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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1)

第十二章、边庭流血成海水,塞上胭脂凝夜紫

沈约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中那股莫名其妙的感觉,耐著x子道:“米大人,您不是我的人,沈家在河运司没有人──所以我自己来了。”

米涵洲露出一个了然的微笑,“不不,跟沈尚书没关系,我给您看样东西。”他从书桌抽斗里取出一个两尺来长的窄盒子递给沈约,“这是信物。”

沈约掂量了下分量,出乎意料的重,他打开盒子,蓦然愣住了。

一只通体漆黑的铁箭!

制式没有什麽特别的地方,只在箭头侧面刻有个小小的“任”字。

箭重九两,远超一般箭支,能用这种重箭的,即便在任家,也不过十数人。

可沈约g本用不著猜。

这箭上沾过他的血,和任晖的眼泪。

沈约轻轻地触了下箭身上斑驳的深褐色,火烫一般收回手来,定定地望向米涵洲,“你是任晖的人。”

“对”,米涵洲点点头,“我帮任家做事,但我是晖少爷的人,也只是晖少爷的人。”

老头儿再一次露出了那种十分愉快的笑容,很恭敬、很诚恳地说道:“现在晖少爷把我借给了您。”

“这是回礼?”一瞬间沈约有点疑惑,随即自我否决掉,“不,时间不对,一宁至少还有十天才到……”既然点出任晖这个关键,前因後果他略一推算便知,无非是廖延西自任家的军费里抽钱,任家便挖廖延西的墙角。可是他想来想去,还是好生糊涂,若米涵洲是任家一个秘密金库,那任家的那些秘密军备就有一部分全靠河运司喂著,任晖此举,简直是明著和他爷爷作对啊!

米涵洲没弄懂他在说什麽,但他一生浸y官场,早学会了保持适当的沈默。直到沈约再次看向他,皱眉问道:“他还留了什麽话?”

“晖少爷说”,米涵洲脸上忽然露出一种很微妙的表情,“‘少爷我难得大发善心救济百姓,你敢若拿我的钱胡闹,坑害两岸灾民,我就押著你的脑袋上花轿。’”

这却是拿拒婚一事要挟他了。饶是沈约皮厚,此时也不禁赧然,清了清嗓子,道:“我说米大人,现在你能说说,你和任家究竟是怎麽一个附属关系了吧?若我所料不错的话,任老爷子可不会对你的行为感到满意。”

米涵洲呵呵一笑,“大人叫我米老头便好。”

“我成亲晚,到二十七岁才有了个儿子,叫做米亚厚,这小子一点也不像我,从小时候便整天做梦保家卫国,他娘和我也不当一回事,哪个少年人不有点雄心壮志的?没想到他十七岁那年,我让他参加科举,他居然留书出走,说要去从军,而我这个位置,捞钱虽容易,门路却不是那麽广,一直找不到他。

“而再得到他消息的时候,是晖少爷寄了封信给我们,说厚儿在曲丰一役中胳膊受了伤,所以由他代笔写信,但伤得并不严重,而且还因此升了千总,年内就可以轮到假期回乡探亲。当时厚儿离家已经两年多,他娘已急得发疯,日日流泪,头发也白了,你可以想见,这时候收到厚儿的书信,我俩有多激动。

“半年後厚儿归家,伤势已经好了,他告诉我们,当时情势险恶,多亏了晖少爷眼疾手快回马救他,不然即便命能保住,一条手臂也肯定废了。而且也是晖少爷痛斥他为子不孝,替他写信,又放他假回家探望父母的。我极其感激晖少爷的恩德,如果厚儿真要待在军里的话,我当然希望他能跟著晖少爷,可国家北征,军队是从五路边兵中抽调而来,那场战事结束,厚儿再回军中便要远赴粤州。他娘和我几经思量,反正身在河运司这风口浪尖,要想坐得稳,总要投靠一方,不如就投了任家,於是我主动派人上京联系任家,希望能够做点什麽报答他们。

“然而我最想报答的还是晖少爷,我就只有厚儿这麽一个儿子,若不是晖少爷救了他,又或者晖少爷没有骂醒他,我们就彻底失去这个儿子了。老头儿一辈子做人没什麽准则,知恩图报总还是知道的,任少爷待我米家的大恩,我绝不会忘记。是以这些年我虽帮任家做了不少事,但还是心存愧疚,总觉得欠了晖少爷点什麽。直到半个月前,晖少爷修书与我,拜托我在治河一事上协助您,老头儿是真真高兴,哪有不照办的道理?”

