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_分节阅读_222(1/2)

第76章新书上市

教育月刊的创刊号开始印刷的时候,《求医》和《英文短文》上市了。

在这两本书上市之前,商业印书馆照旧在报纸上登了广告。

上海郊区。

李珍瑶和自己的同学在学校里为流浪儿童募捐,最后一共筹到了两百个大洋善款,这钱她起初是想买了食物衣服,去送给那些流浪的孩子的。

结果,正在她打算这么做的时候,在新登出《流浪记》里看到了这么一段情节:豆豆帮一个老太太找到了她无意中丢失的金耳环,老太太很感激他,就送了他一身自己的孙子的新衣服,还送了他一篮子馒头。

豆豆穿着新衣服,拎着馒头,喜滋滋地走到街上去,然后就被一个男人抢了,说要把他身上的新衣服带回去给自己的儿子穿。

豆豆舍不得衣服被抢走,跟那个男人拉拉扯扯的时候,那男人还打了他一顿。

看到这里,李珍瑶当即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最后,她在郊区以三个大洋一个月的价格租下了一个大院子,给孩子们居住,又让自己家里的佣人每天买些陈米咸菜送过去,熬成粥分给那些孩子吃。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这一来是她能力不够,做不了太多,二来则是她怕自己做得太多,反而害了这些孩子。

事实上,她只是这么做,也闹出一些事来——她租来的房子附近的一些人家,看到她给流浪儿童送吃的,就让自家的孩子扮作孤儿,来她这里白吃白喝。

甚至还有人将女娃娃扔在她租住的房子外面。

李珍瑶今天就是来处理这个孩子的。

她想了想,最后对那个每日来分粥的自家的佣人道:“这孩子你先带回去帮着养几天。赶明儿,你去远点的乡下雇个没什么亲故的婆子来这里照顾这孩子和院子里其他的孩子。”

被扔在李珍瑶租的院子门口的女娃娃已经五六个月了,面黄肌瘦的,看着就可怜。

她是想找人养这孩子的,但这年头,谁愿意去养个跟自己没关系的女娃娃?

至于让院子里大点的孩子养……李珍瑶跟这些孩子接触过之后,就发现这些孩子,跟她在书里看到的豆豆,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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