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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三天,终于发现这个森林对他来说实在太可怕了,所有的动物都比他的体形大,所以食肉动物一见到他就要追杀他,食草动物在他面前游荡半天他也不敢上。想要挖坑做陷阱,他的小爪子根本就刨不动土,挖了半天连他自己都埋不下。整整三天,除了喝过树叶上的露水外,他没吃过一点东西。

肚子好饿啊。林默可怜兮兮地蜷缩在树根旁,抱着肚子小声呜咽,连爬树的力气都没了。

饿死太可怜了,他还是选择被毒死吧,山穷水尽之际,林默最终选择了继承神农氏爷爷的伟大衣钵,立志要为植物学发展史上确定这些植物的可食性还是非可食性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希望他倒下以后,有人能在他的墓前树块碑,上书:林默同学为了伟大的植物学奉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该行为值得大家敬仰,但是不值得大家学习。

这样的话,就算被毒死,他也能瞑目了。

林默嘴巴里面嚼着一颗枯黄的草根,脑袋里面转着上述念头。

根据越美丽的东西越有毒的非官方植物学理论,林默特地挑了一根最难看的草根下口,希望他的运气不要这么衰,第一口就中招。

还好还好,这一次他的运气还算好,嚼完草根以后等了很久,也没什么不良反应,至少可以确定这种草根不会导致急性中毒,至于会不会慢性中毒,现在的他早就顾不上了。

至于他现在的身体到底是食草动物还是食肉动物,在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的时候,这些都是不值一提的小问题。

林默迅速把周围的这种草根都搜罗干净,塞了满满一肚子的草,终于又有力气爬树了。

森林里的生活很危险,特别是他的身体严重缩水以后,对危险的抵抗力很微弱,所以林默在树干高处找到了一个小洞做自己的窝,就算这样,睡觉的时候他也是竖着一只耳朵随时注意周围的动静,而且因为肚子饿,这几天他一直没能好好睡一觉。

现在,林默的肚子里面有了东西,终于可以爬回窝里睡觉了。

林默眯着眼睛趴在窝里,恍惚间似乎梦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口水逐渐流出来打湿了他嘴边的毛发。突然,他感觉到鼻子一痒,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他迅速睁开眼睛四周张望了一下,没发现什么风吹草动,用前爪把一只耳朵捂住,另一只耳朵继续竖着,砸吧了几下嘴巴,又闭上了眼睛。

“一定是梵景文想我了。”他在睡梦里小声嘀咕,“所以绝对不能饿死在这里,一定要想办法回家去。”

第二十一章

“都是林默那个大笨蛋的错,如果不是那个笨蛋用他那根本就不能见人的弱小力量莫名其妙呼唤我,我肯定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林默以为是梵景文在想他,他才会打喷嚏的,实际上他猜错了,真正的原因其实是因为米歇尔宝宝正在背后不停地说他的坏话,他才打了那么多个喷嚏。

“这个样子怎么了,不是很好吗?看上去挺可爱的。”某位大人在开车的间隙抽空看了米歇尔一眼,言不由衷地夸奖了他一句,视线很快就回到了前面,也不知道他这么小心地开车是为了什么,因为他就算闭着眼睛开车也不可能把车子开到沟里去。

“我不要这个小朋友的身体,赛拉菲大人你把我变大好不好?我要变得英俊潇洒成熟富有魅力,就比那个基努里维斯稍微帅一点点就好了。”米歇尔扑到他的怀里,开始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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