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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早有预见,但任越还是对房内的空旷程度感到了震惊。

“你这简直可以做鬼宅了,”任越随手抹了一把落满灰尘的石头雕像,“话说你为什么要在家里放这个东西?”哈德斯怎么看都不像是有这种闲情逸致的人,况且这些雕像的风格实在是浮夸过头了。

“这里不是我建的,我只是正巧住在这里。”

“正巧?”

哈德斯“嗯”了一声:“前任主人死了,我又没地方住,就住在这里了。”

任越猜测道:“前任主人的死和你有关系吗?”

“啊,是我杀的,但是他找麻烦在先。”哈德斯点点头,一脸理所当然。

“呃……算了,也挺好的,至少你有大房子住了……”

这房子内的层高高得出奇,任越跟着哈德斯沿着长长的楼梯上到了三楼,感觉自己爬了有六七层那么高。

任越看着哈德斯面无表情的侧脸,笑着问道:“我们还一起睡吗?”

哈德斯正好这时推开房门,里面是足有旅店四五个房间大小加起来还要多的空间,这样的房间里却更加空荡,只有一张看起来十分宽阔的kingsize大床,上面却是朴素的白被子。除此之外就只有一把椅子,一张桌子。

哈德斯回头对任越说:“这里环境比较好。其他房间也有床,但是很花,看着头疼。”

任越:“很花?”

于是哈德斯带着他去这栋房子原主的客房参观,任越打包票其他房间的门至少有一百年没被打开过了,“吱嘎”一声推开几乎快要被腐蚀的木门,里面的场景简直不忍直视,所有东西上都是一层厚灰不说,蜘蛛网也是结了不知道多少张。而且透过灰尘,他还能隐约看出家具的花纹和图案,各种华丽的花卉和金银的浮雕拼凑在一起,尽显土豪风范。

这么说起来哈德斯的房间好歹还是被他自己重新装修过的,以前指不定有多浮夸呢。任越突然觉得哈德斯也不是那么对生活质量不上心,一开始真是错怪他了。

重新回到哈德斯的房间里,任越有些束手束脚地坐在椅子上,不是他紧张,是真的没有别的地方可坐了。他环视了一圈坑坑洼洼的墙壁,大概也猜到了,这八成也是因为“太花哨”而被哈德斯暴力拆除改装的一部分。

许久没有回到这个地方了,哈德斯还是简单地用魔法清洁了一下房间,虽然他对环境比较无所谓,但也是不喜欢睡觉的时候吃灰的。

任越差点就忘记了来这里的初衷,坐了好半天才后知后觉道:“哦对,那你的书呢?”

“在地下室,我带你去。”

本来哈德斯提到“地下室”的时候,任越已经做好了看到一个破旧又阴暗的藏书室的准备了,结果真的走下地下后,他却发觉这里环境可能还要比卧室好一点。书柜和书籍都整齐地罗列着,地板和墙壁都没有遭到过破坏,干净且完整。他们一踏进来,哈德斯似乎随手触发了什么装置,天花板上顿时漂浮起数个魔法的光团,将整个房间照得十分明亮。

“这里倒真是个好地方。”任越感叹道。

“是的,我很喜欢这里。”讲到藏书室,哈德斯心情似乎一下子变得愉快了不少,甚至还朝任越露出了很浅的一个笑容。

任越被带动得心情也轻快起来,忍不住告诉哈德斯:“你笑起来真的挺好看的。”

“是吗?我不经常笑,也许看起来不大对劲。”哈德斯下意识摸了摸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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