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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醒来,已经是中午,我像是被放置在沙漠里的鱼,喉咙火烧一般的疼,后面那地方也是酸酸胀胀,被撑开的异物感似乎还没消散。

我撑着腰,从床上下来,推开门,走到客厅里,便见到厨房里,林朝堂拿着碗勺,站在煮锅前。

我走到他身后,探出头,瞅了一眼锅子里黑乎乎的一团,疑惑的看着他,我问,你在做什么?

林朝堂眉头紧蹙,一脸困扰,他说,我煮了红豆粥,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成了这个样子。

这个是红豆粥呀?

我惊讶的又看了一眼,那一团黑红黑红的粘稠物实在是让人不忍心再看第二眼,我便说,我想吃荷包蛋,你给我煎个鸡蛋吧。

林朝堂神色凝重看了一眼那煮锅,拾起盖子合上,他郑重道,也好。

早餐十分简单,煎成稀烂的荷包蛋和烤制焦黄的面包,外加一杯牛奶。

我没想到,英人士林朝堂竟然是个厨房菜鸟,怪不得他从来都是叫外卖或者带我出去吃,在家里开火次数趋于零。

原来人无完人,可看着站在厨房里手忙脚乱的林朝堂,我倒觉得有几分可爱。

用可爱来形容林朝堂应该不为过吧,每个人都有可爱之处,林朝堂也是。

我小口喝着牛奶,林朝堂则摸摸把干硬的面包放下,若无其事的用纸巾抹嘴。

他看着我,温声问道,身体难受吗?

我一顿,随即摇头,脸微红,我说,不难受。

他点点头,又说,那好,那晚上和我一块回家吧。

我睁大眼,他则抬起手,手指覆在我的嘴角,替我揩去白色的牛奶沫,我听到他说,我想把你介绍给我的家里人。

我眨巴着眼睛,呆钝的看着他。

他定定的看着我,对我说,这一回,我会牢牢握住你。

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之前我与林展在一起,他必然是介意的。

我垂下眼,脸上的热度逐渐消去,捧着牛奶杯的手一寸寸蜷紧,我对他说,对不起。

他抬起我的下巴,让我看着他,他的神情还是柔软的,他望着我,我怯怯地看着他,类似于做错事的小狗那般,数秒之后,他徒然笑了。

他问我,立然,你害怕什么?

我下意识回答道,我以为你生气了,我怕你不要我。

他一愣,用一种复杂的目光望着我,我知道自己现在这样子肯定是很傻的,他叹了一口气,他对我说,不会的,除非你先松开手,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放开你的。

我心里惊喜又感动,我拉住他的手,但心里是压不住的困惑,我没发安心,我便问他,我之前和林展在一起,你不介意吗?

他像是看小孩一般看着我,无奈道,你在担心这个?

我点头,他就说,这个和你无关,当时是我喜欢你,你对我没感觉,林展出现,他的确是能让人眼前一亮,你喜欢上他,我便想,也许你们才是更合适。

他摸摸我的头发,继续道,所以不要觉得有负担,爱情本来就是变幻莫测。

他指着自己的心口,我听到他徐徐缓缓的声音,他说,这里不受自己控制,也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我并不大能听明白,可若是当时,我懂事一些明理一些,也许我便能察觉到,这番话其实只是林朝堂为了宽慰我,为了疏导我,才会这般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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