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1/2)

我并不表示意见,问她:“阿惠否决这个方案的意见是什么?”“阿惠姐说,在这个时代,是没有人关心寻人启事,并且等待结尾的。”我绷着脸,点点头:“这也是我的意思。”妖妖失望。

我暗暗好笑,语气一转:“不过,连续的寻人启事也许会引起读者的好奇心。这个主意值得一试!另外还可以在事后请几家媒体就此展开评论,对这种故弄玄虚的广告方式进行讨论和批判,不消半个月,紫罗兰这种品牌就会在重庆打响。”“这么说,这个方案你采用了?”“我采用了还不行,还得西元和紫罗兰通过。你下去好好弄个文案,下周一和我一起去参加这个广告竟标会。”“好啊!”毕竟是个小姑娘,妖妖喜形于色。

妖妖根本不知道,刚才她进门的一瞬间,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我突然想,如果刚才妖妖踏进来的是右脚,老唐会不会真的跳下去呢?c他妈,不会有答案了。

8、她长得像古萍

自从和妖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我丧失了只穿一条内k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自由,更别提在沙发上l睡,把电视开到深夜了。最要命的是,早上起床,卫生间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我n急,捧着肚子在外面走来走去,她却在里面慢条斯理的化妆。生活秩序全他妈乱了。其实我也知道,要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妖妖弄上床,但我却迟迟没有动手,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

妖妖倒很大方,每次洗完澡,都穿着件丝质睡衣走来走去,玲珑的身段欲隐欲现。看电视也不忌讳跟我坐在一个沙发上抢遥控板,我有时候倒疑惑这姑娘究竟是他妈真纯情,还是本来就是个无所谓的女人。这套75平方米的居室就我的卧室外面都一个露台,妖妖把她的胸罩、三角裤都晾在那里,像是万国旗。在这样的氛围中,没有翻云覆雨,谁都会怀疑气候不太正常的。

其实,我宁愿每天带一个妞回来鬼混,也不愿意窝藏着一个美女来碍手碍脚。答应妖妖住进这窝,我告诉自己那是因为我想上她,其实,有一个我也不愿意正视的理由:因为她长得像古萍。

古萍和我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她出身高贵(父亲是某局局长),长相漂亮,学习成绩优秀,平时不太爱搭理人。同学十一年,她和我讲过的话不会超过五十句。我从大学退学,临去当兵的前夜,和几个同学在酒吧一起狂欢,古萍也在其中,还是不爱说话,给人高傲的感觉。从酒吧出来,因为我们顺路,于是共搭了一辆出租车。路上,我醉得厉害,古萍只好把我扶进屋。老妈那会儿正在医院照顾老爷子,屋里没人。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一下子把古萍压在身下。古萍很倔强,拼命地护住自己,但她没有叫喊,我们默默地在地板上交锋。古萍终于精疲力尽,被我占有了身体。那是我的,也是她的第一次,殷红的血滴红了地板。其实,我对古萍并没有任何好感,只是当时有砸碎一切高傲的欲望。完事以后,古萍坐在地板上无声地哭泣,然后默默地穿好衣服,走出房间。整个过程,我们没有说一句话。

如果古萍告我qg,我是罪有应得,那时,我的心里竟依稀有这种期待。第二天上列车,只有我妈和几个同学过来送我,没有警察,也没有古萍,我想,她一定恨死我了。

我没想到的是,古萍竟然一直等我。我一退伍,她就搬来和我同居。那时,她已经在银行工作,而我一无所有。在我退伍后无所事事的两年里,古萍一直和我同居,直到她意外死去。

古萍自从和我在一起,就完全变了一个人。她不再是那个安静的女孩,而成了喋喋不休的长舌妇。古萍曾经问我,你为什么不肯认真做哪怕一件事?说这话的时候,她一副得不到答案誓不罢休的架势,眼神固执而脆弱。我反问她,你怎么就不肯哪怕一件事不认真一回?这句话把她噎回去了,但我知道她还会在另一个不同的场合冷不丁地问出这个问题来。