米涵洲娓娓道来,虽竭力保持著平静,仍然能看出他内心深有感触,“最让我感动的是,晖少爷留下的那句话,他虽想帮大人,但丝毫也没让老头儿为您牟取私利的意思,甚至送了一大笔银钱过来。老头儿能做的事都给他抢了先,再不把司内事务给您安排妥当,老头儿就只能愧煞跳黄河啦!”

沈约默默听著,心中极是震动。他有多清楚,任晖是怎样的高傲x子。战场上救个小小千总於他不过举手之劳,转眼即忘,怒斥不孝子弟更是他业余爱好,几乎是当每日一善在做,怎麽就记得那个米亚厚有何特别。

这等邀恩求人之事,任晖原本是宁死也不会做的。

他是花了多少力气,翻了多少遍河运司的资料,才记起有米涵洲这麽个人?又是用了多大力气抹开脸面思考措辞?

沈约紧咬下唇,挥去脑中多愁善感的联想,绷紧了声音问道:“他送了多少钱过来?”

米涵洲微微一愣,“小部分已经运入库房,一多半还在路上,粮食现银都有,至少有六七十万两。”

六七十万两!沈约险些破口大骂,任晖为朝廷打了十年仗也不过就这麽些封赏!他忍著怒气道:“任老爷子那边可知道这事?”

米涵洲迟疑了片刻,低声道:“晖少爷变卖的都是自己因军功得到的封赏,理论上应该是瞒著任老爷子进行的,也因此才周转地慢了些。但能不能瞒得过去,就是另一回事了。”

沈约听出了他话里的担忧,半晌没有说话。米涵洲知道他在思考,也不打断他,搓著红胖的双手静静候著。

良久,沈约方才又开口,说出的话却大出米涵洲意料。

“米公,孙永昌是你小舅子吧?”

米涵洲哈哈一笑,“大人好眼力,他虽是内人的远方族弟,却长得一点也不像。”

沈约轻笑,暗道你是这等j明之人,做的又是杀头之事,岂可能让外人掺和到其中?再算算孙永昌参与河工事务的年资,实在是好猜得很。

“我随永昌叫你米公,你也随任晖叫我安仁就好。这儿没有外人,无须那麽多礼数。天色晚了,我先回去洗漱,明儿个叫永昌一起,我们来讨论下朝廷赈灾物资的分配问题。”沈约微微一笑,补充道:“当然,是你们讨论,我听著。”

但我要在这地儿待的日子还有很长,总不能老听著。

做长辈的,要允许年轻人进步。

沈约话中之意不言而喻,一老一少两只狐狸相视一笑,均觉与聪明人合作真是一大乐事。

未来两年的相处,想必十分愉快。

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2)

从京都往西北,翻过燕翎山脉,穿过一大片戈壁,再过十数天,便进入了连绵数百里的军垦所在,这便是应国七大行省之一的北疆。这里是应国最贫穷的地方。也是战乱最频仍的地方。

这一片土地是大应和维茨、喀尔喀三国的交界处,也是三国几经征战反复争夺的地方。一路行来,到处是破败的茅屋、牛羊的尸体、废弃的石料、新修的城池,平整而少人打理的荒田,与一望无垠的苍黄色的天际线。远远望去,有些城墙上还吊著一排排人头,那是被朝廷强行移来又逃亡的百姓尸体,当然,还掺杂著维茨和草原胡人派往边关各城的探子。

一宁骑在马上,站在城外一处土丘之顶仰望著高耸的巨石城墙。天方破晓,此处的朝阳,比他从前见过的任何一个都更大一些、更圆一些,也更红豔一些。在几乎呈血色的朝阳与天边暗紫色云光的映照下,一座全由巨石砌成的雄关,就这样突兀地出现在大地边缘,炫耀著应国强盛的国力与军队,震慑著更西北草原上的那些不同肤色的民族。

他终於到了,应国北疆重地,任氏一族称雄世间的g本,定远城。

任家这一代族长任炜长的封号,便由此城名而来。

他只觉心旌摇荡,竟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

是太美!也太雄壮!

