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1/2)

我呵欠连天的把一只手指插在衣领里挖着,那粗白布戮得慌,眼皮上抹了一点胭脂,像哭得红红的,衬得眼睛也更亮,一身白布衣裙,倒有种乡下女子的俏丽。那几个扛棺材的男人一捉堆地站着,交叉着胳脯,全都斜着眼睛朝我看来,那些人的脸孔是生疏异样的,唯有眼里这种神情却是我所熟悉的。

赴到了灵堂,那里早已聚集了很多人,卓群比我先到,臃肿不合身的孝服,那粗布又不甚白,就像是有些日子了的雪人。

大门口的纸花夜里淋了露水,白花上染上一道道宝蓝色。这个时候也有看热闹的人,仍旧挨挨挤挤踮着脚东张西望,一会之间已聚上了许多的人。吹鼓手一齐“吱——”地吹起来,弯弯曲曲的鼻音,有高有低,像一团乱麻似的,并成了一声狂喜的嘶吼,怪不得是红白两用的音乐。

公公安排坐到了灵堂上独一无二的太师椅上,老人家正襟危坐,满脸的不高兴,六叔就站在他的身后蠢蠢欲动,一直等待着说话的机会。我低着脑袋一脸歉意站到了卓群旁边,他有些仓皇地紧紧把住我的手,我想挣开却让他固执地抓住,他就低垂了眼,望着我突出的胸膛。

六叔嘴里咬着一根香烟,眼睛贪婪地盯着我跟卓妍圆硕高耸的胸脯,一涎口水从他树皮一般粗糙的嘴角像线一般一直垂到地上去,就像蜘蛛丝一样,我的眼睛就火辣辣地跟他对视,他有些心虚的忙把目光移开。

灵枢布置完毕,放下拜垫,众人一个个上去磕头。小雨磕过了,卓群领着乐儿也磕了,卓妍顿时扑上前去,我想她也只是往前挣,果真让她扑到棺材上,她难不成会搂住老太太放声大哭。

我也把头发颠散开来,披了一脸跟着她朝前扑去,被人扯住了,我只是哑着嗓子顿脚叫唤。一只手臂勒得我透不过气来,我挣扎着身子反抗,拉扯我的人松开了,就只剩下小雨,我的扭动无疑更俱挑逗和诱惑,两人都重重地摔到地上,他使劲地按住我,不让我动弹,肉与肉有力地碰撞着,他的一只手有意无意地碰到了我的胸脯。

我浑身的酸胀,有点心神不属,心里跳得厉害,而那只手暗地里却有些心不在焉的揣捏、抚摸,俩个身子好像是魇住,我感到越来越处于危险,他的下肢压着我,那一根东西疯胀着,坚硬地顶在我的屁股上面,我不知那来的劲一下摔开了他,也没有来得及透口气,一站起来就听见周围的人声,先还当是自己耳朵里的血潮嗡嗡地响。

过后,我就恍恍惚惚不知哪时起棺发丧,满脑子都是那个男孩的影子,他跟卓群一样做为孝子贤扶棺走在前面,我跟着其他的女誊个个一身缟素,跟在灵柩后一路哀号,吹鼓手的喇叭声和着嘶哑的哭声将小巷四周震得前后齐鸣。

光纸马官宅纸兵就排了长长的一队,前头灵柩抬出巷子到大街去了,后面的纸扎物还没有出小巷。街坊邻居的人全都出来看出丧,道路两旁排了满满的人,像看大戏一般的热闹。

女眷是不能跟着上坟地的,一般到了半道就回返,而且不能走回头路,老少女人们褪去了孝衣孝带,招摇过市像游行一样,街上的人都回头来看,吃了一惊似的。我觉得我们个个都是从戏台下来一样,暴露在日光里,有一种突兀之感,就像在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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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的日子就像电影散场了一样,在乱哄哄的椅子碰撞声后,遗下遍地的拉圾。我们是要等过了头七才回的,反正也没特别的事,而且因为这里距离回去不到二三小时的车程,颇有暂离都市短暂旅行的气氛。

