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破产我组男团出道了_分节阅读_175(1/2)

其实他很久以前就有个疑问,按理说像自由人乐团这种全部由流浪艺人组成的团队,凝聚力和归属感不会太强,而约翰逊于音乐一途,那就跟许竞成的歌声半斤八两。

老队长为什么会让他继任队长,就因为是自己的养子吗?

他以前觉得是因为约翰逊在营销商业这一块算鬼才,成功让自由人乐团摆脱贫困,所以即便能力不够,也依旧被人推崇着。可是这样的话,一年后自由人乐团又因为什么而解散了呢?

传记里提到的“某些原因”指的究竟是什么?

叶南重觉得很有可能跟约翰逊刚刚无意间展现出的能力有关系,过目不忘?又或者是某种特殊病症?

叶南重没来得及想明白,十分钟过去,需要进行演出了。

双方在队长点头致意后,几乎是同时拨下的弦,两首音乐见缝插针般撞击在一起,居然不觉得突兀和吵闹,这么串在一起居然非常和谐,最后还是靠许竞成的舞蹈将观众们的视线吸引了大半过去。

对许竞成和em的喝声越来越大,自由人乐团也没法继续演奏下去了,差点被对方带着走,无奈的主动停下了拨弦的手。

这一局是他们输了。

约翰逊不怎么甘心,他抱着吉他,鼓了鼓脸道,“人都是视觉动物,我并不觉得你的演奏比我们厉害。”

叶南重也不生气,笑着道,“曲高和寡,高端的演奏确实让人不明觉厉,但适当的迎合人群,也并没有错,不是吗?”

约翰逊无法反驳,只能道,“我们再来一次。”

“最后一次?”叶南重故意逗他。

约翰逊看了看团队内最厉害的an此时满脸专注的模样,没敢把话说死,“也不一定……就像你说的,适当的迎合人群也并没有错,我们演奏到观众满意再退场,不是很好吗?”

叶南重笑起来,坏心眼的道,“你们不赶飞机了?”

被拆穿的约翰逊脸色微红,嘴上却不露怯,巴巴的说道:“反正都已经耽搁了,那就明天再去。”

看着这副死鸭子嘴硬的一幕,听懂了的人都笑了起来,于是尴尬的约翰逊就生气了,脸颊鼓跟仓鼠一样。

事实证明,约翰逊改口是很正确的。

第二场他们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卖力跳了一场的em众人不乐意,嚷嚷着“三局两胜”,等到三局两胜了,自由人乐团又说“五局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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