饭桌的一边,芬芳扑鼻,妖娆丰美。她瞳孔放大,微颤着走过去,拈起花里的卡片:给我最爱的妈妈!永远的女神!署名是王行之。

天!结婚以来,有谁对她做过这般浪漫的事。臭小子把我当成十几岁的姑娘来哄了!苏蘅心里唠叨抱怨,一脸羞喜交加的看着花儿,看看花色,摸摸花瓣,朱唇嗫嚅着,竟高兴的说不出话来。好半天憋出违心的三个字「浪费钱。」

嘴上这么说了,眼圈却红了,痴痴地与花相对。真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花衬人美,人比花娇。本来心中的一丝不安的裂缝,及时得到完美的爱意填补,苏蘅心情圆融起来,这是她生命中最好的一天。

平复心情,苏蘅擦擦泛泪的眼。定定神,揭开罩笼,看着桌上摆着的清粥小菜,犹冒着丝丝白气,一个圆溜溜的水煮蛋靠在碗边。

「鸡蛋本身含有多量的谷氨酸及一定量的氯化钠,不许放味精的。」

儿子煞有介事的表情浮现,苏蘅莞尔一笑。儿子一定练球去了。啊——突然间想他想得紧!

「妈妈我和萧风练球去了,下午回来——王行之。」

我不是个好女人,好妈妈,但我抚养了一个好儿子。苏蘅轻轻的拿起那张字条,么么么地亲了王行之的签名。想着总有一天,儿子会成为一个高大稳重的男人,他参加工作,谈个女友。苏蘅仿佛看到王行之西装革履,一脸带笑的向自己行礼。他的臂弯挽着个白纱新娘,贤惠美丽,仪态端庄,幸福地笑着。在宾客的阵阵笑声中,在绽放的礼花下,他们结为夫妻。

苏蘅想着自己应该是安详而欣慰的祝福他们,然而不知为什么,心里竟然生出几许莫名的惆怅。又忽然记起儿子常叫的「人生得意须尽欢,及时行乐」,豁然开朗。与其烦恼,不如把握现在。

不好!行行要是天天拿这话为借口向我求欢,我到底该不该给他呢?苏蘅记起儿子对性的渴求,暗暗发愁。想着太阳下山,月儿升起后的母子暧昧;想着儿子离结婚还有近十年,这期间她和儿子仍住在一起,一年三百六十多天,若自己招架不住儿子的央求,母子俩岂不是还要燕好数千次?他又那么温柔体贴,细致入微,我怎么拒绝呢?苏蘅苦恼的皱着眉,这是幸福的烦恼啊!她可丝毫没想到自己在这不论情事中,从怦然心动,意乱情迷,到推波助澜,一锤定音,哪少了她的影子?一旦来到性的领域,推脱责任,扮正经是每一个女人的天性,美丽的女人犹是如此。

「昨晚可都是你不知疲倦,不停索取,以后——还忍得住吗?」

这时仿佛有另一个她贴耳细语,悄然道破事情真相。苏蘅被自己不堪的念头刺激地浑身热痒,纤白的手捂住红嫩双颊,一颗心也按捺不住「嘭嘭嘭」的乱跳起来………………

王行之没说实话,他没去练球。此刻他正和萧风肩并肩,走在一条埋没在花丛里的田埂上。看他脚步轻松,肢体灵敏,昨晚忙活那么久,四度捐精,今天仍神采奕奕,充满活力,终究是年青啊。

后面三三两两跟着他的同学们。远处山路蜿蜒,如随手一抛的丝绸飘带,两座眼前的葱郁的山丘夹着一个深谷,那是他们的目的地——萧风淫荡的美其名曰:**谷。

「喂——慢点呀,体恤体恤我们这些女孩子啊——」

清脆的声音响起,唐明月迈着结实长腿赶上来,抱怨道。她身后跟着已然气喘吁吁的巴夏桑。王行之回过头,唐明月穿着一套清新淡雅的白色连衣裙,搭配宽檐编织草帽,俏丽短发飘洒,善睐明眸放光,仿佛永远带笑,深深嵌入你的心。一身打扮在纯真柔美中不乏几许小女人的妩媚,独特而撩人。左肩挎着一款红色挎包,加上浅红色的凉鞋,脚趾甲修得整整齐齐,蜜色小腿儿瘦长有力,青春的活力无须呐喊。