蒙蒙灰云的天气也继而散去,太阳倏然跃上天空,阳光照在老家的屋檐上,一时金光四射,人们蓦地走进这样的好天气里心情豁然开朗。

呆在都市里的时间长了,反而更喜欢这小城镇的平淡恬静,老总特意批准了我在老家守丧。

我已经不用去银行里面每天对着那些假惺惺的面孔,我也已经习惯了自己在这里的恣意和放纵,喜欢呆在家里,最惬意的时光我经常在这个宽敞的屋子里到处走来走去,或是一杯茶一杯红酒,歪倚在旧藤椅上,跟卓妍开着玩笑或是跟她的儿子调调情,要不就披着睡袍放个美国大片,我光着脚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甚至可以拿着小镜子和剪刀修剪我隐秘的地方上那些浓密的毛发。

每天我都沐浴在不可置信的美丽阳光下,偶尔下起小雨,有时早晨出现浓雾。但没多久就晴空如碧。苍郁的树木长满了浓密的叶子,被风吹得摇曳生姿,也将四周都染了绿。我们三人就呆在别院里面,在天井喝着卓群做的冰柠檬汁,桌上有水果,有葡萄、水蜜姚、香蕉等等。

我用指甲很快地剥着水蜜桃的皮,溅得都是汁。闻到甜昧的蜜蜂三只一起飞过来,我跟乐儿一面尖叫一面往屋内跑。除此之外,就待在藤椅上懒得动,乐儿有的是玩伴,现在更像野孩子般从不待在家里。

麻将倒是随处可见随时都有,心情同样逐渐开朗愉悦的卓群也会跟着六叔卓妍他们搓上一把,我对赌博毫无兴致,对男女情爱却颇有心得。躺在藤椅上闭起眼,万物之声都像是窃窃私语,在花朵间穿梭的蜜蜂们拍翅的声音、树叶的沙沙声、野鸟的啼声,还有四处像是在相互呼应着的鸟鸣声。

小雨牵着乐儿的手过来唤我们吃饭,卓群见他稚气的脸闷闷不乐就问:“什么事,怎就乌云密布一样。”

“晚上我的同学生日,我妈不让我去。”他无奈地说着,卓群就说:“你妈是对的,现在是重孝在身,那能去那地方。”

我撇起嘴唇反驳道:“都哪个年代了,你不会偷着去吗?”说完也不顾卓群朝我狠狠瞪着的目光说:“我也呆得好闷,我们一起偷偷地去。”

那男孩顿时眉眼作色一脸地惊喜:“好啊,我们从后门溜出去。”

乐儿在一旁跟着起哄:“我也要去,我也在去。”

卓群黑唬着脸:“你们敢。”但又底气不足,随即改口:“别玩得太晚。”

得到了老公的应许让我欢欣雀跃,饭卓上的菜看着也让人胃口大开。晚饭刚过那边的麻将就张罗着开台,我冲了澡忙把自己收掇一番,偷偷就溜到了后门。

我穿着淡蓝色的棉质的背心,狭小的肩带把肌肤一展无遗的敞露。那是我回到老家绝无仅有的一次把自己的乳房、臀部和腰的曲线,毫无遮掩地摊在别人眼光前。

裙子短到只要一不注意大腿就会完全露出来,幸亏是从后门出来,让他们见了,一定大惊失色,我想穿泳装进寺庙都还没那么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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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光色实在是情欲十足,到处都是暧昧的味道,连汽车的鸣笛都各自喷着骚气。

我们从小巷溜达出去,小雨像是抚摸似地过来拉我的手,然后挽上自己的手,而我却像是跟大人撒娇的少女一样把头靠在他肩膀上,他就紧搂着我的腰,我也勾着手紧拥他,有时他也会将手放到我的臀部上去,并在那里搓揉揣摩。我们并肩而行,大声地说笑,有一次他还在马路的正中央停住,顽皮地把我圈起来紧紧抱住。

