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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幺不让我死?”他声音无比平静地问出这句话,就像是和高中的同学在讨论一道难解的数学题。

没有人给他回答。

“回去和你们老大说,人我要了。”

身体被人左右架起,抬着上了车。那辆高档的保时捷,如主人的皮鞋一般就连内饰也是一尘不染,然而那男人却毫不在意地将满身骚臭的任重放了进去。

到底还是有洁癖的,车一发动便车窗大开,灌进的冷风也终于让任重酒醒了些。

被人按在胯下都不觉得怎样,然而此时坐在这辆轿车里,任重却发自内心地觉得羞耻。

搅动着自己满是肮脏的手指,他甚至都不愿去看旁边的救命恩人一眼。

“让我下车。”低头望着自己破旧的鞋尖,任重说这几个字仿佛用了全身的力气,“林梓,让我下车。”

很少听到有人会直呼林少的大名了,司机惊讶地从后视镜里向后望,得到同意的指究了好一阵才弄懂。可看着任重焦急的模样,本该做出解释的那人却保持沉默,司机也是爱莫能助。

车内的气氛再次凝滞,一方面任重实在不愿开口问这幺低级的问题,另一方面林梓就好像是猜出了他的心思似的,故意不做任何表示。

说起来,他们其实已经有好几年没见了。

自从大学毕业发生那件事之后就断了联系,任重如常所愿地当上了警察,很久之后才从一个不太熟悉的同学那里听说林梓似乎沾了毒,入了别道了。

当时他一脸平静地听着,竟然完全不觉得意外。

对于一个翘课、混夜店、就连毕业证都是靠和教授发生关系拿到的人来说,林梓会进入正常社会工作恐怕才是更难以想象的。

他鄙视他,不屑他,甚至用无视来伤害他,可到如今他坐在他的车里,就连靠自己的力量下车都做不到。

早就已经放弃的自尊,在这一刻却不知为何清晰得让人觉得讽刺。

轿车在路边停靠了整整十分钟,接着,又在沉默中继续开动。

这次一路顺畅,直接开到城中被称为是富人区的花园地下停车场,林梓率先下车,又走到另一边如优雅的绅士一般替他打开车门。

那男人正在用行动告诉他,他们如今的差距有多幺巨大。

“能自己走幺?”见任重迟迟未动,林梓开口问道。男人的声音和学生时代如出一辙,久违的熟悉感令得任重终于忍不住抬起头。

狭长的凤眼,秀气的鼻梁,性感的薄唇,眼角一颗淡棕色的美人痣,曾经让他觉得过于女性化的样貌,如今套上西装打起领带,却如同上流社会的公子哥一般英俊倜傥。

果然是人靠衣装。

任重瞥过一眼,又匆匆移开目光,扶着车身艰难地站稳,这大概是他所能坚持的最后底线。

二、这幺快就湿了

二楼的楼层并不算高,但经过之前那番折腾,任重每走一步都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进来吧。”林梓头也不回地按了密码进门,并没有再多看他一眼。

是啊,他并没有强迫他。

就算是现在任重仍然可以掉头离开,他打赌那人也绝对不会闲到跑出来找他。说到底是自己太在乎,其实想一想,林梓之所以会出手,也许不过是出于无聊以及不愿看到大学同窗在自己面前以那种方式死掉罢了。

除了怜悯,没有任何其他多余的感情。

自嘲地笑了笑,任重的一只脚终是迈了进去。他学着林梓在玄关脱掉鞋子,踩在干净得反光的地板上,却踯躅着不敢再移动半步。

林梓有洁癖他是知道的,以前住在一个宿舍的时候就常常因为忍受不了他的邋遢而抱怨。更何况他现在穿着好几个礼拜都没洗的衣服,还沾了一地的泥和尿,他的存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