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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骄傲名望于世,不负此生。

蜜色长发随风飘逸,纤睫微颤,杏唇丰润诱人,明明是着一身黛螺色的囚服,却惊艳四座,光照人。维塞知道有一种难以泯灭的感情缱绻与胸,他不断的压抑着,否认着,却唯独无法清除它。

作者有话说:

第29章5踏在脚下的心,捧在心头的人hh

就像眉间之殇,即便不再痛了,却注定伴其一生,如影随形的提醒着他曾经有这么一个人,让他信过,护过,轻狂过,最后却要偏偏不得不去介怀一世。

当年两人贪玩,在林中遇过野狼,维塞只有一把匕首,毫无胜算下让特瑞斯快跑,而特瑞斯却一意孤行的留下陪他。如今思来也不知哪来的胆识与力气,两人联手用匕首与木棍,弄死了这头凶兽。维塞留下了这道伤,特瑞斯说那是他给的勋章,纪念彼此忠贞的友谊,重金不换,至死不渝。

而当时正处战火连天,即便没有陷害一事,迟早也将短兵相见,他与他注定渐行渐远。但无论如何,有些事它就在不经意间发生了,正如特瑞斯现在佩戴在囚衣之下的那条恶魔之眼,有些东西既然存在就有它存在的意义,即便那不过是一种徒劳无功的自欺欺人的信仰。在战火中随波逐流的两人,又能坚贞得了什么?

“还疼吗?”特瑞斯凝睇着维塞那道旧伤,不由自主的脱口而出。

“很疼。”维塞同样注视着他,然后将右手放上自己的胸口;“只是疼的不在是那里,而是这里。”

之后便不再多言,背对特瑞斯,而在他身后之人知道自己罪无可赦,认命的闭上双目;“或许对你来说已经晚了,但我想在死之前想忏悔。一直很想对你说一句对不起。”

“你这是在向敌人求饶?”维塞冷冷的喝到,事到如今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那晚上伤的明明是你的身,却让我疼了十年。或许今晚过后彼此就能解脱,不用再痛苦了。”特瑞斯挤出了所有勇气,将藏在心底最深处的话道出。一个临死之人别无他求,只想不枉此生,告白了这一生唯一的一段真情。

维塞始终不愿回头见他,丢下一句;“花言巧语,我不会再上当了。”便离开了特瑞斯的视野。消失在这漆黑一片的夜中。

不久之后命人带特瑞斯去梳洗,特瑞斯抱着临赴刑场的心情,泡了这半个月来第一场热水澡,当他起身着衣时发现维塞给他安放的是一套轻薄的不能再轻薄的绫纱,简直就像没穿,不!比没穿更不堪入眼。显而易见的侮辱!特瑞斯将那套衣物弃之一旁,撤下窗帘披在身上。在土耳其人的弯刀架势下,来到了维塞等他的那间密室。

散发裸足,冰肌玉骨,孤傲而又典雅的人儿踏在幽静的长廊上,微风轻拂,廊边桔梗微晃,轻盈滞洒的粲花在清妍绝丽的囚徒面前自愧不如,黯然绽放。

维塞凛坐园中,茗着巴尔干当地固有的茴香酒,身着金边白袍,缄口不言,只是颐指气使的让手下去把特瑞斯身上的窗帘扯下。

“为什么不穿我给你的衣服?”他打量着,一丝不挂有些忸怩的特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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