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部分(1/2)

功能 和功能!他看着公爵的模样,有些不太忍心提到这件事。

营帐里顿时鸦雀无声,那些听差的脸色一个个都变得更加苍白。

腓特烈公爵无话可说,手上这份名单还有转圜余地,毕竟俘虏没有交换,但那三件战利品却是既成事实,再怎么解释都没用。

“那三件战利品到底是什么?”

公爵问道。

“一件锁链甲、一件铁甲衣和一面盾牌,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他们自己也不太看重,他们身上的护甲不比那个差,只是咽不下这口气。”

菲利普王子熟知公爵的脾气,所以他才这么说。

果然,腓特烈公爵郁闷得想要吐血。

他不认为菲力撒谎,那五个年轻人连朗基努斯枪和荆棘冠的仿制品都有,用的长剑和弓箭也都是魔法装备,证明他们很有钱,有魔法护甲并不奇怪,没有的话反倒比较稀奇,这也把他想用钱摆平的念头彻底堵了回去。

“把战功记录拿来。”

腓特烈公爵转头吩咐道。他是对身后的侍从下令,这也意味着他对那些听差已经失去信任,如果让听差们拿战功记录的话,他很怀疑会不会再出现意外。

他身边的一个侍从立刻跑出去。

战功记录早就出来了,只不过为了那场赌赛,这两队人马的战功记录被刻意删掉,现在公爵既然要看,就必须重新填上去。

那个侍从很快就抱进来一本很厚的簿册,其中一页翻开着。

只看了一眼,腓特烈公爵的脸就沉了下来,他原本打算慷慨一点,既然对方不在乎钱财,那么他就给他们战功,或者干脆授予对方骑士的头衔。

但是翻看战功记录,他看到路克这群人并没有选择将战功兑换成功勋。

功勋很难获得,同时作用也最大,想要成为骑士,其中有一条路就是积累功勋,然后换取地位,功勋高的话,还可以换取相应的爵位。

这套制度已经沿用几个世纪,就是为了不让那些老实人吃亏。任何人即便再不擅长表现自我,只要能够埋头苦干,总是会有收获,而获取功勋的最好方法,就是用战功兑换,“骑士的一切都从战场上获得”这句话就是源自于此。

不过战功并非一定要兑换功勋,像菲利普王子是来帮忙的,和公爵并没有统属关系,别国的功勋对王子殿下没有任何意义。考虑到这类人的存在,所以战功也可以兑换其他的东西。

而路克他们选择的是免除军役,以后如果再爆发战争,他们就可以拒绝征召。

不选择功勋而选择免除军役,表明他们对卡奥尼并不看好,根本没打算把那里变成领地,拥有管理权对他们来说已经足够。

这同样也表示他们不打算凭功勋成为骑士,而这背后隐含的意思,就是对他、对哈斯家装并不看好,不想投靠这边。

“你们真的要退出作战行列?”

在营帐外,菲利普王子十分遗憾地问着路克。

“话都说出去了,要怎么收回?”

路克听出王子殿下挽留的意思,但是他不会接受,也不想解释,这本来就是他们事先计划好的。

退出作战行列,也就是不用再接受公爵的命令,不过他们仍旧会留在战场上,这一刻开始,他们只能孤军奋战,得不到支援,甚至连食物和饮水也要自己搞定。

而这一切,换来的是自由。

他们可以自己决定攻击的目标,自己决定进攻和撤退。唯一的限制就是,他们仍旧要遵守两边已经确立的规则,不能用十字弓、不能用禁忌的手段。

现在他们的身份也变了,更类似于雇佣军,不过雇佣军打仗是为了钱,而他们获取的仍旧是战功,到时候再用战功换取免除军役。

卡奥尼是一个托管领,之前他们觉得托管领比不上领地,但是他们现在终于感受到托管领的好处。

托管领的军役是领地的十分之一,他们已经获得的战功及用那几个俘虏换来的额外战功,足以抵消今后五年的所有军役。

现在他们的目标是尽可能多获取一些战功,多抵消一些军役。

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等到这场战争结束之后,腓特烈公爵一定会将卡奥尼升格,将村庄提升为镇,那样一来,军役也会随之提升,再想免除军役,要比现在多花十几倍的力气。