王行之扫过她弯弯柳眉,绯红双颊,嘟嘟双唇,不说话。笑笑转头。唐明月嘴带浅笑,素面朝天的脸无须粉饰,青春本就是最好的化妆品。

「呼哧,呼哧。行之你可得多看一会,我们家明月今早挑衣服可挑了三小时,女为悦己者容呢!」

巴夏桑笑嘻嘻打趣。

「哎哎,阿桑又告密,你个叛徒!」

唐明月大发娇嗔,扭身欲打。王行之忍不住回头,只见唐明月腰身扭转追着巴夏桑,那小腰只堪盈盈一握,却又不是病柳般瘦削,而是显得韧性十足。

「行之,别听她乱说——」

唐明月察觉到王行之的目光,一下又变得淑女起来,手背在后,望着他娇怯怯道。

「既然是乱说,你怎么怪她告密呢?」

却是萧风插嘴:「露了破绽哦。」

「你,你,你,不理你们了!」

唐明月一把拉下草帽,把自己的脸盖去一半,羞涩的眼遮了起来。

她的唇面好像闪烁着娇羞欲滴的红光。单薄,飘柔的裙衣由于风的调皮,把那身体的曲线格外地凸现了出来,身段颀长而窈窕,带着十分的灵气,百分的朝气。

「来,一起走吧。」

王行之带笑伸手。说来奇怪,自从昨晚之后,他觉得自己似乎格外成熟起来,早上送花,备饭的举动做的顺溜自然,似乎开窍一般,丝毫不心疼自己的零花。想着妈妈的开心惊喜,更有一种男人的满足和得意。尝过了妈妈无边的风情,唐明月此刻更像是他的小妹子,他理应心疼宠爱,包容妥协。

「这么多人——呃。」

唐明月做贼心虚般看看周围,「牵手不好吧?」

正犹豫间,一个悦耳的声音在左边响起:「王行之,渴了没?我这有喝的。」

却是团支部书记庄晨雯。

「行之不喝碳酸饮料,我们这些会运动的只喝水!」

唐明月抢在王行之面前回答,身子更是一斜,挡住庄晨雯看向王行之的视线。

「我又不是问你——」

明眸皓齿,高挑秀美的庄晨雯秀眉微蹙,不满的反问,「王行之我也有矿泉水,你喝么?」

「我还不渴,谢谢。」

王行之礼貌的拒绝了。

唐明月眉一挑眼一亮,看着有些尴尬的庄晨雯别提多得意了。

「好吧,渴了你就说。」

庄晨雯显然并不罢休,直接掠过唐明月的身子,站到王行之身旁继续道:「王行之,你知道么,前面的山后有一段城墙呢。听说这里附近以前是战场呢!」

「喔,真的吗?」

特别爱好历史军事的萧风接过话头。

「真的,据说是明朝的时候……」

庄晨雯抓住机会,滔滔不绝边走边讲起来。

「臭庄晨雯!」

唐明月看着庄晨雯落落大方的背影,腮帮子气鼓如蛙,嘴也撅得老高。无奈她功课不上不下,只有英文不错,历史她一窍不通。

一旁的巴夏桑笑着安慰:「谁让明月你喜欢球队队长呢,行之的追求者可是不止庄晨雯一个哟。看开点吧。」

「哼!我就不信了,我还会输给她们——」

唐明月双手抱胸,语气铿锵,大有女英雄舍我其谁也的气势。可这气势维持不到两秒就破了功,骨软身乏,可怜巴巴:「那怎么办,阿桑你帮帮我,出个主意啊。」

「等下你就……」

巴夏桑一脸诡秘,凑过头轻声细语,唐明月嗯嗯有声,不停点头。

「哎哟!疼死我了——」

王行之三人聊得正欢,前边突然传来唐明月的悲惨呼痛声,王行之一顿,立即带头向前跑去。

只见唐明月歪坐田埂上,两手扶着左脚踝,咬着唇一脸苦痛。

「扭到脚啦。」

王行之关切的蹲下询问。庄晨雯则用检视的目光看着唐明月,一脸不相信。萧风和几步远的巴夏桑对对眼,登时一清二楚,暗自窃笑。

「是喔是喔,嘶嘶。」

唐明月表情夸张,吸着凉气呼痛。「刚才只顾和阿桑聊天,不小心扭了右脚。」

「可你抱的是左脚啊!」

庄晨雯翻翻白眼。

「是左脚是左脚,不小心扭了左脚!」

唐明月急得一脸汗,满面通红。

「站起来看看——」

王行之把唐明月扶起,小心翼翼,却想不到唐明月背着他,大大咧咧地送给庄晨雯一个得意而带着挑衅的飞眼。

「能走吗?」

「嗯嗯,哎哟——」

唐明月的表演夸张如断腿老伤残,萧风几乎要爆笑,憋得浑身直颤。「你扶着我啊,行之你扶着我。」

唐明月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半个身子往王行之身上一靠,再次向庄晨雯递去轻蔑的眼神。