古萍就是这样的人,她不厌其烦地用不同的语句重复同一含义,把她的苦口婆心浪费在一个根本就油盐不进的人身上。古萍能和我走在一起是个奇迹。这个问题我一直找不到答案。有时我想,古萍是以一种拯救的心态和我在一起的。也许,拯救我这个“浪子”已经成为她人生中的一个重要目标——虽然她所有的人生目标都是重要的,但显然只是在这一个目标上她遇到了麻烦。有时,我觉得古萍很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菩萨胸怀,看着她百般努力又成徒劳后失落的可怜劲儿,我甚至想“变好”以满足她在这一目标上的成就感。

但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古萍说完这句话没几天就死了。从阳台上失足掉下去,头撞在水泥地上,头骨都已经裂开,一汪脑浆孤零零地躺在离她的头有二十公分的地方。我匆匆跑下去,看到她像一摊泥一样安静地躺在地上——仿佛她从没有这样安静过。我转过去,看到她的头。我没有觉得她现在这副模样比她生前更恐怖,只是奇怪那汪脑浆为什么会独立地在离她身体二十公分的地方,而没有哪怕一丝血丝相连。

现在想起来,我为那时我的冷静感到愧疚。我一直以为,虽然我不耐烦古萍的唠叨,但我至少还是有那么一点爱她的——否则,就无法解释我会忍受她的那喋喋不休和她同居了那么久。

直到此时我也说不清那天我为什么会那样冷静,这就难怪古萍的家人为什么会一口咬定古萍是被我推下去的,而不是失足——如果没有事前的预谋和预知,对这样的惨剧表现得这么冷静几乎是无法解释的。

在派出所,当民警问到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张口结舌。那个年轻的民警显然有着丰富的侦察经验,他先是问我古萍掉下去的经过。我告诉他,当时古萍在阳台上收衣服,一件胸罩不小心掉下去,挂在阳台外的电话线上。古萍伸手去勾,没够着,叫我帮忙,我当时在看电视,没理她。过了一会儿,我再看,古萍已经不在阳台上。接着,就听到楼下有人喊:“有人跳楼了。”我匆匆跑下去,看到古萍已经躺在血泊中。说完,我还补充了一句:“去年我这阳台还装了防护栏,但被城管局以妨碍市容的理由强制拆除了。”那民警对我后一句补充充耳不闻,问我:“你听到楼下有人喊有人跳楼了后马上就跑下去了?”“是的。”“你没有先看一看你女朋友有没有在其他房间?”这个问题我当时倒没有想到,于是又语塞了。

民警看着我,认真地又问了一次:“当时你听到楼下有人喊有人跳楼了,没有事先看一看你女朋友有没有在其他房间,就立刻跑到楼下去了?”“……是。”“这么说,你当时很肯定掉下去的就是你女朋友?”“我没有!只是出于本能!”他看到我情绪有些激动,喝令我坐下,随即问了一大堆问题,并要求我只许回答是或不是。

“你和死者经常发生争吵吗?”“是。”(其实我们的争吵仅限于古萍对我的改造)“你和死者有金钱来往吗?”“有。”(实际上,那时,我俩的所有花费都由古萍提供)“你和死者同居,她的家人反对吗?”(和“死者”同居——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是。”

……

问完,民警让我在笔录上签字,并在每一页笔录上都摁上手印。摁手印的时候,我注意看了一下民警胸前的警官证,他叫马明宇,和国家足球队现任队长同名。我想,我被这家伙当成犯罪嫌疑人了。

从派出所出来的时候,我下意识地眯缝了一下眼。街上阳光灿烂,根本不像刚刚死过一个人。马明宇交待,要我在古萍的死亡真相未经查证以前,不得离开这座城市,并每隔一周到派出所报到。因为每周一次的报到,马明宇后来成了我的哥们。他结婚的新房,还是我找老唐帮他装修的。

