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1/2)

柳慕江长到27岁,只挨过两次揍。

第一次是因为,她打碎了柳廷方送给江黔的定情水晶天鹅,另外一次,是因为屈非。

屈非,是柳慕江小时候的邻居,也是她曾放在心尖上的人。

在柳廷方的公司还未壮大之前,他们一家叁口就住在距离学校不远的普通的小区。

他们家住6层,屈非家住他们家楼下。

老旧小区的隔音不好,柳慕江常常能听到屈非家传来的吵闹声。

柳慕江常听大人们讲,屈非的妈妈命不好,正是她的命不好,那么美的一个人,千挑万挑,才选了一个酒鬼当丈夫。柳慕江那时还不懂什么是酒鬼,但也隐约知道这是一个不好的词语,心里暗暗的替屈非难过。

屈非继承了妈妈的美貌,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肌肤似雪一样白,一双大大的桃花眼,流转不停,惹得小区里的阿姨各个都喜欢,连江黔都开玩笑说,屈非比自己闺女长的都好看。

对于这点,柳慕江也承认,屈非长的实在好看。

屈非不爱说话,上下学也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

在柳慕江坐着爸爸的小汽车上下学时,透过车窗,她总会偷偷留意那个熟悉的橘黄色小书包。

这样的习惯,从小学持续到初中。

他的书包颜色从最初鲜艳的橘黄色,换成了暗淡的蓝色,最后是一成不变的黑色。

无论颜色如何变化,柳慕江都可以找到他,这甚至成为了她的一种才能。

江黔去世后,柳廷方带着她搬离了老房子,替她转了学。她住进了郊区的别墅,去昂贵的私立高中读书。

搬家的那天,柳慕江趁着大人手忙脚乱,自己一个人跑到了附近的公园,去和屈非道别。可是她还没来得及赶到小公园,家里的大人就已经发现她不见了,一帮人急得要命,四处找寻,最后还是柳廷方在公园附近的红绿灯堵住了她。

那是她第二次挨揍。

那天,她被柳廷方牵着手拖上了车,一边抽噎,一边从窗口探出头去往后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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