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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管不住自己的心里面胡思乱想,将得到竹筒时的情景想了一遍,就是一条狗闯入了军营,没有任何可疑人物。

“陛下,一张素笺。”高举着素笺,赵一说道。

“呈上来。”

“喏。”赵一将竹筒和素笺都交给陛下后退到一边,看着自己的脚尖,脚上的靴子还是郝依亲手做的,纳的千层底,结实又耐用,穿在脚上就是舒服,有人惦记着,让赵一心中暖暖的。

赵恒煦拿到竹筒和素笺后并没有立刻打开素笺,而是先端详了一下竹筒,很普通的一节竹筒,大概是小琴丝竹,但只有手中这么一小节,实在是不好辨认,对着阳光远远的看着竹筒的里面,窄小的竹筒内壁没有发现任何特别之处。

“这几个字是小泽亲手刻的。”杜堇容放下牛乳麦片粥说道,他肚子不饿,吃不下这一碗粥。杜堇容手放在小腹上,他是真的不饿,但是现在每个人都恨不得他一天能够吃十顿饭,每顿之间还要带着零食和糕点,固本培元的、养胎补气的,他现在身子弱,胎力也没有怀赵甯裕和赵甯章的时候强,让赵恒煦每天都提心吊胆,盯着姜昊之他们想办法给他补身。“陛下,快看看里面写了什么,小泽和小静是不是平安。”

“看字迹平整,刻的时候落刀均匀,力度适中,可见刻字的时候并不匆忙,还很有闲情逸致,不然写得不会这么好。”赵恒煦弯起嘴角,用大拇指磨搓了一下竹筒上的字,“也就是他能够把字写得这么难看了,别人要模仿也模仿不出来。”赵恒泽的字从来就被赵恒煦批评,其实他现在的字比起几年前已经长进了很多很多,端正有力,结构间又不失洒脱,落笔的时候还会往上勾一下,很有个性。

赵恒泽的字迹中还藏着一个小秘密,这个秘密也就他们兄弟二人知道,要是仿写的,根本就无法深得其髓。手指滑过“端”字,端字作为封号是赵恒泽亲自选的,他自己写得时候会习惯性的少了“而”上面的一横,写好了再补上,每每如此,粗看看不出来,仔细看会发现不同。

展开素笺,蝇头小字写得满满,赵恒煦一目十行,表情由一开始的放松愉悦到后来的敛眉深思,最后放下素笺掐指思量,片刻后说道:“匈奴又不安分了。”

“怎么了?”素笺上字迹太小,杜堇容歪着头看着力,也就不再看了,听到赵恒煦说起匈奴,眉头也皱了起来,匈奴犯边时有发生,之前是小规模的在边境劫掠,骚扰边境子民,但在胡洲设有互市,双方也可以互动有无,近几十年匈奴也算是安分,怎么又要生出事端。

匈奴人悍勇,每个男子从出生开始就是马背上的英雄,骑兵突袭让以步兵为主的中原将士苦不堪言,要是真打仗,首先良种马、骑兵就需要解决。

“你自己看吧,小泽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大致的说了一下,他们现在身在胡洲附近,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还认识一个与动物仿佛能够沟通的人,还送了一条好玩的狗儿给他,就是送竹筒过来的狗。只是他们现在身陷一些事情不好脱身,让人将狗带了过来,嘿,竟然让狗当信使,也不怕有人把狗给炖了。”赵恒煦不想杜堇容过度思索,遂用素笺暂时转移了杜堇容的思绪,“看看吧,素笺上的字是小静写的,一看就比小泽好上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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