此时是七月中旬,正是应国一年内最热的时节,可在这太阳尚未完全升起的定远城外,北风苍凉,猎猎如刀,冷峭地慑人心魄。

一宁著迷地望著进出城门的支支驼队,和戍守城外训练的军士。男儿在世,能驰骋疆场快意恩仇,即便马革裹尸埋骨异乡,又复何憾!

他一生跟随少爷,自出生後从未有过独自出行的时候,最远不过陪同少爷夫人回江南省亲。可此时,这清晨边陲雄关的雄壮景象,竟又激荡起他内心深处被压制已久的热血。

早在他出生之前便已铸就的,铭刻在骨血中的强悍热血。

他的生父是反抗强权为民请命的铁血孤臣,他的养父是肝胆磊落千里突杀的奇才儒将,他本不该躲在谁身後做一个无声无形的影子,甚至连身份也不存在!

他的身体里,生来就有冒险和建功的渴望。

一宁从不愿想这些。父亲给了他生命,沈家又给了他一次,他原本已想这麽埋没一生。安生与他最大的用处不就在此吗?少爷身後的两只手,一只掌武,一只掌文,一只在明,一只在暗。他替少爷策划一些他不擅长的y谋,做一些安生不拿手的事。

比如在少爷心情低落的时候给予安慰,比如上飞雪楼庞大的地g偷几管袖弩,比如伪装成少爷的样子出现在他必须出现的地方,比如从家里在别国的探子手里拿一些别人不方便接触的情报。

他的武力虽然不如安生,轻功却极其高妙,更重要的是,他还有少人能及的头脑,沈稳的x情,和j湛无比的易容术。

他最恨易容。

脸上堆满了东西的感觉并不好,可只有很少的时候,他才能露出本来面貌。

然而此时,尽管仍然躲在一堆胭脂水粉底下,一宁却觉得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看清自己。

想到临行前少爷那个玩味的笑意,一宁忽然觉得,少爷或许比他自己更了解自己。

他自嘲地笑笑,策马奔向城门。

……

定远是应国边境最繁华的城池,是以时辰虽早,排队入城的菜农以及由中原腹地过来的商旅队伍已经排成了一条长队。一宁准备好通关的文书,牵著马排在队伍里。此行他穿梭於两国之间,目的绝密,g本不可能混入其他商队,所以少爷干脆给他准备了张户部转运司开出来的证明,扮作检查边境贸易税收情况的官员。

城门守卫的查验工作做地很细致,所以队伍进行地不是太快。但查验虽然严格,军士们却并没有借机收取油水好处,也没有刻意留难商贾菜农。一宁观察著周遭商人的欣喜表情,心中暗暗点头,任家在北疆经营数十年,却依然没有丝毫懈怠,难怪深得朝廷信任,历尽风波地位岿然不动。

此行沈约没惊动父亲,甚至连师父也瞒下了,因此便拐弯抹角地将通关文书交由林士明准备,林士明本质上就是个情报贩子,这种本行工作自然做得极细致,还生怕不够真,略动手腕便从户部里谋了个真货,自然在两国关口都畅通无碍。

反正他的本名也无人知道,沈约替他弄的文书上干脆就大剌剌地署上袁一宁三个字,通关时一宁心底暗笑,顶著真名走路的感觉还真不赖。

定远城初建时属军队屯田驻地,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才逐渐发展壮大,因此城内军用设施很是充足,军队驻地也足够规整,至於民房店铺商用作坊……就一塌糊涂了。一宁也不急著去将军府,而是先花了半天工夫将城内逛了个通透。反正还要在这儿耗上很久,先熟悉地形才是正经。

