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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达明抬眼向门边扫了一眼,神情说不上是失望还是落寞,连余光都没有在孟泽身上逗留。

“达明,改天请人来给院里的银杏树修修枝吧。”孟泽搓了搓手,继而向掌心哈了一口气,“它都疯长两年多了。”

“晓得了。”季达明将砚台起,恋恋不舍地回黏在书上的视线,起身往门外走。

孟泽犹豫半晌,跟上去又道:“再不修,它快长到别人家的院子里去了。”

季达明此时已钻出门帘,刚好看见银杏树的枝条随风摆动,细碎的日光散落了满地,他抄着手驻足:“小默走后我就没想再修它的枝。”

孟泽一直跟在季达明身后,听了这话猛地仰起头,恨恨地盯着院中的银杏树:“达明,我们成婚多久了?”

“不记得。”季达明注视着院中的树随口敷衍,继而踩着满地碎雪眼眶微热,“伊默走了两年又三个月了。”

孟泽神情不虞,当着季达明的面不敢表露出来:“快过年了,不适合上坟,容易沾上晦气。”

季达明却含笑摇头:“小默哪里舍得让我沾上晦气?”

“达明……”孟泽喃喃着伸出一只手,像是要去抓他的手臂,然而季达明早已走远,便只能苦涩地发问,“你还忘不了伊默吗?”

“忘?”季达明猛地回头,眼底翻滚着压抑的苦楚,“我娶你是因为伊默死前的嘱托,若要论起‘忘’,我看忘记这茬的人是你!”

此话一出口,他们二人都再也说不出话来,四目相对,只剩怜悯与隐忍的恨。

后来还是孟泽先开口,端的是温柔贤淑的架子:“是我错了,有什么事吃完饭再说吧。”

季达明不愿再在这个话题上多纠缠,转身进了前堂。他堂叔家的孩子近些天借宿在公馆内,正捧着碗眼巴巴地盯着菜,见他们进屋,眼前一亮:“还以为你们今天都在屋里头吃呢。”

孟泽给季达明拿了双筷子,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意:“以后吃饭不用等我们,你吃完饭还要温书呢。”

提起书,季达明脑海里盘旋起方才书上的批注,明明字字都认识,可是拼凑在一起,句句都变成了伊默的名字。

伊默离世已有两年多了。

季达明至今还不大相信,自己捡回家的“小馋猫”比自己先一步去了阴曹地府。或许伊默还在奈何桥前等他,又或许早已投胎去了好人家。

今日孟泽做了一桌好菜,有酒有肉,他叔叔家的孩子吃得满嘴油光,季达明捏着筷子随便夹了根菜叶,塞进嘴里却连酸甜苦辣都分辨不出。

孟泽虽与侄子说话,眼睛倒时时刻刻盯在他身上:“再吃些吧。”

“饱了。”季达明搁下碗筷,起身欲走。

孟泽难得追上来拦他:“达明,今晚陪陪我。”

季达明掀开门帘的手微顿:“改日吧,这些天商会的事情多。”

他叔叔家的孩子识趣地拾了桌上的残羹冷炙,猫着腰溜去了卧房。

“达明,今天是我的生日。”孟泽拽住了他的衣袖,见季达明犹豫,语气里立刻弥漫起希冀,“我下了面,你吃一碗好不好?”

季达明捏着门帘的手渐渐握紧,伊默的脸在眼前忽远忽近。

孟泽见季达明不动,以为他心软了,立刻欢欢喜喜地去盛面,然而当孟泽端着面回来时,随风飘动的门帘前早已空无一人。

是夜,季达明将以前伊默寄与自己的家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