和王子殿下道别,路克让所有士兵都上了爬犁,他们自己则上了马。

骑马的人和原来一样多,不过其中有两个人却已经换了,修道院派过来的那两个牧师,从头到尾都没有把自己当成这支队伍的成员,这一次自然也不打算加入。

替换的两个人,其中一个是菲利普王子的手下,是一位魔法师。

路克他们这支队伍原本有三个牧师,神术方面的实力绝对不缺,却没有一个魔法师,实在太不平衡了,所以王子殿下非常好心地借了一个魔法师给他们。

另外一个是从教区派过来的牧师,这个人并不属于任何势力,他既是帮忙,又负责记录这支队伍的战功,同时也是监督者,监督路克他们有没有破坏规则。

离大营五、六公里远的地方,尼斯拉住战马,其他人也跟着停下来。

虽然首领是路克,不过尼斯的地位非常特殊,他既是智囊,同时也是负责侦查的人。

这原本不应该是牧师的事,牧师应该待在后面的安全地方,一支队伍通常会有专门负责侦查的斥候。

问题是这只队伍才刚成立不久,成员也只有路克他们五个,尼斯是牧师,同时还是弓箭手,而弓箭手往往在没有斥候时担任队伍的眼睛。

“黑夜里骑马不安全,大家都上爬犁,那样比较安全,也更舒服一些。”

这番话是说给新来的两个人听的。

这两个人倒是从善如流,再加上现在天已黑,没人会看到他们坐着爬犁,也就不用担心会被人笑话。

路克他们所带的爬犁,数量绝对足够,因为是赶夜路,所以爬犁两侧扶栏翻起,座位也被翻起,变成有靠背的椅子,随着爬犁颠簸上下,倒也不感觉难受。

当初设计爬犁的时候,路克和伊斯特就已经考虑过夜晚行军的情况,专门设计出这样的爬犁,现在看来,这种设计非常成功。

上巴里亚虽然多山,但是山势低缓,就算没有路,也不感觉危险,一排爬犁在战马的拖曳下,跑得又快又稳。

这支队伍刚开始是朝着后方走,绕了一个大圈,避开白天修建起来的要塞群之后,又转而向北。

在群山间绕来绕去,他们走的全都是荒无人烟的地方,就算没有夜色隐蔽,也不用担心会被发现。

因为走过的地方几乎全都是草地,所以耳边尽是“沙沙”的声响。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在第二张爬犁上,路克、尼斯、伊斯特三个人坐在一起,伍德在前面驾车,刚才问出问题的是路克。

“之前那位王子殿下不是说了吗?两边暂时打成平手,肯定会休战一段时间,各自再拉更多的人马过来,我们需要做的,只是找个地方躲起来,等对方增援的人马通过,如果人数多的话,我们仍旧躲着;如果人数少,我们就干一票。”

尼斯说出自己的想法。

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他们的默契,之前尼斯并没有说出他的计划,其他人却没什么犹豫,就这样离开大营。

“我怎么觉得这好像是土匪的做法?”

伊斯特摸了摸下巴。

知道这个家伙又要开始抱怨,尼斯反问道:“你有比这更好的办法吗?”

“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就算伏击,我们也不能违背之前确立的规则,要堂堂正正地列队,然后和对手交战。”

路克怕尼斯不明白,特意提醒道。

“他已经问过了。”

伊斯特说道。出发之前,尼斯已经询问过伊斯特。

知道这一点,也无法让尼斯放弃原订的计划。他不是骑士,也没有骑士的荣誉感,对他来说,怎么有利就怎么做,更何况,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所谓堂堂正正列队,只不过是站出来之后再开打,而一般的伏击是先放一波冷箭再说,两者的区别其实并不大。

即便按照规矩来,伏击的一方仍旧大占便宜,他们事先有所准备,还可以占据有利地形,最重要的是,他们选择的对手肯定比他们还要弱小。

“你打算干几票?”

路克马上进入状况,他一开口就是满嘴匪气。

“不能太多,太过分的话,对方肯定会派人过来对付我们,派来一个厉害的人,就轮到我们倒霉了。”

尼斯非常实际,赛门老人曾经警告过他,任何事都不能一而再,再而三。

“你不打算多立一些战功?以后可没这么好的机会。”

伊斯特多少有些不以为然,他的赌性又开始膨胀了。

“我们现在已经免除五年的军役,最好能够增加到十年,再多就没必要了。”

