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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温传熙真心热爱昆曲,热爱大上海纸醉金迷的奢靡与挥金如土的气派。他比钱云笙更适合这里,没有了顶头来自于第一的阻力,或许不久后便能成就出自己的一番天地。

顾明月拉了拉钱云笙的袖子,示意他们该走了。她嘟着唇面带怀疑地望着温传熙,被他戏谑地打量一通后,面色如霞地啐了一口,昂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把脸扭到一边。

温传熙对娇生惯养的别扭大小姐见怪不怪,他悠悠哉哉地双手抱胸,目送二人推开大门挽手而去。

“呵。”墨色长衫的男人仰起头,牵唇淡笑。他拿出怀里的烟杆狠狠地吸了一口。走了倒也好,走了便没人和他争第一的位置了。不过,却也有点寂寞呢。

钱云笙这混蛋,好事儿全让他一个人赶上了。

日后,他温传熙也一定能让千金大小姐追着到处跑。

1924年的晚秋,三人谁也没有想到一别之后再能相见,再见之时已相隔25年。

在梧桐叶凋零,晨光熹微的早晨,顾明月与钱云笙踏着金黄的落叶,登上了开往首都南京的列车。

钱云笙身为名角,自是有一笔不小的积蓄,即便他把大部分入都存入了银行,匆忙之间在家里搜罗出的财物也值2000元左右。加上雪荷泽包里的钱财首饰,两人未来就算深居简出,也无需发愁一应吃穿用度。

火车“呜呜”的汽笛声长鸣,随后车厢咣当当地晃动起来。坐在三等座上的顾明月把脸瞥向窗外,清晨的雾霭未尽,如轻纱般的薄雾笼罩在上海的建筑物周围,她用手围拢肩头的红色针织披肩,宽沿的灰蓝色呢帽遮住了大半张脸,仅露出秀气的下巴以及嫩红的樱唇,光是一小片玉白莹粉的肌肤,已经足够引人遐思了。

“睡一会儿吧。”钱云笙轻拍顾明月的肩,温柔地把她带入了自己的怀里,宽大厚重的羊毛围巾严实地罩在两人身上,驱赶了湿漉漉的寒气。顾明月把脸舒服地靠在钱云笙的肩颈窝边,这个姿势使她很有安全感,并正巧可以完全挡住她的脸。

江浙战争刚过,大批难民从外地涌入上海,露宿街头。租界外随处可见瑟缩在墙角挨饿受冻无家可归的可怜人,顾明月对这个世界的历史时局并不了解,但从原著里她知道,在战火纷飞动荡不安的年代里,这不是第一次战争,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国家混乱的形势成就了与雪荷泽父亲类似的一批军阀,受苦的则是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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