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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觉得金玫不是自杀死的?有什么证据?”她问,语气有些傲慢,跟外表一样不是十分好接近的样子,把碗里的菜翻来翻去,有些不耐烦。

孟昶也没有准备套近乎,那样反而会引起对方的反感,“你知道……金玫死的那天早晨吃了什么吗?”

一个完全不搭边的提问,肖一茜也愣了一下,“我怎么会知道这种东西。”

梁三也看了孟昶一眼,同样没有明白他为什么会问这样一个问题。

“学校附近超市的监控显示,她早上七点半左右在面包店买了一个六块钱的三明治,里面放了生菜火腿培根,对了还有蛋黄酱,”孟昶看着明显注意力被他吸引过来的肖一茜,“如果是你,你决定中午自杀,还会吃一顿营养搭配均衡的早饭吗?”

肖一茜听完,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然后叹了一口气,放下手机和筷子,用纸巾擦了擦嘴,说:“好吧,我明白了。”

如果把艺术班的女生分为极端的两类,那么肖一茜和金玫可以说就是这两种极端的代表了。

在大家都穿着蓝白校服土得掉渣的时候,艺术班学跳舞的女孩子们身材高调四肢修长,就算面孔不那么出众,在一般人中气质也显然不同,在这样一群人中间仍然最受欢迎的肖一茜不是没有原因的。

她在校规禁止的情况下把头发染成深红色,被教导主任点名的时候嘴硬说成是天生的,在男生起哄的声音中像一只天鹅一样高傲地昂着头。她记得理科班那个最帅的男孩子的生日,在当天迎着众人的目光把礼物送到他的课桌上,然后问他要不要做自己的男朋友。艺术节的时候表演最受欢迎的舞蹈节目的人也是她,跳动起来的时候宛若灵,举手回眸都是美。

最重要的是她还有很多朋友,每个人都喜欢她。虽然她给人略显高傲的感觉,但是一旦看见她的笑容,人人都会觉得无比亲切,没有距离了。

金玫就不一样了。

虽然同在学习成绩要求不高的艺术班,但是她仍然好好学习。进了艺术班是因为从小学习音乐,家长认为靠着特长可以进更好的学校。总是戴着眼镜,扎着最朴素的马尾,校服穿得很规矩,写的卷子美观又整齐,作文总是被当做范文贴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

周末的时候不用穿校服,她给人的印象就是穿着一件旧的深紫色外套和泛白的牛仔裤,脚上一双帆布鞋略微有一点脱胶,是模仿某大牌的山寨货。

这样的两个人进了同样的大学,凑巧还在同一个班上。

肖一茜开始是假装不认识金玫的。她那种亲和的性格也是挑人的,她自己的生活是闪闪发光,总是成为话题的中心,因此希望周围的人也都是话题人物,那种高中三年都没怎么说过话的陌生同班同学根本没有必要搞好关系。

金玫则是高考失利了。戏剧学院虽然也是全国重点大学,但是按照她的成绩,完全可以进更好的顶尖学府,来到这里是她没想到的。所以从到录取通知的时候开始,她就心情不佳。

再来到了大学周围的人都跟高中的时候不一样了。不再穿校服了,女孩子打扮得青春活力花枝招展,男生也开始注重穿着品味,然而家境并不是十分好的金玫并没有那么多闲钱来装饰自己,加上本来就有点内敛的性格,不知不觉中跟同学的距离也越来越远。

终于一次她跟室友因为小矛盾闹翻了,她狠下心要从宿舍里搬出去自己租房住,找房子的时候再次跟肖一茜“狭路相逢”了。

因为清楚两个人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于是她拒绝了跟对方合租那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尽管各方面都十分符合她的要求。但是肖一茜却认为跟她成为室友实在再好不过,一来两个人在同一个班,课程安排大体一样,还可以互相提个醒答个到,二来金玫安静内敛,肯定很爱干净,也不会带陌生人进合租房。

在肖一茜的死缠烂打之下,金玫终于还是答应了,略带着好奇答应的。这个人到底跟自己哪里不一样?她浑身好像是带着金光,让周围的人都成为她的信徒。

两个人开始合租之后,关系渐渐变得亲近起来。金玫或许是多少受了一些肖一茜的影响,也变得开朗许多,还在音乐社团交了男朋友。

不过半年之后,肖一茜就从那里搬出去跟男友同住了,后来搬进去跟金玫合租的就是学姐萧霞。

“我觉得奇怪的就是她那个男朋友,”肖一茜说,她面前没吃完的饭早就已经凉了,但是她还是无意识地摆弄着手里那张餐巾纸,因为擦过嘴,上面残留着一些口红印子,“她好像藏着刻意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