尼斯说道。

他是以自身情况来考量。

十年之后,他如果拥有主教的实力,那么一切就都用不着太在意。年纪二十几岁的主教,在教会的地位绝对不会太差,到了那个时候,就算见到腓特烈公爵,顶多只要点头致意。即便路克这帮人没有任何长处,看在他的面子上,公爵也不至于为了一个小小的托管领为难他们。

如果十年之后他没有到达那样的程度。他的后半生将会在逃亡中度过,卡奥尼变成什么样子,对他都没有任何意义。

路克和伊斯特当然不知道尼斯的心思。

不过他们也觉得有点道理,十年的时间已足够他们发展,如果十年后仍旧混得像现在这样,那么再给他们十年,同样不会有什么作为。

相反的,如果按照他们现在的发展速度,十年之后肯定已经拥有让公爵掂量一下得失的分量。

说到底,卡奥尼毕竟只有那么大,为了这样一个小地方大动干戈,实在没什么必要,他们明白这一点,腓特烈公爵肯定也明白。

山间的黎明时分总是笼罩在一片露气之中,现在是二月,虽然最冷的时节已经过去,但是在y寒的雾气中赶路,仍旧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尼斯裹紧身上的毯子,虽然是细绒毛毯,仍旧挡不住y冷的雾气。

更让人讨厌的是潮湿,雾气不但沾在l露的皮肤上,还不停往毯子和衣服里渗进去。

“大家停一下吧?”

最先受不了的是伊斯特。

路克看了头顶一眼,天色已经彻底亮了。

“也好,我们也该找一个地方躲起来,要不然等到雾气散去,说不定就会有麻烦。”

听到这句话,所有的人都感到异常振奋,坐在爬犁上,穿行在寒雾中,每个人只能裹紧毯子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根本没有活动的空间,身体早已僵硬。

“现在要先确定我们的位置,哈兰先生,这个要请您帮忙了。”

路克对后面一张爬犁上的魔法师说道。

那个魔法师倒也没有拒绝,只见他撩起长袍的下摆,从腰带上摘下一只皮袋,伸手掏出一个圆盘。

尼斯非常羡慕地盯着那只皮袋,皮袋的体积看上去不大,却可以装很多东西。因为任何东西一旦进入里面,就会被缩小到原来的十几分之一,一把双手大剑扔进去,就成了削水果的小刀般大小。

他也很想拥有这么一只皮袋,可惜想要使用它,必须拥有魔法师中阶的实力,他的魔力是够了,但是其他方面还差得远。

那个魔法师举起圆盘,圆盘上全都是发亮的小光点,这些小光点和天空中星辰的位置是一致的。

他看了好一会儿后,打开地图,朝着一个位置指了指:“我们就在这个镇附近,误差大概在十几公里左右。”

“这好像离人烟稍微近了一些,会不会不够安全?”

路克是一个谨慎的人。

“只要我们离开大路有一段距离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要小心住在山里的人。”

梅特洛从前面那张爬犁上跳下,朝着这边走来。

“离城镇近一些也有好处,打听消息比较容易。”

伊斯特也表达他的意见。

打伏击战并不是在路边一趴就行了,连土匪都要事先打探清楚,更别说他们了。

“我先探一下四周的情况,你们就趁这个机会先找地方躲起来吧!”

尼斯自告奋勇充当斥候。

没人跟他争这个差事,除了他,确实没有第二个人适合做这件事。

“把这个带上。”

魔法师哈兰递了几根羽毛过去。

这些羽毛除了颜色雪白,和普通的羽毛没什么两样,尼斯非常小心的接过它们,放近贴身的袋子里。

他当然知道这些羽毛是什么东西。

随手替自己加持了几个神术,他飞身窜出去,一进入迷雾之中,他的身影就立刻消失了。

这是他第一次运用佩森斯教派的秘法。

以往他最喜欢用的是“轻灵术”此刻他用的是“轻身术”轻灵术是魔法,能够让身体周围一尺之内的东西全都变得很轻。而轻身术是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只能让身体变得轻盈,对于身体以外的东西没有任何作用。所以佩森斯教派用的是轻甲,用的也都是轻盈的武器。

因为这个缘故,尼斯不敢带太重的东西,更没有带那件飞刀披风,他身上除了一件轻甲,就只有一柄软剑和三十把飞刀。

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全都非常实用,修炼起来也很容易,缺点是效果和修炼的程度有关,他的轻身术练成不久,只能让身体的重量轻一半。另外一个缺点是轻身术只对自己有用,不能施加在别人身上。

