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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的社区,至少都是市民们居住的地方。

唐飞柳就这么稳定下来,并且开始着手改善自己的一切。

这得幸亏是唐飞柳,一般的男人穿来这里,工作应该都还能应付的很好,但是生活就可能没那么顺手了。唐飞柳却不然,记账员的工作对他来说没有太大的挑战性,生活对他来说,虽然条件简陋,但是他所会的一切,却能让他慢慢变得舒适起来。

当厚着脸皮哀求到了一份记账员的工作,并且努力表现,还改善了许多记账方式,得到重用之后,唐飞柳的工作稳定了下来,与此同时,唐飞柳再也无法忍耐家居环境,第一件事就是卖掉了兰斯随身带着的几套衣服顺便哀悼小兰斯如果是老牌贵族的孩子该多好,根据兰斯的记忆,洛特帝国贵族这时候穿的衣服还不是毛呢大衣三件套,燕尾服什么的都是年轻的先生们开始尝试穿着,老牌贵族们还穿着缀有宝石的披风和丝绸绣了金银线的衬衫……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奢华起来,一件衣服上的点缀甚至可以让普通人快活过一辈子。

不过虽然这么说,小兰斯出来的时候带的衣服其实也价值不菲了,在一先令只能买到一米棉布的情况下,兰斯带出来的衣服,除了现在在年轻人之中开始流行的燕尾服和毛呢大衣,还有参加宴会的丝绸衬衫和刺绣的大衣和斗篷这孩子是多么懵懂啊,他还以为当他失去了父亲之后,还能再有进入上流社会社交界的一天。

连着假发都当掉,说实话西服燕尾服什么的,唐飞柳都能欣赏,但是假发绑腿裤□□皮鞋和颜色艳丽的刺绣衬衫斗篷什么的……唐飞柳内心是拒绝的。

只留了一套穿在身上的衣服,这些东西,唐飞柳当掉之后,换回来手里握着的二十镑。现在唐飞柳的这个身体太差了,他所居住的环境也并不那么舒服,洛特帝国虽然与同时期欧洲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但是有个地方是一样的,就是脏乱差。

首先是居住的地方,虽然外表看上去还算妥帖,但是被子在搬来之后就没有清洁过,床铺掀开,下面是麦秆垫着作为床垫,已经有了虫子和虫卵,有洁癖的唐飞柳差点就吐了。

房间里面也是一样,看上去还算可以,但是边角全是灰尘,约克常年梅雨,唐飞柳估计是小少爷烧不起壁炉的原因,不根本就是这个房间没有壁炉,于是所以衣柜都已经发霉了,房间里一股臭味,这样发霉的房间住着,别说体弱的兰斯,就算是唐飞柳自己健康的身体穿过来,只怕也会没多久生病。

唐飞柳捏着鼻子大扫除,先是买了布和针线,然后回来自己艰难地缝了床单兰斯当时买了一整套床上用品,床单留下来,棉布和缝了棉花的被子可是兰斯买的最贵重的东西,只是一床棉被就花了十先令,也就是半镑了,唐飞柳当然也不会扔掉,他打算把兰斯买的东西全部洗干净,然后就有两套可以换洗了。

洛特帝国虽然已经开始种植棉花,但是现在纺织还是最古老的机器,这导致了棉布虽然便宜,但是却还没到廉价的地步。

在有工匠发明新式的纺织机之前,只怕这种情况都不会得到改善。

唐飞柳拿着钱,把旧的麦秆丢掉,换上新的、干燥的麦秆,垫了新做的床褥,打扫干净了整个房间,并把发霉的衣柜扔出去洗干净暴晒,又在晴天坚持每天开窗通风,还买了铁盆开着窗户烧炭火,坚持保持房间尽力干燥,总算让猪圈一样的房子焕然一新,至少晚上回到家,擦了澡之后,躺在床上,终于觉得舒适了。

接着休假的时候,唐飞柳就想买肥皂,把原来那套床上用品洗干净备用,结果他绝望地发现肥皂什么的,大街上根本找不到!

这个叫约克的城市,据说是公爵领地之中非常繁华的城市,当然有各种各样的铺子,却根本找不到任何一个贩卖杂货的地方有名叫肥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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