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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杀心之前,重找一个新的落脚点,那地方最好能离九风不太远,但也不能太接近它的地盘。”

“要搬家?”严默有点舍不得,“我们好不容易才把房子建好,你也才挖好一个山洞……”

原战干脆道:“那房子和山洞都留着,那是我们最后的退路,只要九风还承认你是它的祭司。”

严默沉默,忽然间,他竟觉得面前才十七岁的青年有点可怕,在他以为终于找到一个好的落脚地可以大力发展部落时,人家却已经想着要以此为退路去别的地方另建真正属于自己的地盘,同时还不忘扯着九风这面大旗。

这让他不禁想:他以后想要以祭司的身份来控制这名青年,可能吗?会不会他努力弄出的一切最后都会变成为他人做嫁衣?

可是不用青年,他又能用谁?

前生和今生的种种事实已经告诉他,他并不擅长管理,也不适合玩政治,他渣,但不是渣在心眼上,如果让他自己管理一个部落,人数少还好,人数一多铁定出问题。

二猛是更好控制,但在他自己不擅长管理的情况下,再找一个也不擅长管理的人来做老大,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部落不强大,无论他弄出什么东西或做出什么,最后都会被别的更强大的部落抢走或消灭,他想做的事也不可能成功,更别说养儿子、让儿子过上好的生活。

所以和他还算有些“情谊”的原战,在目前来说是他最好的选择,哪怕他不相信他,也只能选择他。

严默握拳。还是要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不止靠九风和那群食人蜂,他得自己也在武力值上强大起来,只有这样,他才能和这名青年相互抗衡,保持一个彼此平衡的局面。

原战伸手揽住少年肩膀,推着他往前走,“等会儿我把你身上的奴隶刺青给烫掉,你作为新部落的祭司,身上有奴隶刺青不好。”

这话他在心里已经酝酿了好多天,可是真说出口还是让他不太舒服,他不是不承认少年的地位,而是不愿那代表是他所有的印记就这么消失。尽管在他心中,他觉得不管少年身上有没有属于他的刺青,在少年还没有强到可以揍趴下他之前都是属于他的!

“不用烫,早就没了。”严默随口回了句,反正他现在不说,等会儿对方也会看到。

原战另一只手一下握紧,又慢慢放松,“那行,那你等会儿多准备一点干粮和水,我正好打算明天去那个阿乌族的地盘探一探。”

严默一听,立刻转头看他,“你要去阿乌族?我也去。”如果需要换落脚地,他必须亲眼去看看才放心,而且说不定途中还能再顺手减一点人渣值。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特别小剧场:

原战握拳,在心中愤吼:必须搬家,不搬没老婆睡!

严默:这小子年龄不大却是个当老大的料,这考虑得比他这个穿来的老男人还周全。

原战:要变强,要能用土壤瞬间变成一个没有门窗的土屋包裹住自己,这样他就可以和他的祭司大人在里面ooxx也不怕有鸟和虫子打扰了!最起码也要能瞬间弄出一个洞穴,还要能瞬间把洞穴口给堵上。

严默:这小子别的不练习,为什么拼命挖洞呢?难道他觉得挖洞比建房子难?

原战:山神九风长了一张人脸,它还要盐默每晚陪睡,那它会不会在晚上变成人形……决斗!要和九风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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