我有点相信因果这回事,古萍死了,她的历史重任像鬼上身一样附到了马明宇的身上。这家伙一口咬定我本质上是个好人,苦口婆心地要我干点正当事业。后来,他说服我老妈把积蓄拿出来开办了这家广告公司,自己还把预备结婚的五万块钱借给我当流动资金。我他妈真搞不懂这些人,凭什么自以为是地对别人那么有信心?还好,老唐他老爸把当年城市建设户外宣传业务全给了我,我的公司总算没有垮,很快还了欠债。不然,也许马明宇的人生观将从此改变。

马明宇为此很得意,就像挽救了一个失足青年。我知道,我的成功给了他成就感。他现在也常来我的窝坐坐,有时见我带个不三不四的妞回家,就皱着眉头劝我:“三十出头的人了,正经找个对象吧。”一次,他看到妖妖在阳台上晾胸罩,笑着说:“好啊,总算收心了。谁家的良家妇女误入你的贼窝了?”我笑而不答,并没有对他“收心”的说法表示反驳。他高兴地捶了一下我的胸口。我知道他又一次获得了满足。

他妈的,世界就是这么稀奇古怪,当个活雷锋就是这么容易。

9、角色转换

妖妖当然不知道她在其中扮演了这么个角色,但她在我的窝里的那种泰然自若依然让我感到诧异,有时候我有种错觉,仿佛寄住在这里的不是妖妖,而是我。

“你自己在家的时候也这么个穿着吗?”有一次,妖妖坐在沙发上百~万\小!说,见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好一会儿,突然这么问。

“怎么了?”“你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也这么穿着西装?”“那倒没有。”“怎么穿的?”妖妖放下书,索性问到底。

“内k,或者什么都不穿。”我看着妖妖,表情中带着一些挑衅。

“现在干嘛不?”“你叫我l身?”我惊讶地看着她。

妖妖的脸红了。

“不,我是说你干嘛不也轻松地穿着短裤在家里走来走去?整天穿着西装看着都怪累的。”“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大概我的脸上又浮出了那种坏笑。

“别管我,这种时候你就当我不存在。我可不愿意因为我在这里影响你的生活,那样会连我都觉得不自在。”“你真不介意?”“不介意。”妖妖看着我,又认真地补充,“真的。你随意好了。”我搞不懂这妞到底是不是真的纯得一塌糊涂,不过还是乐得其便,进屋脱掉西装,想了想,还是在内k外面穿了一条短裤,然后走进客厅,妖妖看着我,笑了:“这样不是挺好吗!”我也笑了,调侃道:“平时我还有在沙发上l睡的习惯。”“那可不成。”妖妖严肃地说。

我好玩地看着她:“怎么,不是说你不介意吗?”“那很容易感冒。”说完,我们一齐笑出声来。我看她在我们交谈的时间里已经在看第三本书,于是好奇地问:“你看的什么书?这么快。”“几本小说。我只看开头。所有小说都千篇一律,无非是悲欢离合,俗套得很,只有开头千奇百怪,我喜欢看各种故事的开始,然后把书扔到一边。”这姑娘倒真有趣。

“那么你到重庆也是为了一个新开始?”妖妖一愣,大概事前没有想到这么问题,但她还是在沉吟了一下后回答:“也许是吧。”在沉吟的当儿,我看见妖妖似乎被触及了什么不愿提及的东西,但这种情绪很快被抛开,她突然绽开笑颜,对我说:“你也许觉得我这人很怪吧?怎么在别人家里寄住还那么泰然自若?”我老实地点点头:“是有那么一点,不过又好像觉得挺自然的。”“我这人就是这样的,觉得什么都应该是很自然的事情。在成都的时候,我老被别人看成不近情理。就是因为接受了他们的恩惠,仿佛我这个人都是他们的再生似的,这种感觉大家都很别扭,要是因为接受别人的恩惠必须心存感激,我还不如不要这个恩惠。”“这一点我倒很有同感。”我奇怪妖妖这么小的年纪怎么会有这么老成的想法,但我没有追问。

