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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钱,再说我也不愿意、不甘心做那种事。

我们几个人在网吧分工协作偷东西。

我利用我姣好的相貌去勾达网管,他们几个则有挡摄像头的,有的拆主机硬件。

一旦得手后,我们就把偷来的硬件卖到电脑维修部,换几个小钱,胡乱吃喝、花销。

我们的小偷小摸成功率很高,胆子就变得越来越大,感觉偷网吧不过瘾,我们就去偷卖场。

我或是当托,或是望风,还是不用我来冒风险出手。

后来我们几个做出了名气,就跟了一位黑社会小老大,算是占住了一块地盘。

从此,我的身份从小偷升级为马仔,收份子钱,或是卖药,什么来钱快做什么,但还是不敢逾越底线。

那时候,我们的收入还很稳定。

17岁的我,一个本来很爱美的女孩子,但为了谋生,故意把自己的头发剪得很短,打扮得像一个男孩子的模样。

我又刻意地向同伴暗示,搞的帮派里的兄弟大多以为我是一个拉拉。

我曾为了走单,又变回过几次女孩子。

别人知道我漂亮,但也没人会bī我陪睡。

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很傲,天生的傲气,男人能做到的我都能做到,打架砍人或是泡小姑娘都不含糊,所以大家也就没把我当一个女孩子看。

做了几个月后,到了06年的年底,本来一切都好好的,结果该死的新疆人来了,破坏了那里的规矩。

他们在我们的地盘上胡乱出手,并且出事太频繁,引起了公安局的重视,就有人出面来管这事。

而且就在我们这点小地盘上,两个帮派还要你死我活的争斗,连我手上都沾了血腥。

后来事情闹的挺大,跟我搭伙的几个同伴让人出卖,被警察先后抓起来,只有我侥幸跑掉了,但最后还是有个警察堵到我。

当时是2007年春节,那个警察大过年的竟然放了我一马。

我当时未满18,可放可不放。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那几个伙伴都判了刑,单单就我没事。

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吴警官。

不过吴警官也不是一个好警察,他利用我的短处来要胁我,让我跟他睡觉。

我很郁闷,我做小偷、马仔都爷们成这个样子了,怎么还会有不开眼的男人喜欢我,想和我睡觉?吴警官的身份在这里,帮里的老大也是为了巴结他,几乎是把我捆绑着交给了他,让他上我。

我再狠再厉害有用吗,要不从他,我少不得跟路边那些缺手缺脚的要饭工具一个结局。

我再傲再疯狂,再不甘心,也扭不过这个疯狂的社会啊。

就这样,吴警官成了我在上海的第一个“男朋友”。

吴警官是外地人,从部队转业后留在上海当警察。

虽然我的身份是给他当玩具,让他随便玩的那种,不过没想到他竟然对我很不错。

现在回想起来,他可能当时是脑残,或者是从小没恋爱过,就拿我这种随便让他玩的女孩当感情试验品。

他大我八岁,为了包养我,吴警官为我租房子,收黑钱收的有些过界,沾冰的钱也拿,他真的挺不容易的。

吴警官是社会上层人士,也许他是在装b,硬装自己不明白好歹。

在这个冰冷的社会,卖肉的小姐地位都要比小偷高。

她们一年还能挣个几万块,做上几年后,回家嫁个好人就会有个好结局,可我当时只是一个17岁的女孩子而已。

后来他拿我的身份证去开股票户头,包养我的钱全变成股票存在里面。

他对外说是我自己有钱跟他玩,也算是洗钱吧。

跟他在一起,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和他做爱,我都是用口或是后面让他满足。

他挺不开心的,不过我也没法向他解释什么。

他其实挺介意的,以为我是处女不肯让他破了那个膜。

但他很硬气,愣是不bī我。

可对我而言,这比前面给他还让我难堪。

我已经是把自己给了他,跟他混在一起,他都是偷着到我这里来,绝对不许我主动去找他。

他有个红颜知己叫做晴,我们三个人经常一起去出去玩。

晴其实就是他的女朋友,比我大很多,但她并不怎么介意,只当我是小孩子,是和他们玩玩而已。

跟吴警官在一起的三个月很是幸福,我再也不用出去偷东西。

我像个人一样体面地活着,似乎我的人生也变得美好而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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