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分(1/2)

邓肯是个聪明人,当她开口时,他就已经知道她之所以会拒绝的原因。不过,他仍旧是想听听她的理由。

“发生了什么事吗?”现在最乐的莫过于是琳达了。“我们真的很希望能和你共进晚餐。”

“我也是,不过我突然想到我住的地方有门禁时间,如果现在不赶快回去的话,恐伯会错过时间。”她住的地方有没有门禁她不清楚,不过这是个不错的好藉口。“再说,这是我第一次到纽约来,这里也没朋友,到时候要是赶不回去,那可就得露宿街头了。”

“哎呀,那可真是麻烦。”琳达故作紧张。“邓肯,那我们得赶快送陈小姐回去才是。”

“这样太麻烦你们了。”虽然陈小竹脸上也同琳达一般,带满了笑意,但是心里对于琳达这过度热心的态度,十分的不以为然。“我坐计程车就可以了。”的确,她对邓肯是有非分之想,而且也打算付诸行动。不管琳达存在与否都不能动摇她的决心,尤其是当她得知邓肯并没有她以为的为琳达倾心后,她的决心更加的坚决。如果,琳达是个善良贤淑、温柔大方的女人,也许她在行动的同时,会遭受到良心的谴责;更甚者,她很可能因此打消追求邓肯的计画,安于当个纯粹欣赏邓肯外貌的旁观者。

她相信照顾她的神真的存在于纽约市,要不然为什么每件事之于她,就像是有人特别为她安排好的,是那么的顺利和幸运。想当初她上飞机之前,曾对文静说过,她这趟来纽约除了观光之外,就是要看那种带点y郁气质、上了点年纪、长得又壮的酷男。

思,邓肯的年纪或许还不是那么的大,但人总有一天会老的嘛,而邓肯应该也不是那种会放任自己身材走样的男人……嗯,也就是说,若千年后他就会成为一个完完全全符合她标准的梦中情人兼最佳男主角了。

想想,她到纽约甚至还不到四十八小时,她便见著了她的梦中情人,不但是见到他,还碰触到他,虽然只是被他拉著手,但好歹也算是有了“体肤之亲”了。

“既然你不能和我们一起闲餐,那么我坚持要亲自送你回去。”邓肯决定不论她反对与否,他都要亲自看到她安全的定进她下榻的饭店。现在对一般人来说或许算不上太晚,但是对于像陈小竹这样一个独自到纽约来的观光客,这个城市已经危险到不适合单独行动了。

“既然如此,”虽然要和她不太喜欢的女人同坐一车,有点令人生厌,不过他如此坚持了,她要是拒绝的话,就好像有点不识好歹;而且,就算不能和他交谈,能多看他几分钟也是好的。“那么就麻烦你了。”

最后,一行三人出了球场后,陈小竹即看到一辆银灰色的宾士车已经在外头等著他们。宾上车在台湾相当常见,但周遭的亲友们没有任何人有双b的身价,因此她从未有机会坐过。

车子才刚起动不久,琳达便开门问道:

“陈小姐,我还没请教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八成也不是什么好工作,琳达在心里猜想著。

“我是个作家。”若换作是平常,陈小竹八成会杜撰一个较为普通的职业来搪塞别人,不过琳达的态度让她想隐瞒自己职业的想法不翼而飞。

“作家?”这个答案倒出乎琳达的意料之外。“你写书?哪方面的?”

“嗯,就是罗曼史喽!”她不只是是写而已,她还十分喜欢看。“我这回到纽约的目的,除了观光之外,就是要到各大书局采购一些作者的作品。”

“喔,那你能看得懂里头的内容吗?”