魔法就不同了,只要能够施展,效果就绝对不会太差,用轻灵术的话,他可以让重量减少到十分之一。

不过各有利弊,轻灵术这个魔法只能维持七、八分钟,轻身术可以持续大半天,现在是战争时期,他要尽可能减少魔力消耗。

四周都是迷雾,一公尺之外就看不清了。

不同于黑夜,对付黑夜有很多方法,但是对付迷雾就没有那么容易,他也只能看着脚下方寸的大地。

沿着山坡往下冲,他的速度愈来愈快,突然,他一拉肩上的绳索,只听“呼”的一声,背后弹开一对翅膀,这对翅膀很小,全长仅一公尺,最宽的地方只有一尺,形状像是蝙蝠的翅膀,是用两层皮膜和许多木质的骨架做成的。

这东西一张开,他的身体立刻一轻,甚至差一点飘飞起来。

这同样是佩森斯教派的秘法,按照那些典籍上所说,这招练成之后,能够贴地飞翔,一日夜间,来去千里。

更妙的是,这种秘法和纯粹只是用来赶路的“风翼术”不同,战斗的时候也能派上用场。

沿着山岭间的低凹之处,蜿蜒曲折地绕着群山,不知道跑了多久,尼斯终于找到路了。

那是一条用细沙和石子铺成的路。

既然找到路,接下来就容易多了,他顺着路朝前方潜过去,因为用不着再像刚才那样漫无目的打转,所以这一次没走远,他就看到了朦胧的火光。

那一定是哈兰魔法师所说的小镇。

他不敢随便靠近,有人的地方,就隐藏着危险。

从贴身的袋子掏出一根羽毛,湊到嘴边低语了几句,他把羽毛扔到空中,那根羽毛在空中转了几个圈,紧接着箭矢般地朝远方s去。

这是“风精之羽”一种用于短距离联络的魔法。

要说的话会被存储在羽毛的缝隙之中,它能够附带的讯息不多,距离随着使用者的实力而定,最远可以到二十多公里。

这东西还可以用来指引方向,他把风精之羽放回去,哈兰魔法师收回风精之羽的同时,就能知道小镇的方向,再对照地图,就可以知道他们位于在什么地方。

做完这一切,尼斯朝着小镇潜去。

那是一个和他故乡差不多的小镇,同样也是沿着大道展开,整个小镇呈长条形,大道两边是一排排的房子,愈靠近大道的房子,愈是整齐漂亮,愈是外侧的房子,就愈是破烂简陋。

在他靠近小镇外围一百多公尺的地方时,小镇里突然响起一阵犬吠声。

尼斯不敢再随意靠近了。

这一点也和他的故乡很像,每户人家都有养狗的习惯。或许是因为“镇”大多数不设围墙,远不如“城”安全,养条看家护院的狗就成了一般的选择。

尼斯不喜欢狗,狗非常讨厌,不但听力绝佳,嗅觉又特别灵敏。

一直起来,他都在搜集对付狗的办法,现在他已经有把握逃脱狗的追踪,但是想要避开狗的耳目潜入某个地方,他还没有太大的把握。

他绕着小镇转起圈,寻找每一个可以潜入的角落,与此同时,他还能够从狗叫的声音,大略分辨出小镇上住着多少人家。

有狗叫的地方肯定住着人,有人的房子里肯定养着狗。

雾气渐渐散去,透过最后一丝薄雾,尼斯将小镇的各个出口全都看在眼中,并且牢牢记在脑子里。

当小镇里响起人的声音后,他终于离开了。

沿着刚才风精之羽飞回的方向,他开始往回跑,当他回到原来的地方时,雾气已经散去。那个地方根本看不到人的踪迹,甚至连爬犁走过时留下的痕迹,也全都消失了。

“这边,我们在这边。”

远处传来路克的声音。

只见山脚下的一片树林里,探出一颗鬼鬼崇崇的脑袋,尼斯立刻跑过去,也钻进那处树林。

这确实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从外面看是一片平地,进到里面之后才发现这是一个山坳,只不过被茂密的树冠挡住。

现在是冬天,树叶还没有长出来,所以路克他们在树上挂了一张大网,把地上捡来的枯枝落叶全都铺上网上,不靠近的话,根本看不出这里藏着人。

所有的战马都被集中在树林正中央,爬犁则被抬起靠在树上,它们是最好的挡板,朝外面的那一侧,同样c上许多枯枝落叶。从外面绝对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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