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莫能弃【完结】_分节阅读_14(1/2)

,这又是什么?”

钱眼不假思索:“也是畸形……”他停了话,狠狠咬馒头。

我收回了手,问杏花:“杏花,钱眼说两个都是畸形,那什么不是畸形呢?”

杏花几乎雀跃地说:“当然是能开能合的手呀!钱眼,我们小姐让你出银子就是帮你张张手,不然你握得那么死,手就不会动了!”

我笑道:“杏花真是太聪明了!”杏花又笑得铃铛乱响,钱眼张着个嘴看她,见她停了笑,才转了脸看我说:“你说有份差事?”

我点头:“就是我们家,替我哥收收帐之类的。”

钱眼立刻精神了,“太好了!你我日后常来常往……”

杏花低骂:“看把你美的!”

钱眼嬉皮笑脸地看着杏花说:“我与你,也会时常相见……”

杏花哼道:“谁想见你!”

我诚恳地说:“钱眼,士为知己者死,你就给我们家白干吧!”

钱眼大喊起来:“杀人啦!这是要我的命啊!那些‘士’就是这么死的!”

我和杏花大笑,李伯也轻声笑了,谢审言咳了一下。

钱眼似乎事态严重地说:“虽然我实在想去,但我还没干完手上这档子事。现在的东家给我十分优厚的报酬,不知你府……”

我一摆手,“别来这套,我们家没那么多钱。你帮我哥去买卖药材,收讨钱帐。按所得利润抽成儿,一成可行?”现代社会中帮人追讨欠款就是索取百分之十到三十的手续费用。

钱眼貌似惆怅了一会儿,吃了口馒头,显得异常痛苦地说:“你真是我的克星啊!也罢!为了帮你这个忙,我只好忍让些!”我心中暗喜,居然让我争得了最低价,简直太阳西升……

李伯道:“小姐,这样的抽成实在太大方……”

钱眼一瞪眼:“嘿嘿嘿!小姐说的能错吗?!你在这里瞎指使什么?!”

我悲哀地看着李伯说:“看来我让他占了便宜。”我就知道我一般会吃亏。

钱眼得意:“那自然!我是谁?!天字第一的占便宜大师!你也该让我得一次手。”

杏花不平地说:“小姐得手什么都没得到,你得手就是多了银子。你得多些出银子才能和我们一起走!”

钱眼马上肃穆了,“别!我觉得我出的银子已经足够了,如果我出面讨价还价,我们再吃得简单些……”很快地吃完了他手中的馒头。

杏花生气了:“还要简单?!小姐本来就吃得不多!你这个小气鬼!你看你吃的最多!”

我往桌子上一看,钱眼把桌子中间的几个馒头都吃了,他刚把谢审言面前的馒头拿在了自己手里。我说道:“钱眼,你说实话,昨天晚上是不是没吃晚饭?”忽然想起谢审言也没吃,可今天早上还吃得这么少。

杏花接道:“你真没羞!知道要和我们吃饭就先饿肚子!怎么拿谢公子的馒头吃?”

钱眼忙说道:“这不正好?不能浪费吃的!他不像要吃的样子。我这是在帮他吃!”他说完几口大声喝干了自己的粥,扭头对谢审言道:“你不该剩下这半碗粥!”我正等着看谢审言不理钱眼,钱眼碰一鼻子灰的样子,却见谢审言微向前倾身,重拿起了勺,慢慢地把那半碗粥吃了下去。

杏花惊讶地和我对视,李伯也扭脸看了我一眼。我感到舒服了,看来他不是因为我在才不吃饭。一转眼,见钱眼死盯着我面前的小半碗剩粥,我笑道:“怎么?你想喝?”

杏花笑了,钱眼瞪了她一眼,不说话地看着我。我叹道:“你是跟我学的。”说完我三勺两勺把剩下的凉粥送到了口中。吃完了,竟觉得还有些饿。

我们收拾东西去到外面,李伯他们都在等着。还是李伯为我牵着马。我对着马乞求地说:“转转啊!帮帮忙吧!”马出了下气,钱眼大笑。

可能是转转听了我的话,可能是李伯紧紧骑在我身边,当我又接过缰绳后,转转居然没有乱跑。我拉着缰绳,骑得很慢,但至少是我自己在骑,不是被人拉着跑。我十分得意,喊道:“杏花!看看我骑得好不好?”

杏花笑着说:“小姐骑得太好了!”

钱眼说:“这世上有这么免费说好话的吗?没有!她是你的丫鬟,自然说好。”

我又叫:“钱眼!我骑得好不好?”

他迟疑了好久,终于低声说:“算好吧!”

杏花冷笑:“这还没拿到差事呢就说上好话了,比我拿了钱才说还差!”

我笑道:“杏花,你快出师了!”马突然一大动,我尖叫了一声,李伯一把抓了缰绳,大家都纷纷笑起来,当然,除了那个哑人,只咳个不停。

私语

我没像李伯说的一两天学会骑马,可四五天后能自己骑了。虽然技术不高,但让马慢慢地跑直线还是可以的。万一转转又圈着跑(它还是贼心不死地总这样干),我也能把它扯回来了。转转因此得了忧郁症,眼睛常含泪水。

我们不急着赶路,遇到下雨刮风,就在店中歇息。看到风景,就去游览一番。

既然我能和李伯谢审言继续走,我就有机会还谢审言的人情。其实还个人情很简单,不过是一句话:对人好。怎么对人好?一个词:投其所好。说白了,就是他喜欢什么就给他什么,他不喜欢的就别给他。

大家都知道这点,可做起来很难。原因就是大家都很骄傲,觉得对别人好点就是跌了份儿,万一人家不待见,自己的脸就没了。我是个自认为没有什么能力的人,从来坦白我的软弱和胆小。所以我该没什么可骄傲的。况且,我又欠了人家的情没法明着还,对人家好也是偷偷摸摸的,大概不会丢脸。

谢审言不说话,要想投他的所好,我只好利用我们每天凑在一起的三顿饭时间对他进行观察。在饭间,我用余光瞄着他吃什么菜,结果发现他只动他面前的菜,根本不往别处伸筷子。我只好运用“尝试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每次李伯都让我先点菜,我就点不同口味或品种的菜,然后看他对他面前的菜吃多少。我暗暗掐指计算他下了几次筷子,如果是三次以下,那个菜就是他不喜欢吃的,如果是七次以上,那就是他喜欢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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