情报传递啊、藏匿啊、逃跑啊、将来都要用的。一宁暗暗叹息,随即又复欣喜,尽管仍是见不得光的地下生活,但边疆的空气明显比越春清新了很多。

奇怪的是,之前在维茨飞雉城内待的三天,他却没有这等感受。

一宁发现,虽说出身南澧,又跟了个维茨混血主子,但他似乎已经打心眼里将自己认作了一个应国人。

少爷抱的恐怕也是相同心思。

伏在将军府的厨房灶台下,一宁m了m腰带里c著的细管,手中渗出了些许冷汗。

虽说此行没有任何恶意,即使被任晖逮住也无妨,不过少爷的要求是,尽量不要让任晖发觉。大抵身为半个维茨人,做这种事情,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心理负担。

任何府邸,最容易混进去的方式,一是爬墙,二是厨房,。

一宁爬墙的功夫自然不错,只是这将军府屹立城中,他若光明正大地爬上将军府两丈高的外墙,街上吓著的老百姓未免就要太多了些。

所以他钻进了运蔬菜的棚车。从飞雪楼到将军府,这法子屡试不爽。只因只要有人的地方,就要吃饭的。

何况将军府的人压g就不担心刺客。

将军府的军士自然都是任家训练出来的j兵,而身为任家最忠诚的一群下属,他们对於主子的实力有一种强大的信心。

即使不知道二十年来应国最成功的一名刺客姓任也一样。一宁觉得,这种没有g据的信心实在很可笑。和城门相比,这将军府的守卫稀松到一定程度,任何一个三流刺客都可以成功混进来。点倒了送菜的仆役和厨房洗菜的小厮,又扒下他身上衣服,一宁把两人塞到柴堆下,略一犹豫,皱著眉换上了那套满是油烟的衣服,又取出易容装备大肆涂抹了一番,开始他从未做过的洗菜大业。

这一过程拢共花了一刻锺左右。

在此期间,厨房共有四个人,虽说准备午饭期间锅碗瓢盆之类的声音颇大,但也不至於没一个人觉察到怪异声响,可一直到洗完半车青菜,还是没人出现要求找寻送菜的那名仆役,一宁环视身周环境,确定没人发现自己身份,心下更是困惑。

他们难道不知道,即便杀不了任晖,他还是可以往水缸里随手丢两颗药丸吗?

一宁在厨房躲到了傍晚,然後随便选了道菜,端著托盘,光明正大地走了出来,穿过後院,找到任晖书房,将竹管丢到他书桌上,又沿著原路返回到後院。

至此,一切都很顺利。

但很显然,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在厨房里,他听到厨娘们说起任晖这两天刚回到城里,忙得不可开交,天天耗在校场上,或是在总督府里跟总督讨论前线发生的小规模战事,基本没在府里吃过饭。

所以他完全没料到,任晖为何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在将军府的後院。

一宁反应极快,虽有片刻惊慌,但马上恢复了过来,躬身一礼,转身退去。

“回来!”任晖一声轻吒,一宁知道自己的细节处理上出了些漏洞,引起了任晖的怀疑。这下少爷的嘱咐算是泡汤了,一宁心里颇为恼火,却仍抱著万一的希望,恭谨地转过身来。

任晖眯起眼,不声不响地打量著这个佝偻著身子的小厮,眼里寒光逐渐凝结,冷冷道:“你知道哪里露陷了吗?”

一宁一怔,勉力保持著平静的口吻道:“不知道。”

“第一、你们的消息显然探的不够准,豆哥儿不日就要过来住,昨天我已经规定了,小厮不得进入後院;第二、他不该派一个我见过的人过来;第三、你轻功似乎进步了。”任晖皱眉道,“我一个月前见你时,你还没这麽轻的步子。第四、你刚刚不该转身的。”

一宁心中疑惑,不自觉地抬起头,“不该转身?”

任晖挑眉一笑,“你的背影比较特别,我二叔的画技又很不错──当日我不就说过了吗?是叫安生吧。”

一宁微微苦笑,任晖见过安生的事他听少爷说了,却没想到他竟在他几番变装之後仅凭一个相似的背影就认出他来,他走上前两步,重新行了个礼,“任少爷教训得是。”

任晖重又眯起眼,双瞳微缩,一霎不霎地盯著一宁,语气较先前更冷了十分,“你不是安生。你是谁?”