“不是全部,不过要是遇到不仅的单字、片语,我可以查字典。”字典的存在可不是摆在一旁当装饰的。“而且,只要多看多多少少都有助于了解这些小说的内容。”

“看来,罗曼史对你的吸引力还真不小。”邓肯不带任何评断口吻的说。

“当然,吸引力可大了。”反正她陈小竹就是喜欢看、也喜欢写言情小说,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罗曼史真的非常有趣,它丰富了我的人生。”她开心的说著。

“我相信它的确丰富了你的人生。”邓肯相信陈小竹是个快乐的人,在她身上找不到任何痛苦、压力的因子,或许她也有不为人知的痛苦和压力,但是在她身边却完全感受不到这些令人神经衰弱的触媒。

“丰富?”琳达一听到邓肯附和她的话,心里老大不快。“你难道不觉得它只会使得你的视野更狭窄吗?好像人生命的意义,就只为了这些不切实际的风花雪月。”

“那就要看你从哪方面看这本书。”陈小竹写了不少的言情小说,可她不觉得自己完全活在小说世界里,好像一天没有爱情就会枯萎、凋零似的。如果说没了爱情,她的生活就无以为继的话,那么她早八百年前就暍了孟婆汤,重新投胎去了。“我只是觉得罗曼史的娱乐效果不错,可以舒解生活的压力,而且看著书中男、女主角的爱恨纠葛,也可以间接满足自己的幻想,是个很不错的消遣啊!”

原本是琳达开启的话题,到最后反倒成了陈小竹和邓肯两人的交谈。或许是因为琳达对她的敌意让她自然而然的想躲避,所以她才不断的和邓肯交谈,再加上他对罗曼史小说也显现了某方面的兴趣;哪一方面她是不清楚,但至少她可以肯定他并不会对它有负面评语,而她也乐得和他交谈。

车子行驶了约莫二十来分钟,终于抵达陈小竹的落脚处。她原本打算站在路旁目送他们离去,不过,邓肯坚持将她送到饭店的门口。

既然对方坚持,那她何必反对?其实,她乐得有他的陪伴,而且琳达并没有随行而来;也就是说,她有机会向他要张名片,以供日后联络之用。

“谢谢你送我回来。”陈小竹站在饭店门前,脑袋里正下停的转动,心忖要如何才能不著痕迹的向他讨张名片。

“我的荣幸。”邓肯也不急著离开,他就这么的陪她站在门门。“很抱歉,没法子带你去看夜景,不过,如果你愿意的话,我非常希望能再次邀你共游,而我希望你第一次欣赏纽约的夜景是在我的陪伴之下。”同时,他期待这是个完美的开始。“当然,这次我会把所有的约会排开。”言下之意,是不会有像今天相同的情形发生。“现在,就只等著你的首肯。”

“当然,我很乐意。”嘿、嘿、嘿,她的幸运之神果然是在纽约市。她脑袋里才在想著要怎么向他要名片,好敲定下次见面的时间,没想到她还没开口,他就已经开口邀她一起夜游了……呵、呵、呵,真的是太幸运了。

“那么,不知道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打铁要趁热,邓肯连忙问道。

“我每天晚上都有空。”这话听起来是很迫不急待,但这可不是假话,而是她每天晚上的活动完全是随机状态;也就是说,她若是白天逛得太累,便早点回房休息:如果还有余力的话,就可以去看场音乐剧什么的……总而言之,在夜晚时分,她是没有硬性规定、完全不可更改的计画。

“那好,明天七点,我会过来接你。那么我们明天见。”邓肯在她的脸颊留下一个晚安吻。“希望你会有一个好梦。”然后,向后退了一步,转身离开。

陈小竹一直站在原地,直到车子完全消失在她面前,她才若有所思的抚著刚才他留下印记的地方。

“这是个什么感觉啊?”一种飘飘欲仙、浑然忘我的情愫席卷了她全身、很快的她发现到自己的脸颊居然热得有些烫手,她试著用冰凉的手捣住红得发烫的两颊,好让它能降点温度;但是,不论她怎么做,这红潮始终未曾散去。

于是乎,她带著满脸的笑意,走进了饭店……直到她上床前,这笑意一直停留在她脸上未曾消去。

所谓的“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一个平常看来毫不起眼的女孩子,也可以在服饰、化桩、造型三方面齐做努力的情形下脱胎换骨。

她陈小竹虽然算不上什么天生丽质难自弃型的美女,好歹在路上行走时也还吓不了路人,因此,光凭父母将她生成四肢健全的这一点上,她就应该心存感激,不应该在容貌上有太多的要求。

所以,在她以往的人生里,她相当安于自己的皮相,对于每天镜中所见到的自己也不曾有过怨言;但是,这是平常时候,一个对异性无欲无求、无得失之心的平常时候。

今晚,她想要给邓肯一个好印象。如果可能的话,她更希望他在看到她的时候有种惊艳的感觉,所以她努力营造这种“错觉”。所以,她大费周章的想买几件漂亮的衣服、化粧品,还打算上美发沙龙也说不一定。