「哎呀有蛇啊!」

庄晨雯冷不防大声喊叫。

各人「哇呀」出声,跳着分散。王行之抱着唐明月一动不动,难得没有弃离她,而唐明月却怕了,挣脱着一瘸一拐往外逃,跟铁拐李跑步似地,亏得她记得自己那只脚「扭」了。

「看错了,是根树枝。」

庄晨雯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你等等,我去看看谁带药了。」

继而黯然离去。

「不用啦,行之给我揉揉就好!」

唐明月半脸装痛苦半脸显得意,目送她离去,暗暗握紧小拳头:「哼,跟老娘斗!」

然后趁着王行之俯身检查伤势,对着巴夏桑用手比了个「v」,小嘴咧着——「耶!」。

「哎哟!」

却是娇臀上挨了王行之一下轻拍。

「演的真烂,可以拿金酸莓奖了。」

王行之低笑。

唐明月傻傻眨眼数次,才「嘤咛」一声反应过来,顾不上斥骂王行之耍流氓,一呲溜躲进巴夏桑的怀里,耳根子都羞红了。脚程倒是快的可以。

平时的她挺成熟的,帮家里做家务,和邻居同学也都相处的好,可一旦和在王行之在一起,她就不知不觉中变得小起来。撒娇扮嗲,出丑现眼,都没关系,像是在哥哥面前邀宠的小妹,知道哥哥不会取笑,不会生气。

「大家都进谷了,我们也快点。」

王行之手搭凉棚看前面说道。

巴夏桑把唐明月一推,唐明月嘴里哼哼唧唧嘟囔着,羞羞答答一手轻扯王行之腰间的衣服,娇滴滴道:「行之,要不,我们这就出发吧。」

「恶心死了,老娘都起鸡皮疙瘩了!」

巴夏桑一副嫌恶表情。

「都这么大的姑娘了,也不知道矜持着点,人前就这么黏糊!」

萧风嘿嘿笑。

「哼!」

唐明月羞恼地瞟了他一眼,撒娇般地抱了王行之的胳膊,大声道:「我就不矜持,怎么地吧。」

说完偷偷捏着王行之结实的肌肉,小吃豆腐。

「怎么听起来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决绝。」

萧风啪啪拍腿,哈哈大笑。四人结伴而行。

聊天,欢笑,吃喝,嬉闹,青春热烈而向往自由,被学业缚住的心飞扬起来,在阳光里得到放肆的发泄……

「哎哎——快来看啊,这里有名胜古迹啊——不看后悔啊!」

不知谁的叫喊引得众人站起,纷纷朝挥舞的手走去。

看着眼前的残垣断壁,青年们不得不相信这一片姹紫嫣红,美轮美奂的山坳里,居然发生过一场战争。从「太极宗师」王理华踩到一颗空空如也的头颅起,大家时不时发现一些古迹:些许惨白的小腿胫骨,已被不知名的虫儿蛀空,笛子似地。一枚锈迹斑斑的箭镞,早已失去锋利。还有看起来是腐朽不堪的剑和长戟,这些兵器的主人早已陨殁,他们的骨骸在地下交错攀缠,谁是胜利者,谁是失败者,已然无法分辨。那些他们使用过的凶器也放下成见,叠摞抱拥,相互勾结着一起被自然所同化,成为风景的一部分,成为历史的一部分。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萧风背着手高声漫吟,公鸭嗓略显浑沉,配着他高大的身影,和相当凑趣的几缕金色阳光,倒也有些笑谈历史的沧海桑田之意。

几个女生停了话,定定看着萧风萧瑟却宽厚的背影,眼里不免带了些许倾慕之色。

男生则是大叫:「我了个去,疯子文青病又犯了!」,皆是一脸不屑。实则心里暗暗羡慕嫉妒恨,我怎么就不敢呢!然而荷尔蒙的冲动挣不破自卑和胆怯的禁锢,萧风始终**,无人应和。

王行之没有看到这一切,他看到唐明月沿着茂密林叶间若隐若现的小道缓缓前进,不放心跟了上去。拨开蔓蔓茸茸的叶子走了一会,终于出了谷,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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