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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个人,他一点儿也不喜欢我。”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宇文彻艰难地背诵着学监布置的功课,对他而言,《诗》三百太过艰涩。“桃之,”不小心咬了舌头,他气恼地朝池塘吐了口带血的吐沫,“桃之夭夭,灼”

背不出其实也没什么关系,没人在意他这个异国的质子。用高玢的话说,鞑子大字不识,生性愚笨。即便认认真真交上功课,学监亦往往置之不理。“灼灼其华。”宇文彻吁了口气,他天生不服输,既然决定背过,便一定要背下来。“桃之夭夭,”口中反复念叨,“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

第二日,学监检查。宇文彻头一个举起手臂。学监皱皱眉,点他起来。宇文彻背了一夜,几乎可以倒背如流。那学监终于点了点头,露出一丝笑容,道,“不错。”他很少主动发言,众人纷纷回头,陈望之也转过脸投来目光,表情颇为惊讶。宇文彻得到他的注目,心满意足,坐在陈望之身旁的高玢却重重咳嗽,学监怒道,“高玢,好好的,你做什么怪声?”

高玢掸了掸袍袖,起身懒洋洋道,“什么了不起?三岁小孩儿都能背过。”

学监道,“三岁小孩儿?那你说说,你倒是背过了没有?”

“当然。”高玢朗声背诵一遍,挑眉盯着宇文彻,“话都说不囫囵的狗,学了三两句就来卖弄”

“高玢!”学监勃然大怒,“出去!”

高玢懒懒散散作个揖,长袖带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顿时响起阵阵窃窃私语。高玢足足有大半个月没来太学,据说惹出了乱子,被父亲狠狠责打后关在家中闭门思过。陈望之面露犹豫,学监瞪他两眼,继续讲解。直到午后放学,高玢仍旧没有出现,他自幼淘气,且心高气傲,常闹得鸡飞狗跳,所以连学监也不以为意。

贵族子弟们都有仆人,或骑马,或乘车。宇文彻没有仆役,孤零零地穿过树林。春阳正暖,池塘边莺啼婉转,桃花云蒸霞蔚。宇文彻喜欢桃花粉嫩的颜色,一路走,一路捡拾落英,口中学吴地的少女哼唱春歌,但他只会调子,歌词难通。桃花林中夹杂几株梨树,白花炽盛。他走到一株梨树下,捡了几朵梨花,忽然头顶簌簌作响,猛地人影纵落,竟是高玢。高玢手里握一竿紫玉笛,面沉似水,冷哼道,“你来干嘛?”

宇文彻千想万想,不意在这里遇到这位魔头,赶紧离开方是上策,但转身就走未失了胆量,便硬邦邦道,“我来背书。”

“背书?”高玢握着笛子,鬓发散乱,沾满了梨花的花瓣,“你无论背多少,月奴也不会喜欢你,早早死了那份心。”

宇文彻愣住,“你胡说什么?我”

高玢轻笑,“宇文彻,你成天到晚盯着他瞧,真当我不晓得你想什么?”

陈望之年纪渐长,容貌越发清秀。宇文彻白日偷偷望他几眼,夜半无人,躲在被窝中想着他的模样,有时忍不住,就做一做那桩龌龊事。他也觉得不妥,可总也按捺不住心思。横竖陈望之不知道,宇文彻也就心安理得,三番五次梦到与他欢好,醒来毫无歉意,只剩羞涩和畅快。

“你喜欢月奴,是不是?”高玢温声道,“月奴那么好,你喜欢他,也是自然。”

“我……”宇文彻语塞,“我,我没有。”

“那你看着他,看什么?”高玢理了理袖口,“你也觉得月奴很好看,对么?”

宇文彻委实无法否认,再纠缠下去也没意思,草草拱了下手,扭头就走。突然背后一阵寒风,他倒还算惊醒,侧身躲过,高玢翻手一把雪亮的匕首,面沉如水,“作死的番邦狗也敢觊觎,今日就宰了你,永绝后患。”说话间刷刷四五刀砍下,幸亏那匕首仅一尺多长,虽然锋利,但只是刺破了宇文彻的衣服,宇文彻没有任何防身的兵器,情急之下抬脚便踹,高玢“啊哟”一声坐在地上,俊秀的脸涨得通红,“你居然敢打我!”

“疯子!”宇文彻爬起来,跌跌撞撞向小路逃去,高玢跳起便追,大喊,“有种别跑!”

一个逃,一个追,那小路上有个宫人打扮的仆役,见状吓得魂飞魄散。高玢怒道,“不许告诉他!”仆役却摇着头,颤巍巍道,“世子,这、这不能呀,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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