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身英格兰/Think of England_分节阅读_14(2/2)

达希尔瓦蹙眉,“我看我们还是避知道答案为妙。别被逮住。”

“丑话说在前头,我可不擅长装聋作哑。”

“那就学。我们必须把这些文件移送法办,被埋在红木林下的墓穴里可干不了。直到我们能离开前,你都要表现得一如往常。跟阿姆斯特朗玩几局台球,跟休伯特爵士聊些军中事迹。”

“我到的邀请是两周参访,”柯提斯道,“我没办法在这毒蛇窝待上两周,还——”还得和谋杀了他战友的男人一同寻欢作乐。这个念头让他无法忍受,光是想想都像同流合污。

达希尔瓦的目光紧紧跟着他。“你不必待在这。我会尽快把你送出去,不让任何人起疑。交给我,柯提斯。我来想办法。”

柯提斯点头,对那双黑眼睛里饱含的理解涌起一股无以名状的感激。“我……实在是,谢谢你。”

“等我想到办法再谢不迟。明天再讨论,我们已经在这停留太久了。”他说话同时关上最后一个抽屉,用金属片锁好柜子,起他的手电筒。“好了,我们走。”

柯提斯转身把门推开。而在另一侧,导线从电接点上的锡灰断开了。室内突然大放光明,刺痛着他们已习惯了黑暗的眼睛。还有那依稀可闻的,是在别墅某处响起的警铃。

[1]edgarwallace,英国小说家,各类著作销量超过5000万本,是20世纪最高产的惊悚小说家之一;后一位e.phillipsoppenheim,亦是英国小说家,以类型小说闻名,著作亦颇丰。

[2]alfredtennyson,英国十九世纪的桂冠诗人,在世时就获得了极高的声誉。诗作题材广泛,想象力丰富,词藻华丽。

[3]英国诗人威廉·埃内斯特·亨利(willaimernesthenley)的名篇。

[4]出自英国诗人亨利·纽伯特(henrynewbolt)的诗作《生命火炬》(vita?lampada,1892),下句“被献血染红的沙土”亦出自本篇。

[5]seurat,十九世纪法国印象派画家,其画作特点是以纯色点构成风景画面。

[6]thenewage是创立于1杂志。

[7]generalgordon,查理·乔治·戈登,英国陆军少将。曾随英法联军来到中国,后因协助朝廷与太平军作战,获得慈禧太后封赏黄马褂而得到“中国人戈登”之绰号。

[8]fragmentalist,此处应指文学里以小见大、印象派式的片段主义,从上文看,达希尔瓦应是片段主义者。

第五章

“该死,”柯提斯简直难以相信自己方才干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