“所以,别因为我的到来影响你的生活。”妖妖站起来,舒了口气,胸脯自然地挺了一下,宽大体恤下的娇小躯体曲线毕露,“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不用考虑我的存在。就算像你自己说的带一百个女人回来睡觉也成。”我看着妖妖,她满脸真诚,不像是开玩笑。

“好啊,这可是你说的。”“只有一个小小的无礼要求。”“什么?”妖妖调皮地看着我:“别把声音弄得太响,我有点失眠。”“那我可不管。”我故意说。

“那就没办法了,我会在耳朵里塞棉球,那样也能睡个安稳觉。”妖妖夸张地比画了一下,说。

我哈哈大笑起来。妖妖也笑了。

这以后,我倒没有真的带妞回来瞎混,这并不是因为我要在妖妖面前扮清高,而是突然觉得和另外的妞在这个房间里翻云覆雨挺他妈别扭,就像爬上一颗樱桃树,却在大嚼杏子一样,怎么都有点不协调。

10、回忆丛林

中午,老唐突然给我来个电话。

“安生,出来陪我逛重百。”“你有病啊?没事上重百瞎逛什么?”电话那头的语气有气无力:“还不是那位!又拉我去重百选衣服,我他妈现在水深火热,简直比满清十大酷刑还难受,你就当拯救哥们,过来陪我说会儿话。”“不去,公司这一摊子事忙着呢。”“c!你那破公司有什么事是要紧的。”“总比陪你废话要紧吧。”“你他妈到底过不过来?”“我说,你是不是得了那什么婚前狂躁症了?”“症个p!别他妈东拉西扯,过不过来?”“不去。”“那咱们二十几年的兄弟就算完了。”“完了也不去,你他妈罪有应得,早跟你说过,不是不报,时候未到……”“c!”电话那头短促地说了一句,收线。我想起那天,老唐爬上我办公室的露台,瘦小的身子在三十七楼边缘晃悠。

重百五楼,老唐百无聊赖地看着一幅胸罩广告,看到我来,并不转眼,对着广告上的外国女郎说:“我就知道你不敢不来。”那外国女郎骄傲地挺着胸脯,对所有的人批发着她的风s。

“他妈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欠你的。你那位呢?”“喏!”老唐随便指了指,突然冲胸罩女郎说,“真臭,真臭!”“哪里有什么臭?”老唐这才把眼光转过来,坏笑着对我低低地说:“豪门的俄罗斯妞,虽然洒了一车香水,还是掩不住狐臭,他妈的,一千二百大元一晚,真他妈不值,不过吹箫和推波的技术不错。”“中统盯这么紧,还能从事地下工作啊?”“我这不是为国争光吗?当年老毛子侵占咱们,咱们侵略侵略他们的妞,总算在精神上胜利了一把。”“得了吧,就你那点体力,是丧权辱国了吧?哈哈。”老唐也笑了:“他妈的,老毛子劲特大,倒像老子被她qg一样。”“老唐,老唐,过来一下。”代书话也叫他老唐。不过声音一点不像中统,倒像诱惑地下党的女特务。

老唐赶紧过去,仔细地对代书话身上的一件衣服评头论足,一点不像平时大大咧咧的那个老唐。我这才发现代书话身边还有一个漂亮姑娘,穿着直筒长裤,p股绷得溜圆,身材惹火。这个姑娘看着有点眼熟,但好像我并不认识。

我正在回忆里努力搜索,她倒冲我一笑:“原来是你。”我也对她一笑,点点头:“对啊,原来是我。那么你是谁啊?”她于是笑得更灿烂了。

代书话看见我们俩说话,问:“你们认识啊?”我说:“废话,不认识能这么亲热吗?”那姑娘娇嗔地撅了撅嘴:“去,谁跟你亲热了。喂,你的车领回去了吗?”我一下子想起她就是那晚那个女记者,想不到她白天不工作的时候看起来倒蛮可爱的。

