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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情景,同样的方式,还以为做了个春梦的他模模糊糊睁开眼,看到的却是林梓赤裸着上半身趴在他身上,一脸意乱情迷的痴醉模样。

他抚着他的脸,氤氲着带着水汽的双眼,如霞光般红透了的双颊,他望到他眼角下那颗淡淡的美人痣,就像是一滴泪珠。

“阿任,我想要你。”那时的少年,用动情沙哑到近乎乞求的声音,这样对他说。

四、谁他妈也不能欺负老子身边的人

那个时候,林梓为什幺会露出那样的表情呢?

即使是过去了这幺多年,任重依然想不通。

说实话,大学四年他们虽然是名义上的室友,但任重是标准的模范生,逢课必去,有限的课余时间都献给了学生会和社团活动。而林梓常常不在学校,每天又回来得很晚,两人之间的交集其实并不多。

虽然天性使然,刚开始任重也会在意自己这个很不合群的室友,甚至会特意晚睡就是为了堵到人进行一番语重心长的劝导。

“我说,你这样下去可不行,和同学疏远倒还是其次,身体也会搞坏的吧。”

不过每一次,这种在他看来非常以理服人的话,换来的也只有林梓面无表情沉默的白眼罢了。

对方不喜欢他,更嫌他多管闲事,这就是大学第一年任重得到的结论。

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林梓的行事作风。除了一些日常生活琐事,借牙膏洗衣粉肥皂之类,两个人之间每天的对话不超过五句。“回来了”“吃饭了吗”“哦”“嗯”“拜拜”这就是所谓室友的全部日常。

就像是一个人在住一样,会觉得有点冷清,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这样的关系第一次出现改变,是在大二那年的春天。

那天晚上任重和社团里的几个朋友聚餐回来,远远就看到南校门口围着的一群穿着发型都很怪异的社会人士,旁若无人地大笑吵闹,一副来者不善的模样。二十出头的男孩子虽然血气方刚,但也过了初高中那时幼稚的年纪,任重对这种寻衅滋事的状况向来都避而远之。

快步从旁边经过,不知是同行里的哪个人说了句,“哎,任重,那个不是你室友吗?”,他才又转头望过去一眼。

的确是林梓。

白衬衫牛仔裤,清爽的黑色短发,被那群小混混围在中间,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说来也奇怪,当时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林梓肯定是被这帮人欺负了。

这种情况不是很多吗?放学后附近街上的混混围着一个清秀柔弱的少年勒索钱财什幺的,林梓给他的印象,就是那种高中时班里肤白脸俊又不太爱说话的标准类型。

任重想都没想就把手里的包扔给旁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