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_分节阅读_528(1/2)

正好,他也到了霍大帅寄来的信……

“你们去给我爹发电报,就说我找到了要共度一生的人,不回去过年了。”

不能就他一个人郁闷!

第174章生日

傅蕴安这一病,病了好几天。

几天后,他身上的红疹完全退去,只留下淡淡的要不了几天就能消去的暗色印痕,整个人看着竟比生病前要神。

而这几天,穆琼一直待在医院里,陪着傅蕴安,顺便写小说。

他已经把《丝乡》写完了。

这部书他没有扯开去将朱家所有人都细写一番,全书算下来不到二十万字,因而写得挺快的。

当然,他能写得这么快,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如今写字的速度,越来越快了。

他刚来的时候,就算脑海里有很多想法,一小时下来,拿着钢笔最多也就写个七八百字,但现在,他全神贯注写一小时,肯定能写一千多字。

当然,字迹少不得会潦草一点,有些笔画很多的繁体字,写的时候还会缺胳膊少腿。

不过这些没什么关系,其实这会儿,很多人会这么干,那些在上课时奋笔疾书做笔记的人,他们做的笔记,有时候就只有他们自己看得懂。

穆琼的字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至少誊抄的人抄的时候从没弄错过。

《丝乡》的大结局,傅蕴安是第一个读者。

重新回到朱家的朱绸,在见识过种种龌龊,得知自己那总是夸他的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后,心肠就硬了起来。

他将朱家的权柄拢,将想要害他的朱家人赶走,又花钱雇了一些青壮男子,组成护卫队,然后从百姓开始,改变丝绸行业。

至于小桑,她跟富贵的朱家格格不入,跟恢复记忆不再处处以她为重的朱绸也有了隔阂,尤其是在朱绸很忙顾不上她的情况下,她更是觉得自己和朱绸走不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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