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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瑾琰果然好能耐,事情做得滴水不漏,不知用什么办法,直接通过官府下了征召令,乍眼一看,压根和他牵扯不上丝毫关系。

王县令告病一事已得到批准,不日新任县令就将上任,不过目前还在赴任途中,大概过个个把月才能抵达。

现在代理县令职务的依旧是县丞,前后两次买北荒土地,叶辰跟他倒也算熟。

县丞态度比较热络,叶辰不会以为是因为他本身,估计大部分功劳应该归功于侯府。县丞交好他,不过是卖个好,若能通过他结交庆安侯府,那就更佳。

双方都没有多话,略作寒暄之后,立刻有人出面宣读剿匪征召令。

这份征召令很有意思,大意就是:叶辰以一敌六,毫发未伤,勇武过人,朝廷很看好他,征调他去红螺县剿匪。

当然,叶辰不可能领兵带队,真要那样,大越朝只怕早就完了,他就是个先锋,手下无一兵一卒。正常情况下,他能不能活下来都还两说,不过此行特殊,但他也不能什么都不准备,就这么大摇大摆过去走个过场,凡事都有个万一不是?

正事办完,县丞私下提醒了几句。

叶辰谢过,面上却略有难色。剿匪地点在红螺县,离晋岷县不近,最迟三天后就要出发,也就是说,他只有三天时间准备。武器什么都好说,他身上就有现成的,直接拿出来用便是,唯独这马……

牛马市上贩卖的马匹多是驮马,就算好一点也就那样,战马更是想都别想,那都是各国战略物资,没有关系哪怕连淘汰的战马都弄不到。

这也是为何之前叶辰一直没有买马的原因,贵不说,质量还不怎么样。

即便如此,叶辰也还是第一时间就去牛马市碰运气,结果自是跟先前几次大同小异。

叶辰没有急着入手,稍作思考便转身去找许彦青。

许家大房虽败落过,但还没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好东西应该留有一些,或许其中就有马。

叶辰所料没错,许彦青手上还真有,不过他并未选择最好那几匹,先不提好马择主,光那骄傲的性子就不合适,他可不想还未出征就先折在坐骑手上。

叶辰挑了匹温驯的枣红色母马,跑马试了试,感觉不错,便决定就它了。

叶辰被征召去剿匪的事情还没传开,他不说,许彦青自然无从得知,只当他是需要好马办事,倒也没有多问,让人将一应马具全部配齐后,就目送叶辰离开。

叶辰在来到大越朝的第一时间就备了武器,防具的话,冬春秋穿的有,日常中不能着战甲,他便用特殊方法鞣制皮毛,再交由白氏做成不带毛的皮衣。其实就是皮甲,只是样式偏生活化,哪怕穿在外面,也很难被人注意到他身上皮衣的特殊性。

当初,白氏可是为此还向叶辰抱怨过,这皮子太结实,差点连纳鞋底的钻孔针锥都扎不透,非用榔头敲针锥头部才行。

不过现在是夏天,穿这个就不大合适,热不说,还扎眼,更可能被人小看,认为他是个胆小鬼,这跟征召令上说的勇武不符。

虽则如此,叶辰还是带上,到时候视情况而定。不过用上的可能性不大,那边应该会给官兵配备有甲胄,想必不会少了他那份。

回到家,叶辰就得了个意外之喜。

“辰儿,娘帮你把那块死硬的皮子缝在了心口上,你看成吗?”白氏手上拿着一件短褐,还很贴心地将皮革缝在内侧。

“成,怎么不成?”叶辰笑道,接过细看,逢得挺牢,又没有破坏皮毛本身,看来了不少心思,“这正是我要的,谢谢娘。”

“哎呦,跟娘还外道什么?”白氏噌道,横了叶辰一眼,便转身回屋,貌似有点小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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