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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是兄弟,是亲人。四哥,我们再怎么亲近,也只能这样了。”

薛慕极迈着略有虚浮的步子,绕过门,门一推就开了,他走到哥哥身边,从怀里把陆钰捡到的玉璧取出来。抬起胳膊,在哥哥脖子的背后系了个结。

眼角弯弯,轻笑而语,“哥,我不是说过么,这玉璧价值连城……别再丢了。”

手指停留在结上,不想拿开。薛慕极轻轻的贴近那张脸,他想认认真真的看一遍,完全记住,每一个毛孔,每一寸皮肉。

这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面。

雍都与平江,隔着一月的行程,不是说回来就能回得来的。

若按着前世的线来走,哥哥的仕途线是这么走的,先是守城门,后是大理寺,全是雍都最忙的单位,来来往往的人,大大小小的案子,每天都有成百上千。

还有……大靖朝廷命官有过休假吗?

薛慕极叹了口气,想到身下已然发烫的某部位,哥哥离开也好,如今单相思就这样了,等到单相思变成两情相悦之后,两人还共同生活在同一座府邸里,完全无法预计,将来会发生什么。

让最后的几天,变成他与哥哥此生此世最快乐的想念。

“哥,走,我们还有几天的时间……”薛慕极掰掰手指,“恩恩,大概来得及,能把平江好吃好玩的地方逛一遍……”

薛世子也不管自家哥哥答不答应,拖着人就出去逛街,又是如往常一般大包小包买了一堆,当然,都是送给哥哥带走的。

半夜,薛慕极把之前埋在树底的女儿泪挖了出来,陈酒凝香,薛怀咎很少喝酒,喝了一小杯,剩下的都被薛怀咎一口喝完,直接醉的不省人事,直到天亮醒酒,摸一把脸,为什么嘴唇有点肿痛?问过扶风,才晓得自己整晚缠在四哥的身上不肯撒手。

好在衣衫比较端正,就是看哥哥脖子貌似露出点点斑驳红晕。

不想,不想……薛慕极又忍不住批判了下原身的酒量,他从前与沈初的酒量旗鼓相当,几乎是千杯不醉的级别,这种优秀才能,下滑到半坛子就倒,与那一笔狗屎烂字一般,完全承袭了原身的垃圾酒量。

等到要离别的那一天,平江城城门外,多了一圈金光闪闪的盔甲士兵,挺拔如标枪,雄赳赳气昂昂可是一个威风凛凛,平江百姓们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阵仗,纷纷挤上城楼看热闹。

“瞧瞧……那不是世子吗?我记得旁边牵红马的,是平江世子的兄弟吧……”

“好像是哦,那个骑在黑马上的是谁?马上,只有他穿的是常服。是不是大官啊!”

“金色盔甲,那是纯金的,穿着沉不沉?”

“管他沉不沉,给我我也穿,一件得值多少钱?”

“这是……这是金甲卫!我听我爹说过,当年雍都的罪太子有一只亲卫,叫做金甲卫。那是相当的厉害,据说每个人都会一项绝技,还有那金盔甲,据说加了特殊的材料,一点儿也不沉,却是刀枪不入。”

“金甲卫来平江做什么?”

人们还在议论中,城门下,薛慕极也险些被这闪闪的光芒晃瞎。

陆钰微服来平江,却这么高调的走,究竟想的是什么鬼主意?

马上的摄政王,眼神在两个晚辈间来回打量,最终落在薛怀咎手里的盘云剑上。转了一个大圈,这把剑终究是转了回来,该属于谁还属于谁。他迎着日照刺目的光,右手微微抬高,整个队伍迅速规整成几排,踏马蹄声都完全踩在一个节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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