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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其实和她的丈夫并没有什么关系,可顾明强却时不时的,还是会流露出对石花雨十分在意的样子,每当这个时候,即使知道两人当初没关系,却着实还是让她觉得心中不舒服。

此刻,自然也不会选择上赶着解释,得得罪婆婆不说,还会被丈夫责怪。

“娘,我先去烧火做饭了。”

镇上的东西都比村子里面要贵一些,虽说顾明强的家底还算是不错的,但是已经节俭日子过惯了的顾大娘和沈氏,除了购置那些个必备的东西之外,其余的也还是舍不得去买的。现在又是农忙,正是要用钱的时候,可不能够多花了,来回牛车的钱是节省不了了,于是两个人今天一天在镇子里面,不过也才是分吃了几块烧饼罢了。

粗面和成的烧饼,内里是韭菜馅的,因为烤的够干,这才能够在这么热的天里面好保存的好好的样子。可饶是这样,没有茶水的两人还是被噎个够呛,等到一天下来,肚子里面,还是早就不剩什么了。之后又在石花雨那里碰了一鼻子灰,所幸两人都是能够忍耐的,这样前胸贴着后背的,还是一路咬牙坚持着回了家。

眼看着沈氏已经带着自己身后的背篓去了厨房,顾大娘这才在心中长出了一口气,她刚刚,就是在担心自家的儿媳妇,会不会拆自己的台。到那时候,万一要是让自己的儿子知道自己今天去找石花雨的事情,只怕一会儿,还有的闹呢。

想到这里,顾大娘看着自家儿子的眼神,都变得不对了起来。好好的一个儿子,平日里看着也是好的,偏偏每次碰上那个女人的事情,就变得格外倔强了起来。现在想来,还好自己抢先定下了沈氏回来,不然要是真的让这两人的事成了,到时候,自己这个娘,不就是转头就被给丢到脑后去了?

庆幸的心思还没有持续多久,想起了今天碰壁的事情,顾大娘还是觉得一阵头疼。早知道那个唐晓辉日后会过得这么出息,自己当初就不会闹得那么难看了。结果现在倒好,一个原本不过只是流民的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撞大运了!

又有着村中里正的维护,又一路,这么好运的升职到了捕头的职位。

要她说,那个唐晓辉的身板儿,看着,还没有自家儿子结实呢!当初抵御流寇的时候,自家儿子也是出了不少力气的,可是偏偏就是那个小子得了好远,若说刚一开始只是一个挂名的捕快,也没有什么好值当羡慕的。

自从那两人去了镇上之后,她听到的消息少了,也就知道那唐家小子,似乎是去镇上当了一个小捕快。当初人家走了的时候,自己还在心中嘲笑过呢,一个没有名头的小捕快,还值得他们这样上赶着,带着全部家当卷铺盖的搬到镇上去?

现在一想,自个啊,果真是没有见识的,这不,就活生生的打了自个儿的脸了吗?

想当初,里正也是来找过自家儿子的,只是自己当时毕竟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担心他会不会在当铺快的时候遇上危险,就像是他的那个死鬼老爹一样的,早早的就去了。而且一个捕快,一个月的月银不过才两钱银子,挣得没有现在多不说,在这样流民泛滥的时候,也实在是太过于危险了一些。

所以顾大娘才做主,替自个儿不在家的儿子,给回绝了。

可是现在,顾大娘的心中就是一股浓浓的后悔啊,捕头啊,那可就是真真正正吃官家饭的人了,听说,一个月的月银可是有着足足二两银呢!那可是比自己现在还在地里忙活的儿子,要强多了。

心痛的同时,又想起了自己在牛车上面打听到的事情,唐晓辉当上捕头这件事,似乎也不过才过去几个月的光景。平日里,也没有看着村子里面人对着他又多么的热乎,没成想这个时候,知道人家是从自个儿村子里面出来的,一个个上赶着攀近乎,就好像自个当初和人家关系有多好似的。

吹嘘着镇上的捕头,是有着多么多么的威风,多么多么的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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