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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员工宿舍、地下车库利起眼细细查探翻找……

整整十天,一无所获。

寒风匿暖,万物复苏,新生破土,树花抽芽。

我心如秋风的回到墓园,想查查还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结果瞅了半天,什么也没看出来,公墓的管理员特意来跑来问我要不要将拉斐尔的坟墓修好,此事他们不敢擅断,还请示了上级问我需不需索求赔偿?我给了他们一大笔钱,殷殷嘱托:请务必保持原样。

我垂头丧气的从墓园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包廉价烟,蹲坐在花坛的石阶上拨出来抽了一根又一根,吞云吐雾,直到头昏脑涨。

此地很清幽,没几个人。

嗓子受了廉价烟草的刺激,连连咳嗽起来,绷不住的“咳咳,咳咳咳……”唉,真特么憋屈啊!老子遂脱下身上的黑色风衣,团了团抱在怀里,解了领口两颗衬衫的扣子仰脖顺气。

不得不说香烟真是个不错的东西,人类能饮酒至醉,我却不能,但是我能够和人类一样,抽烟抽到头脑昏昏,昏昏欲吐。

我不知晓究竟是谁盗了拉斐尔的骨灰?动机是什么?拉斐尔的骨灰现又在何处?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怨恨,竟然连死人都不放过?

那位我现在还不知姓名的人,你最好对上帝诚心祈祷,不要被我找出来……

“喂,你是在等活儿吗?”忽然听到一声笑问。

老子捏着烟屁股,透过呼出的白烟半扭头斜过眼打量起现在站在老子身旁的路人。路人剃了个短寸飞机头,长得很好看,尤其打眼的是眼角眉梢带着一抹艳气。神奇的是,那抹艳气非但没有让这副好面目俗气起来,反而衬得更加贵气。这人从头到脚全是名牌,料子都是顶好的料子,看得出都是定制的,头发也打理的一丝不苟。如果不是在跟老子搭讪而是在闲庭信步,应该是一位气质上佳又帅又美的移动吸睛土豪。

路人看我瞅他,翘起嘴角吐了下舌头,笑得更加暧昧。

老子正心情不好,是你自己要往枪口上撞的,我默默的感受了下饥饿的肠胃,嫣然弯长双眼,呼烟呛笑着说:“怎么,有事儿?”

那人立刻走到我对面,俯下身同我对视,轻佻一笑:“如果你愿意的话,陪我玩玩儿怎么样?”

我这才看清那人近在咫尺的眼眸,是灰色的,不由呆了呆,又愣了愣,想到了拉斐尔,心里一阵刺痛

一模一样的眼睛颜色,却没有那么暖、那么亮,反而透着一股子阴媚。

“发什么呆?”那人抬手正要推我的肩膀,我忽然一歪身,躲了。

“哦?不让人碰啊?”路人露出一个纨绔的笑,伸手朝远处一指,眼底幽光散着“莫要给脸不要脸”的意味:“看到你在这里站街,我可是特意停下车走过来的。原来从这儿过的时候,我可是从来没停下过。”

这么说老子还得感谢你看得上喽?去你x的站街!真特么的点背,连选个地方嗟叹惆怅都选到了那些职业男孩经常出没的地方,不得清净啊……

我转头看到路人停在路边的敞篷威龙,一声叹息:“你是第一个敢这么调戏老子的人,但是我决定放过你,你走吧。”感谢你的灰色眼眸吧。

“什么叫放过我?”路人盯住老子的双目,食指一扬,轻轻挑住了老子的下巴,眼角的艳色更浓,“这是情话吗?”

“不是,而是……”我眼珠往下一移,瞧向那只不安分的手指头,微微一笑“我有艾滋。”

路人怔住了,脸上的笑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殆尽,即刻便直起身子,眼中的嫌弃清晰明了,后又盯了老子两秒,扔下一句fuck,撤手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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