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_分节阅读_850(1/2)

“不,应当是说,初三那天我是真的亲眼看见了一次,但其实最早,是在上一个月,我就听人说,听人说那里有什么,才去不死心一直过去看看的……可小的平时可什么歹事都不乱做,就是只看到了这一回那东西——”

这前后有些顺序颠倒混乱的话,听着不像假,但就如这目击者自己刚刚所承认的那样。

宝三子,男,满人,顺天府人士,年方十九。

他本是寻常茶馆里的打下手的,但另在灯市口有个营生,叫做灯市小爷。

众所周知,灯市就是顺天府的灯市口。

此地处于东华门王府街东,崇文街西二里许,附近还靠着个赫赫有名的镶白旗满洲都统署,若是地界上热闹以前也算是这一片区上挺热闹的,但因为在此之前州府衙门改建,这一处原本在前朝颇为兴盛的灯市已基本拆了,移到外城去了。

这三四年间,这有些渐渐荒废了的地界也就变得明显荒凉冷清了不少。

寻常百姓们要维持生计,灯市没了,朝廷四五年以内也不打算建些别的了,就一个个跟着拆了的灯市去别的区讨生活去了。

现今留下的就两种人,老灯市口出生,上了岁数的老百姓。

和一些底层的,偏偏就喜欢闹事,还没个正经营生的地痞流氓,也就是灯市小爷,这帮子名为‘灯市小爷’的地痞流氓,听说銮仪卫都不太能管得了,每每在街上逮了几个,关进大牢里呆几天又得出来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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