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极恶非道(1/2)

那晚被花哥一伙人毒打,导致我肋骨断了四根、肾出血、脑震荡、多处组织重度挫伤,差点就要了我的小命,看来英雄真不是好当的。

我在医院足足躺了两个月,才渐渐恢复过来。

这段时间可是苦了馨儿,她不仅要忙学习和拍电影的事,还要负责照顾我,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先说说微电影的事吧,果不其然,馨儿落选了。

不仅是因为柳茹依把事前工作做得很足,更是因为那件事彻底得罪了徐总。

不过剧组方面却很在意数量庞大的粉丝们,还是给馨儿安了一个镜头很少的角色,馨儿为了不辜负粉丝们的期望,还是参演了,好在期间什么都没发生。

之所以什么都没发生,是因为徐总、陈老板以及几个首脑人物,都被抓了。他们的罪名自然是多不胜数,只要随便找几个就够他们关一辈子。而策划这件事的人,就是差点把我打死的花哥。

因为这个,本就不干净的花哥也受了不少牵连,不过他早已做好了打算,让一个小弟顶了罪,而且听说他也有后台,没多久那个小弟也被放了出来。

这些都是我听馨儿说的,因为我直到现在还下不了床,所有的消息都只能靠馨儿这个唯一的来源。

期间柳茹依也来看过我一次,是趁馨儿不在的时候。

她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给我带了些补品和外用的药,她在我床边坐了几分钟,给我倒了一杯水就走了。

我不知道她现在是怎么想的,而我也不想去知道。

或许那天我本来就不是去救她的,而是为了自己胸中的一腔热血,为了世间的一份正义。

我现在只想快点出院,因为还有很多让我困惑的事等着我去解开,因为我还需要一个健康的身体去保护我的馨儿。

这真是一段黯淡无光的日子,还好有馨儿能给我带来一些阳光。

总算是挨到了出院。

刚出医院的大门,初夏的阳光就洒在了我的身上,把我那快要发霉的身体好好消了消毒,微风也吹走了我身上的晦气,真是让人惬意。

而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花哥。

我不仅是要去弄清事情的原因,更是因为我心中的那个想法越发坚定,那就是既然做不了好人,做不了英雄,那我就做一个恶棍,我要去跟花哥混!去当人人都怕的黑社会!听馨儿说,那晚花哥把我送到了医院,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后就离开了,不过还是留了个地址和联系方式。

我循着他留下的地址,来到了l市的另一端,西城区。

西城区是l市的老区,那些野蛮的原住民大都被留在了这里,干着些下三滥的营生,所以这里成了一个鱼龙混杂,乌烟瘴气的地方。

之前就听人说没事别往西城跑,不然没命回来,可我哪还管得许多,之身一人来到了这个与l市整体风貌格格不入的地方。

其实西城根本没有传言中那么夸张。

虽然街道脏乱差,显得很混乱,但这里老人居多,也都做着正当生意,看起来民风倒也淳朴,不过可能只是因为我看不到地下的一面罢了。

我穿过七拐八绕的巷道,总算是来到了地址上标明的地方。

这是一间不算太大的铺面,大门是用玻璃做的,上面贴满了各式纹身的图样,门头上挂着一块很古典的木匾,上面写着——花菱刺青。

此时门口有一个看起来还未成年的小子在低着头扫地,见我过来,他才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眼。

我刚进门,就被人从后面推开了,我不悦的回头一看,是三个染着头发,混混模样的小年轻,一脸风风火火的样子。

为首一人推开了我,然后朝着店里喊道:「老板,给我整个纹身!」

这时从里间出来了一个人,正是花哥。

他看了看门口的人,先是给了我一个眼神示意我先坐下,然后拿了一本图册递给了那个混混,说道:「看看喜欢哪个,里面的图案都能做。」

混混没有理会,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回绝到:「看个毛啊,老子已经想好了,给我整个过肩龙,越大越霸气越好,就这里。」说着混混指向了自己的右肩。

花哥笑了笑,放下了手中的图册,答道:「小兄弟,你可得想清楚了,纹上去就洗不了了,而且过肩龙不是谁都可以背得住的。」

混混急了,给了手下一个眼神,那个手下赶紧从包里拿出了一大迭钞票,混混才轻蔑的说道:「怎么?怕老子纹不起?这些钱够不够?」

花哥答道:「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过肩龙是道上的人才纹的,你想好了?」

混混有些不耐烦:「废什么话,老子不像道上的人吗?别啰嗦了,整!」

花哥不再搭话,而是转身走回了里间,过了一会儿才戴着口罩、手套走了出来,对混混说道:「衣服脱了,趴到那个长椅上。」

混混利落的脱去上衣,得意洋洋的趴了上去。

花哥拿出了纹身用的工具,淮备开工,嘴里不忘说道:「五九,给客人们倒点水。」

刚才在门口扫地的那个小子走了进来,给我和另外两个混混倒了水,一言不发的又走了,真是个奇怪的孩子。

这时里间又走出了一个大汉,他伸了个懒腰说道:「花哥,弄完了,那个客人我叫他明天再来上彩了。」

他的声音很沙哑很独特,让人听着就觉得这个人特别逗。

我依稀觉得,他就是那天背我到医院的人。

果然,他把目光停在了我的身上。

他走到我身边坐下,掏出烟递给我一支,说道:「你小子命真硬,能抗住我大炮那么重的手,你还是第一个。」

我赶紧也掏出自己的烟递给他,说道:「炮哥,不打不相识,抽我的抽我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