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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的步伐稳健而一丝不苟,身着笔挺的黑色燕尾服,他的身影从背后看起来,一如他的祖父,父亲,没有任何差别。

他穿过致优雅,修剪整齐的草坪和花园,走过挂着大幅古老肖像画的走廊,脚踩在昂贵的手工波斯地毯上,悄无声息。

他准确地来到了他的主人当前所在的位置他的主人从来不会在固定地点等待仆人的侍候。他可以出现在庄园的任何一个角落,永远不会考虑仆人们是否会因为寻不到服务对象而手忙脚乱。

阿尔法斯宾塞先生今天出现的位置比较正常会客室。保罗平静地感谢上帝,因为他曾经在壁炉前熨烫报纸,而他的主人斯宾塞先生则是端坐在壁炉里,在熊熊燃烧的烈焰中,肌肉筋骨一寸寸烧化,居然还伸出了焦黑的趾骨,接过了熨烫好的报纸。

送早餐的女仆被吓得尖叫不止,神失常。

而烧成骨架的斯宾塞先生则是从壁炉一步迈出,瞬间恢复了正常的人类样貌。保罗却不得不动用从主人那里获得的能力,消除了女仆的记忆,不然这座庄园仆人折损率太高,也是麻烦的事。

而斯宾塞先生对此没有任何意见,在他眼里,这个女仆,也许也包括保罗本人,都只是一些物件为他服务,给他解闷的物件而已。

所以说,阿尔法斯宾塞的无法无天,是有原因的,因为没有什么能够约束他,包括世间的一切法律,秩序,良知,甚至生死。

保罗推开会客室的大门,一眼就看见他年轻的主人倚靠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盯着桌子。

无论在何种意义上评论,他的主人都是英俊至极的美男子。以保罗包罗万象的不凡阅历,他从未见过比主人更有魅力的男人。身材高大挺拔,一身价格昂贵的手工西装彰显出主人的尊贵与品味,深棕色的头发非常具有古典韵味地二八分,露出宽阔的额头和俊美立体的五官轮廓,只有那双眼睛,保罗很少直视。

不是因为职业需求,而是那双眼睛实在太过可怕。

金蓝色的眼睛,非常美,蓝色如同神秘的湖泊,缀着星星点点的金色,美得让人心醉。可是那双眼睛里的冷酷,残忍,戏谑,以及对所有一切的不屑一顾都让人心肝打颤,不敢与他对视。

阿尔法斯宾塞此时正百无聊赖地看着桌子。

桌子上是竟然是一个小岛,一个真实的,但是缩小了千倍的小岛。仔细看去,那小岛上面花草树木,飞虫走兽样样俱全,而最多的则是一个个火柴大小的人类。

这些人类衣衫破烂,神情癫狂,彼此仇杀,尸横遍野。

阿尔法皱着眉,那张宛如神明杰作的面孔上只有无聊,他的声音低沉而优雅:“这些人不是英吗?怎么也跟普通人一样,这么快就疯魔了。真没意思,之前那些贫民窟的坚持的时间还长一点。”

是的,这个桌子只是阿尔法解闷的游戏,那里面的人是阿尔法直接从一个住满了英的社区抓来的,变小了扔在这个孤岛上,有限的食物饮水,无尽的危险和风暴,这些人慢慢煎熬,失去底线,自相残杀,甚至同类相食,变成了半人半兽的怪物。

至于这么多人同时失踪会不会带来麻烦阿尔法早就操纵人们的记忆,把这些人存在的痕迹全部抹去。没有人会记得他们。他们现在唯一的价值就是给阿尔法取乐。

无论看到多少次,保罗都忍不住从心底泛起无尽寒意。

他的主人是一个杀死了上帝的恶魔。

“唐恩,你来的正好,”阿尔法拿起一份报纸,指着上面的一张照片。那是一个典型日耳曼血统的中年男子,是一位金融界的名流。

“明天,我希望看到他从华尔街最高的那幢楼上跳下去。”

阿尔法的语气带着一种让人胆寒的漫不经心,好像在说晚饭需要杀一只小羊羔来做羊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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