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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我愚蠢,真不是。

我也游戏风流玩乐经年,怎么可能是那么好耍的角色?

唯有陈风,即便不曾拿任何奖项,欣赏过他演技的人都不得不叹服。

深情与专情,对象就算不是我,他也能演得淋漓尽致,令人不可自拔。

所以最后我只留下一句话:“保重,我走了。”

将无名指上戴的戒指摘下来,压在留言条上。想了很久,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再次提笔,补充了另外一句:

“我爱你。”

即便陈风是演戏,又如何?

把我作傻瓜般戏弄,我也还是无可避得爱着他。

这爱情也许终有消逝的一天,也也许一辈子都减不了分毫,与他爱我不爱我,没有关系。

丢脸也好,示弱也罢我还是爱你。

做完这一切,我离开“乐春院”。

上帝都保佑我,我没有遇到任何一个停下手头事来跟我打招呼的人。

否则以我此时此刻的状态,很可能就此崩溃。

顺利得回到原先属于我的公寓,我将家中的现金全部拿出来,化零为整,居然还不算少。

拾了几件衣物,提了个小箱子,彻底离开了这里。

走之前我便打算好了,去城市边缘那个灰色地带生活。

并非留恋,而是那地方生活成本低,而且工作容易找得很。那么多外\\籍非\\法\\劳\\工都能找到地方留,何况我呢对吧?

卖力气我还是有些自信。

再不济,在那里做个流浪汉也未尝不可,与野猫抢食的日子真是想想就开心。

而且,大概也没人能想到萧少会在那种地方落地生根是吧?

本想去老爹的墓前,找他说一说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但那里实在太远,也许老伯在选墓址的时候就想过可能会有一天,我要去毁墓碑。

抹掉他的痕迹,独留下我的。

转念一想,或者对老爹而言,老伯也比我重要。

到底是一生的伴侣,而不是我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生下的孩子。

琢磨的结果就是隆重发现,我在这个世界上竟然已经没有任何羁绊。

还是不要想了,赶紧去找新住处吧。

做优先于想。

我决定,活下去,没人要也得活下去。

62、

没有太多力气,我找到新住处。

三层小楼,楼与楼间隔只有成年女人平均身高数值。

一室一厅带厨卫,卧室正对隔壁屋的卧室。

这倒出乎我的准备,没奈何之下只得随便找了条绳子,把带来的外套都挂上去。

省得春光乍泄。

一整天时间我没有出过新居的门。

基本没吃,喝水好像是有。

第一天我将“发胶”送我的那粒药和水吞下。

整整三个小时没缓过劲来。

在意识模糊前我看了表,清醒过来后再对表,所以误差不大。

可怕的药效。

我一直在恍恍惚惚中,置身于过去,林林总总的美好,难以按捺的奇妙。

有老伯与老爹为我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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