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3)

一宁心中大震,任晖竟然能分辨出他和安生!他心头紧张,体内真气自然释出,双手在身前一错,脚尖微点便要长身而起──

正当此时,任晖面色忽又和缓下来,“你虽然不是安生,却仍是沈约的人。”他微一颔首,转身负手离去,“随我到书房解释,或者你也可以走,不会有人拦你。”

一宁微一迟疑,还是跟了上去,既然已经被发现,当然还是交代清楚好些。

……

任晖面前展开了两张巨大的地图。地图是极稀有的薄绢所制,薄而韧,易携易藏,价格高昂,是最高级别的邮路才用得起的情报专用品。

一张是维茨全境驻防分布图,一张是维茨最南边飞雉城的城防图。边角处密密麻麻地注满了蝇头小字,何处驻防,何处布阵,军士多少,粮饷如何,来自何处,统领姓名,可谓巨细靡遗,就差没把g城防卫都一应标明了。

这简直是一份高等情报集合体。

任晖m著那顺滑的薄绢,知道要收集这样一份东西也不知道要花费多少人力物力,即使沈约有些……特殊身份也是一样。

“那小王八蛋,总也不肯占我便宜。”任晖一声苦笑,喃喃自语道:“难道任家的银子会咬手?”

一宁一时没听懂,不过他对这两人之间的微妙情形可比米涵洲了解太多,登时明了关窍所在,“任少爷派了人到济宁那边?”不消任晖回答,他几乎一出口便已确定,这太符合任晖的x情了。

“不及这东西值钱。”任晖一挥手,不耐烦地道:“叫我彦升吧,要不随你家少爷叫任晖。沈家的客气我消受不起。”

一宁轻声笑起来,露出一颗小小的虎牙,“少爷也不是对谁都这麽客气的,自然也不是对谁都那麽……不客气。”

“是吗?”任晖不置可否,转过话题道:“沈家是对变装有特殊爱好?”

一宁哑然失笑,任晖其实挺容易亲近的,而且这种夹枪带b绵里藏针的说话方式居然很有几分沈约的味道。

区别在於,任晖懒得装傻。

他很聪明,也很有实力,没有什麽不可告人的把柄怕别人抓,所以不需要像沈约一样压著x子小意做人。

一宁忽然觉得,跟著任晖做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任晖瞥了一宁一眼,大致猜到他在想什麽,“我不会跟谁都这麽说话,不然早死了那麽十七廿八次了。你想问我怎麽瞧出你不是安生的对不对,或者怎麽看出你是沈约的人?”

一宁点头,他的确很好奇。而且,如果这是个漏洞,他得立刻补上才是。

“背影太相似,所以是兄弟。既没有杀意也并不害怕,即使我揭破你身份时也只是惊慌,并没想对我出手。光凭这两点我就已经知道你是沈约的人。最明显的一点是,你知道安生,却不知道我虽猜想他和侵入飞雪楼的是同一人,却并未说出口,可见云姨跟你说的并不详细。

“沈约的想法,我大概也猜到一点,双胞胎的话,你应该长年身在暗处,所以──”任晖仿佛颇不情愿说出下面的话,“你比安生苦,因此气质比他y郁,人也比他傲,你大概没发现,你的背挺得比他直,却没有他那麽放松。身法轻灵的人,本来应该很擅长控制肌r。”

任晖淡淡地道出结论:“你x格比安生更内敛,有了怨气也不会说出口,所以他放你出来。”他耸耸肩,“即使是兄弟,x格也会有很大不同,我二叔和三叔就是最好的例子。我猜你大概是哥哥。”

“是。”一宁沈默半晌,“我很佩服你。”

任晖笑了,“我眼力的确很好。”

一宁摇了摇头,“不是因为你过目不忘,少爷也很擅长观察人。”他看向任晖,缓缓道:“只是少爷若说出这番话,定不会像你让人这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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