夜总会里灯红酒绿,酒精味混着香水味粘上头发、衣服,无形之中挥不去,摆不脱,就像某种诱惑。涂红唇的女人把眼风飞得到处都是,这里成了美丽和情爱大放送的乐园。

显然我们是来得太早了,小雨好像显得格外的老练,也不看着桌上的菜单,点了一大扎啤酒。但看得出他伴着我到这样的地方还没有习惯,尽管摆出一副很洒脱的架势,但总显得很不恰当,有勉强凑合之感,这对我来说反而颇感新奇。

这个穿着紧身的黑牛仔裤和黑色的圆领杉的大男孩,在他的胸前可以隐约看到挂着的银色的项链,但不惹人厌。有点硬的头发短短地相当潇洒自然,也不让人觉得燥热。几撮头发在前额,他没事地将它往后拨,这个动作看似随意,相当符合这时他的心里的感觉。

刚才就是侍者领着从入口直到里面的座席,他也没有游目四顾的余暇,轻垂着眼穿梭在桌椅之间,那种走法,说他和我这样成熟的女人一道出来没有心虚是骗人的。

到底是年轻人的世界,大厅里奇装异服打扮的男女触目皆是,洋溢着华丽的氛围,新到的客人和要走的人交织在一起,他们像彩色热带鱼一样吸引我的注意力,大厅里混杂一片,我坐在靠边的沙发上,似看非看地盯着入口。

小雨的同学一个个先后地到了,第一次与他们这些人交往,我的胸口不禁一紧,其实他们还是孩子一样。他们也对小雨带着我到来惊讶不止,原本以为自己难得来这种热闹的华艳地方,会兴奋起来,但面对那些一脸稚气的,穿着打扮得敞脸露肩故作摩登的少男少女,感觉自己像质地单薄的小纸人,飘在一片欢迷的海洋里,不知所措。

新一轮的城市美人,不再是传统的旧式淑媛,不管跟谁打招呼,小雨的手一定搂着我的背或腰。我则是挺直着背,一点都没有卑屈的样子堂堂站着,也不会特别奉承地与别人谈笑,在一旁的他笑容可掏地说些应酬话。

在这间富丽堂皇没有一丝阴影的大厅上空萨克斯轻轻吹奏响起,悠扬着荡出了古朴的乡村旋律。

我身边坐着一个戴着一眼就能认出的又动人心魄假发的时髦女孩,穿着黑色闪光的吊带装,几乎把那还没发育成熟的乳房都现了出来。还有一个小小的脸上金粉银粉抹了一大把,仿佛是外星人降临地球一样,带着一种匪夷所思的冲击力。几个男生端着酒杯像混迹人间的小毛虫,他们咚咕咚咕地喝酒还说今晚不醉不回家。

大厅的灯光慢慢地暗淡下来,温柔得像泛起无数欢乐的泡沫,俊男美女像星星般开始闪烁,食物在盘子里等待着品尝,音乐从最柔软的身体升了起来。桌上点了一圈滑稽的彩色蜡烛,周围放着巨大的蛋糕和花花绿绿的食物。

悠扬的旋律顿时停歇了,一阵短暂的寂静后,乐手们突发劲力,拨响吉他的低音,猛然间发出丛林野兽般的吼叫。再后就是鼓声大作,一个奔放另类的摇滚充盈了大厅的每个缝隙。

鼓手把节奏掌握得天衣无缝,间断、迸发、再间断、再迸发,刚才那个萨克斯就象身穿紧身服的精灵一样脱离了远古的纯美,跳跃在现代空间。

人群霎时亢奋了起来,他们都像触电似的摇晃着身子,把头甩得随时要断似的。舞池上面的灯光碎金一样闪烁,我让他们推掇到了上面坚硬的地板上,一股声浪夹杂着烟草味、酒精味和体味迎面扑来,与身边好几百上千的人流相互融合,恍若人间爆炸,舞厅最动人的时分降临了。

我挤在人群里跟着摇晃,我不知道,不知道也不怎么来想像我的姿态,我闭上眼睛跟着敲拨的琴弦,我恣意地让我在乐曲里的扭腰送胯,让抽搐着神经质跟着摆动,我不用再含蓄自己的乳房,不用羞涩地夹压着两腿之间,不用收敛自己屁股的圆润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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