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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上锁,嬴风了地图,两个人推开门走了进去。

所谓的研究重地比凌霄预想中要简陋得多几台不明用途的仪器,一些颜色迥异的药剂,书架上堆积的陈年档案,角落里还有一台模样十分普通的计算机,这台计算机的型号古老,现在很多人都不屑于使用。

“看来这位叫太殷的大师果然是一位念旧的人,”不管是对人还是对东西。

嬴风二话不说按下了开机键,老旧的机器已经很久没有被启动过了,生锈的主板发出一阵不耐烦的轰鸣,凌霄对着蒙尘的键盘用力吹了口气,顿时被扬起的灰呛得直咳嗽。

嬴风在对方做出吹的动作之前就警觉地掩住了口鼻,等灰尘散去后,露出凌霄因为咳嗽而泛起泪花的眼眶,手掌还在不停地在面前扇动着,肉眼可见的尘埃微粒随着他的动作恣意飞舞。

“笨蛋,”嬴风低低骂了声。

眼泪汪汪的凌霄怨念地瞅着他,这还不是怕一会儿敲键盘手会弄脏,可惜他现在呛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嬴风不想浪时间,直接将枕鹤给的解锁器接入电脑,屏幕上立刻出现等待读条的画面。

片刻功夫,密码破解成功,在他们的面前出现了一套特别老旧的系统,凌霄只在计算机发展史的课本上看到过这种操作界面。

嬴风在键盘上飞快地敲打着,凌霄也不知道对方几时学会操作这种古董机,感到十分惊奇,“你为什么会用?”

嬴风知道不回答他就不会罢休,“有种地方叫图书馆。”

“你特地借书来学习已经淘汰的操作系统?”凌霄难以理解,“为了寻找前世的恋人你也是够拼的。”

“你不会懂,”嬴风已经进入到太殷的研究日志中,并在里面灵活地搜索起关键字。

“是这个了,”听到嬴风这样说,凌霄立刻凑过去看,两个人还是第一次头并头挨得这么近。

x年x月x日,今天殇意图自杀,他偷走了我的匕首,并割破了自己的手腕。

“原来太殷的契子叫殇,”凌霄看到这里就忍不住说,“也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他前世的名字,还是这一世的名字。”

“肯定是前世。”

“你怎么知道?”

“因为这日志是太殷写的,不管这一世的雏态叫什么,在他眼里都是前世的殇。”

凌霄无法反驳,憋了憋嘴继续看下去。

我在发现他的举动后,上去抢夺匕首,他在反抗中同样割伤了我,我们两个的血液同时流到了地上,紧接着,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他流出来的血如同有生命一般涌向了我的,血液中就像有磁性一般相互吸引,我们两个都被这种景象惊呆了,他求死的行为也因此而停了下来。

最终两泊血液凝聚到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我怀疑,是他的血液这一世没有被污染,仍旧继承了前世的记忆所致。

如果这个猜想成真,那么每一个没有经历过成人仪式的雏态,都可以用这种方法,来寻找前世的配偶。只可惜,我没有办法取得更多的血液样本来证实这个猜测是否属实。

这则研究日志就到此为止,上面介绍的鉴定方法比凌霄预想的还要简单许多,只是真实度连太殷本人都无法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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