她猜想她已经爱上邓肯了……嗯,这应该不只是“猜想”,而是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

“爱,这是件多么神奇的事啊!”当陈小竹往二十一世纪百货公司前进时,她突然有此领悟。“想想,我昨天醒来时,还在想著要再到大都会博物馆逛逛,没想到居然在麦迪逊大道上遇著了邓肯……然后,很多事都因此而改观了。”她是不明白邓肯对她是不是有相同的感受,但是目前萦绕在她心里,可全是些以往她所未曾经历过的美妙感觉。

不说别的,光想到这世上居然有一个男人几近百分之百的符合她梦中情人的条件一事,她便能为此而兴奋许久!甭提这个男人不但愿意让她亲近他,同时还对她相当的和善,而今晚他们便要展开第一次的约会。

“真棒!”她脸上的笑容清晰可见,对照她身边绷著睑快速前进的纽约人来讲,她可真是异数。抬头看向几乎快被高楼大厦给遮蔽殆尽的天空,还好露出了一小片蓝天,但是她却发现自己从没看过如此美丽的天空;是那么明亮、充满了生命力,而且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蓝色调高挂天际。“真的太棒了!”此时,她的笑容又加深了。

昨晚,为了邓肯的那一吻,她几乎是彻夜难眼,每回只要眼睛一闭上,她的脑袋便自动将她带回两人相处时的情形。所以,她不论是醒著或者是在梦中,脑海里全是他的身影。

在床上反覆辗转了两、三个小时仍未成眠,她突然自床上跳了起来,发现了一件相当严重的事情——她没有合适的衣服可穿。

原本,在她的旅游计画里,压根没想到要去什么需要正式服装的场所,所以在她的行李箱里,全是些相当休闲的衣服。唯一的一件裙装,还是那种运动型的款式;也就是说,如果明天邓肯要带她去的地方是比较高级的餐厅或场所的话,她一定会因为这一身打扮而被拒于门外。

不成,不仅她丢不起这个脸,她相信邓肯也是。为了不让自己丢脸,也为了不让邓肯感到为难,她决定太手笔的添购几件小礼服。

有了这个决定后,她马上拿出在台湾时做好的资料,按照上头的指示,她找到一个她应该负担得起,又能买到比较高级货色的地方——二十一世纪百货公司。

进了百货公司,只见每个人都忙著埋头东挑西拣,陈小竹也立刻加入东挑西拣的行列,想要努力的从排列得有些杂乱的衣物中,找出几件适合她、同时她能穿的衣服及配件,或许这些东西会让她的信用卡有爆掉的可能,下过现在她可管不了那么多了。

钱花了可以再赚,但是这样的经验搞不好是此生难得的机会。

在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寻宝后,最后她捧著一只白色的手提包、两双两寸高的方头鞋、一套米白麻质的连身洋装,以及一件同色系的针织罩衫。看著手中这些东西,心想应该足够应付今晚所需。

由于一早就出门购物,买完东西的她早已是饥肠辘辘,在街角见到有人在卖热狗时,她毫不犹豫的买了一份,然后在路上边走边吃。

等到了地铁站时,她已经解决了她的午餐。她决定先回旅馆,将她买的这些东西穿戴在身上,看看是不是会有不协调、或者是不适合的情形,如果全部ok,那么她最后要做的事,便是找家造型工作室化桩、弄发型,等到全部搞定后,她只要期待有个美好的夜晚就行了。

傍晚六点四十五分左右,陈小竹最后一次审视镜中的自己。心中虽然有些不安;不安源自于自己不同以往的打扮,以及些许的兴奋,当然还有更多的期待。

“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这身的打扮?”她是可以很随性的穿著牛仔裤和t恤,毕竟他也没特别提醒她得穿正式一点的衣服,还是小礼服这类的话。她只是照一般的常识而行,如果约会是订在晚上,那么无论男女总是盛装出席。她虽然是个外国人,但也不能贻笑大方嘛!

