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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贺廉坐到高脚椅上,贺廉找了半天看见一个手鼓,类似于新疆的手摇鼓,拿在手里,晃了晃,挺清脆的声音。

“我,我,我,,,”

贺廉起了三格调,都没找准。

“喝多了耍宝。”

周麟好气好笑,接过女歌手的吉他,他也坐到一边的高脚椅上。

手指一划,就发出一声特别好听的吉他声。

半年多贺廉练这么一首歌,上班听,下班听,做饭听,哼哼着也听,练了这么久,这才成型。周麟耳濡目染的早就会了。

“我起头。你跟我唱。”

有时候会好奇,贺廉为什么执着这首歌,也会被他带着去听,去哼哼,然后就学会了。周麟手指一弹,慢了几拍的我们在哪见过你记得吗,吉他版,男男对唱。

没有那么快,慢了几拍,音调也降了些,为的就是配合贺廉这个跑调大王。

周麟弹着吉他,贺廉拍着手鼓,对视一眼,笑了。

“我们在哪见过你记得吗?”

周麟唱了第一句,贺廉马上唱起第二句。

“那是一个春天,我刚发芽。”

“我走过,没有回头。”

“我记得,我快忘了。”

一人一句,你唱完了我唱,眼神对视着,嘴角带着笑,吉他和手鼓配合得相得益彰,声音一个低沉一个清亮。

少了轻快,变得缠绵,变得甜蜜,那能看得见的甜蜜,就像是一罐蜜汁,把他们浸泡在里边。

眼神也好,唇边的笑容也好,默契程度也好,无一不在说着,我爱这个人。

酒吧内,灯光不是很亮,舞台这边就一盏暖黄色的灯照着。

他们就这么唱着,看着,笑着,幸福,快乐,安逸。

一个人唱对唱的歌曲,会很累。两个人分段来唱,那就需要默契。缺少了一个人的唱歌,显得单薄,多了一个人的声音就丰富了许多。只有低沉的声音没有高潮,只有清亮的声音没有厚重,清亮和低沉融合在一起,那就完美了。一个人唱累了,另一个人会接下去,让他休息。等缓过来了来个合唱,会更加好听。

同唱一首歌,就像是这往后的生活,我们相伴,琴瑟和鸣,互相配合,互相帮衬,互相依靠。

一个人生活也不错,但多了一个他,那不更好吗?

笑着,唱着,哼着,能和你这么唱歌,真的很舒服,也很高兴。

最后一个音符滑落,贺廉站起来走到周麟身边,捏着他的下巴亲上去。

“宝贝儿你帅呆了。”

贺廉从没看见过周麟弹吉他,他乖乖的低着头拨弄着琴弦,脖子露出来,牛仔裤,t恤衫,像个十几岁的男生,灯光温暖,照得周麟甜甜的软软的,好像看见了十几年前的周麟,抱着个吉他,弹着曲调,那时候他应该还很单纯,没有烦恼吧。不,他那时候应该是在烦恼之中,享受这片刻的安逸。

“十多年没弹了,那时候我也是个中二少年,喜欢校园歌曲,曾经幻想过玩乐队,但那不是我要走的路。心烦了就会弹吉他。”

周麟摸了摸吉他放下,笑着站起来。

“好在没有生疏。配合你刚好。”

传来掌声,贺廉高兴的行着绅士礼。谢谢,谢谢,唯一一首拿得出去的歌曲,没有跑调,还能得到掌声,不错!还是哥们捧场啊。

“换人换人,我唱!”

潘雷把他们俩推下去,拉着田远坐到高脚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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