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_分节阅读_223(1/2)

此事或许还要说回数日前,在松江府那头最先发生的一起性质非常特殊的报官事件。

众所周知,本朝年间多有邸报在民间百姓中印刷,传看,流通,所谓邸报,即各府各邸之间抄送帝谕旨,臣僚奏议以及有关官员任调迁,另有官府重要要闻的一份小报。

远在京城的东华门外,自世宗年间,就设有专门的抄写房撰写此类邸报。最初是朝廷内部用作军机处理的一种方式,之后又开始陆续派上了传播府衙讯息床底。

此外,这些年诸多民间报馆之流,也开始抄印此类邸钞,一经刊印,五日到十日之间可传遍各府衙门处。

因印刷铅字刊物的文字标准在入关后一直由朝廷把控十分严格。

通常情况下,松阳县,平阳县还是没有这样的民间报馆的,但在松江府,江宁府和其他各府却早早就已经有了此类邸报在运行着。

“正因为,有这邸报的存在,现在的百姓才会知道的东西越来越多……就比方说这一处吧,家住哪城哪处的王官人家财万两,酷爱行善积德,如果是歹人知道了,不是要前去行窃抢劫吗?还有这一处,东阳牌楼大戏院的男旦春见老板在何处献唱,下月还要去往哪里清修,万一这有人知道了,前去故意尾随行不轨之事该怎么办?”

“你倒是想的很多啊老兄,照你这么说,有歹心的人那看什么都会生邪念啦。”

“我这可不算多想,咱们这世道本不是就是如此,歹人作恶,都是看准了苗头就下手了,反正我就不愿别人随随便便把我的事都放到这上面去供人评头论足……”

此前,各府各县的坊间就流传多有对报馆出现一事的诸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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