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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林默准备用三天的时间享受彼此,然后让一切结束。

春宵苦短,伤春悲秋既然过去,帅哥香喷喷的肉体当前,林默觉得不去享受简直是暴殄天物。

在林默化身为狼的同时,遥远的城市中,有个美丽的女子正在深夜愁绪满怀无法入眠。

“谭越,我很害怕。”女子瘦弱的肩膀在寒风中微微颤抖。

身后沉默的男子试图伸出手去安慰她,挣扎了片刻,最后只是走上前去关上了窗。

“大小姐,夜深了,早点歇息。那些事相信默少爷自己能够解决的。”

林嫣摇了摇头,她很清楚林默一直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林默的性格还有他的生活方式让他经常像在钢丝上跳舞,但是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不安过。

她在电话里没有告诉林默她这么不安的理由。

多年来她从来没有梦到过有关林默的事情,但是她最近反复在做一个梦。

梦中依稀看到林默站在一个院子里,背后是满园桃花坠落。

那一瞬间,不安如杂草,瞬间爬满荒芜的庭院。

接下去的三天过得真够呛,梵景文觉得自己很快就会尽人亡。茶花女每月还有三天的时间戴朵红花白花示意她今天不接客,而梵景文却很可怜地成了24小时无工休苦力。腹上死,很风流的死法,只是传出去有点那个。偏偏,每次很有毅力地想要拒绝,当林默贴过来的时候最终结果还是缴械投降。

那三天,让梵景文第一次深刻了解到人禽兽起来会是什么样子,特别是这个禽兽还是乘以二的时候。卧室、书房、餐厅、花园,床上、书桌、餐桌、野外到处都留下了他们欢爱的痕迹。那是荒唐的三天,放纵的三天,肉欲横生的三天。

可惜三天很短,不像三年,或者三十年,有足够长的时间让彼此纠缠,直到厌倦。三天,72小时,如蜻蜓点水,浅尝即止,如浮光掠影,转瞬即逝,一切尚未开始,就已经结束。

第三天深夜,穿戴整齐的林默站在床头凝视床上昏睡的人。几分钟前,梵景文没有丝毫迟疑地喝下了他拿来的混了东西的酒,至少在5个小时内不会清醒。5个小时足够他取了东西走人,等明天梵景文醒过来的时候,他早就离开这个城市了。

“再见。”在床前呆立很久,林默终于还是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亲他,“不,还是不要再见的好。”

梵景文是他目前为止遇到过的最契合的床伴,也可以说是最体贴的情人,可惜这一切不是他要的。

常换常新,生活才会永远充满新意。东西是,工作是,人也是。这是林默的生活方式,他不想为任何人改变。

再继续下去,恐怕就没办法潇洒走人了。日久生情吗?林默自嘲地笑了一下,他不认为自己有感情这种美好的东西,也许只是习惯吧。习惯了这个人,习惯了这具身体,习惯了他的温柔。

但是,习惯事实上是一种很无聊的东西。

林默甩了甩头,赶走多余的情绪,打开窗,沿着下水道滑下去,很快消失在黑暗里。

林默没有回头,所以他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