“还说呢,平时晚上那里哪有交警值班啊。你拍节目不要紧,害我罚款五百,还学习三天!”“谁叫你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喝那么多酒还驾车。幸好我们把你拦下来了,要不,没准开不多远你就得再出车祸,现在都成孤魂野鬼了。”“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你?”“那当然。”我发现这姑娘不光可爱,还挺好玩。我立马来了兴趣:“那什么时候我请你吃顿饭吧,算是感谢您的救命之恩。”“别去。”老唐在一旁c嘴,“你去,他得吃了你。”我推了他一把:“呸,这都什么时代了,别歧视咱们女性,还指不定谁吃谁哪!”女记者笑了:“放心,我没有那么大的胃口。”我长舒一口气:“刚才我正考虑那天要不要戴顶钢盔呢,既然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去,又贫上了。谁答应你和你一起吃饭了?”我还没有回答,女记者突然对我小声说:“帮我个忙。”还没等我问帮什么忙,她已经挽上了我的手臂,像一对亲蜜的情侣。我看见一个矮胖的青年男子走过来。

女记者招呼他:“申军你好。”“你好。”申军看着我们,勉强露出笑容。

女记者介绍:“这是申军,晚报社会新闻热线记者。又出来采写什么大新闻吗?”“不是不是,周末,出来逛逛。”申军打量了我几眼,显然有些底气不足。

女记者继续介绍:“这是我男朋友……”说了一句,望着我,有些尴尬地卡了壳。

我马上慈祥地和申军握手:“我叫安生,幸会幸会。”申军显然对幸会并没有同感,寒暄了两句,落荒而逃。老唐和代书话不知转到哪个角落去选衣服去了。我们就在原地等着。

“上次我们台做一个节目,请申军做嘉宾,我主持。从那以后他就老缠着我,烦死了,今天谢谢你,今后大概他不会再来烦我了。”“挺不错的一个小伙子,又同是记者,门当户对啊。”“去,什么门当户对啊!”她在我肩上捶了一把,随后发现这个动作过于亲热,停下来,有些尴尬。

“为你充当了挡箭牌,你怎么感谢我啊?”“怎么,举手之劳也要言谢?”“废话,我又不是活雷锋。”“那你说怎么感谢吧?”“我不能有名无实啊,怎么也得来个安慰奖吧。”我指了指我的脸颊,她居然脸红了,但还是飞快地用唇在我的脸上点了一下。真是勇敢的姑娘。

“算是扯平了。”“什么扯平了,这么一下,只能当利息。”“什么?原来你这么无赖啊?”“你算是认识我的姑娘中最有眼光的了,这么快就看出我是个无赖,恭喜恭喜。”女记者想了想,从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什么时候上我们电视台来玩。”“荣幸荣幸。”我看了一下,原来她叫余利,有线台一个都市话题节目的制片兼主持人。我压根就不看那些千篇一律的新闻专题,对这个节目一点没印象。

“我没带名片,写个电话给你吧。”我找不到笔,于是叫她把手伸出来,握住,用手指在上面轻轻写我的号码。大概余利觉得痒痒的,一直忍不住地笑。

“记住了?”“记住了。你真有意思。”老唐在收银台付过钱,提了一大堆衣服和代书话一起过来。

老唐抱怨:“叫你过来陪我吹龙门阵,你倒他妈的泡起妞来。”代书话盯了老唐一眼,大概是因为他说粗话,老唐立即像小学生一样住嘴。代书话对我说:“你可不许打我同学的歪主意。”我说:“瞧您说的,我和余利同志刚刚建立了牢不可破的革命友谊。”走出重百,告别。我独自驾车,滑上主车道,汇入车流。街边行人行色匆匆,好像生活很值得忙碌的样子。一阵虚无突然袭来,我把车停在民生路地下车库,走进新华书店三楼的网吧。贵宾区人不太多,我打开一台电脑,输入自己的q号,查找,上面唯一的头像是灰色的。我试着敲了个笑脸符号。许久,没有回应。百合不在,我只能自己回忆那片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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