她比较担心的是他看到她穿这些衣服的反应。

虽然心知肚明她这样的穿法足下会出错,但她更希望的是,当他看到她时能流露出那么一丁点的赏识、兴趣……什么都好,就是不要视而不见。或许她真的比不上琳达,但好歹今天是他约她,至少要给她点受重视的感觉呀!

她走到门前,突然又想起自己忘了带口红,于是又踅了回来,将新买的口红放在手提包里,然后又不放心的再巡视一次镜子中的自己,试图从其中找出一点踏出房门的勇气。

“算了,别再看了,继续看下去,今晚的约会就甭赴了。”有了这等决心之后,她头也不回的离开房间。

才刚下楼,她立即看到穿著双排扣西装的邓肯,看起来像是已经等候多时般的坐在大厅的椅子上。见到这等情景,她差点以为是自己错过了约定时间,急急踩著两寸高的方头鞋向他跑去。

“对不起,我迟到了。”她不清楚他平常是否很忙,但是总有自己的事要做,让他坐在这里乾等,她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你等很久了吗?”

“不,你没有迟到。”邓肯站了起来,扶住重心有些不稳的陈小竹。“是我提前到。”他牵著她的手,发现在经过精心装扮之后的她,竟是如此的别具姿色。喔,他不是嫌弃她之前素颜的模样;基本上,他认为不上粧、不打扮的她看起来就像个清新可人的小女孩……但不容否认的是经过彩粧点缀过后的她,立即成了个魅力十足、又兼具婉约气质的成熟女子。

“今晚的你,很美!”他由衷的赞美道。

“噢!”她双眉齐扬,对他的美言,似乎感到有点惊讶,但却有著不容置疑的喜悦。“谢谢你,你今晚看起来更帅了。”反正他本来就知道,她认为他是个大帅哥,那么再多添一句也无妨;再说,这可是她的肺腑之言,绝无半句虚假。

邓肯领著她走向他的座车,不是那天他送她回去的那一辆,今天他开著一部流线型的黑色跑车;就车体看来,这车子必定价值不凡。

“今天你自己开车?”这是一辆双门跑车,而且只有两个位子。她身后的那一点小空间,她不认为会有人愿意像个货物般的被横放在后头。

“只要非关公事,我喜欢自己开车。”纽约市的交通有时足以让一个耐性十足的人破口大骂,塞在路上动弹不得,为了节省时间,他聘请了司机开车,好让他待在车子里的时间也能处理公事。“再说,今天的约会我不想被人打扰。”

她被他的目光瞧得有些不好意思,连忙问道:

“对了,我们今天要去什么地方?”

其实,她对纽约根本不熟,就算他说了她可能也不知道,只不过是想藉问个问题来移转他的注意力。

当然,他看她的眼神让她今天的苦心得到了最好的回报,只是她还是有点不习惯别人全神贯注的目光……老天,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脸颊热得可以煎蛋了。

“我们要搭乘游艇沿著哈德逊河绕行曼哈顿,”他租了艘游艇,准备和她一起共乘。“我们的晚餐会在上面进行,可以一面看著夜景一面享用晚餐。”

“真的?”她早在出发前便已经透过网路弄来一些游艇公司的名单,也打算找一天乘游艇夜游曼哈顿咧!

“失望吗?”他故意这么问。

“不,我怎么可能会失望!”这原本就被列入她的行程之一,没想到今晚他就要带著她上游艇。“我很高兴。”能和她心仪的男人共游,就算今天只是坐著观光巴士绕行纽约市区,她还是会很兴奋的。

当车子行进间,邓肯显少主动的和她闲聊,陈小竹不以为意,因为她忙著看向窗外的景色,要是遇到她曾经路过的街道,她更是努力的多看两眼。她有个习惯,只要一坐上车,便会不自觉的记忆行经的路线,以防哪天再度经过时,不致沦落到迷路的窘况。

车子一路开到了雀儿西区的码头,邓肯直接将车子开到码头边,车子才刚停稳,便有一个穿著西装的男人帮陈小竹开车门,牵她下车。接著邓肯走了过来,和这个牵她下车的男人寒喧了两句后,将车钥匙交给了另一个人。很显然的,这人是泊车小弟来也。

“我们要搭哪艘游艇?”码头边停了大大小小的游轮,她看到有下少人排队分别搭上不同的游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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