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1/2)

怪不得刚才那帮小姐们抢得头破血流的。”

唐瑜不动声色的问:“你认识他们?”

“对啊,这儿的姐妹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们,不过他们倒来得少。”李雯摇头晃脑的说,“你刚才注意到没有,里面有个穿着深色圆点衬衣,外罩件深褐色开司米贴身毛衣的那个男人。什么,你没仔细看,哎呀,你怎么能不注意呢,亏你还不停的回头,刚才整个包厢里最抢眼的那个,就他一个人没穿西装,我告诉你,我刚来的时候听说……”

李雯绘声绘色的告诉唐瑜,原来有一次桃花姐碰上一个黑社会,点了小姐不肯给小费,小姐找桃花姐哭诉,桃花姐就去找黑社会理论。黑社会不讲道理,不肯给小费,凶神恶煞的说:“小费,你问我要小费?你找死?”

李雯说,你别看桃花姐一个女流之辈,但是她从来没有亏待过她手下的小姐,她当然不肯,对社会说:“不管你是谁,反正叫了小姐就要给小费。”

那黑社会抡圆了胳膊对着桃花姐就是一巴掌,正要打第二巴掌这时候一个男人忽然抓住了那黑社会的手说:“哥们,打女人可不好看。”

李雯说,你别看我们夜总会场子里人多,但其实到了关键时刻,连保安都躲起来了,小姐们虽然平时和桃花姐亲近,但又怕那黑社会,当时几乎没有一个人敢上来,只有这个男人,好像是第一次来,就这么仗义,桃花姐都感动得要命。后来那黑社会掏出刀子,往那男人大腿上猛地扎了一刀,那男人没注意,扎得大腿上汩汩的冒血,最后黑社会趁乱逃走了,还是桃花姐一边哭一边把那男人送到医院的。从此以后桃花姐就跟这个男人交了朋友,这事一直在我们夜总会传了好几年呢,你还不知道吧,很多人说桃花姐心里很喜欢这个男人呢。桃花姐已经很多年不接客了,去年有个开兰博基尼的高干子弟,喜欢桃花姐,都买卡地亚跟桃花姐求婚了,但桃花姐理也不理,可每回只要这个男人来b市,桃花姐必亲自到场陪着他们。唉,有小姐陪他喝过酒,说他总是很规矩,给的小费也高,从来不难为小姐,还经常会点上一大堆小姐们爱吃的东西,长得英俊,有钱有有风度,看起来是个很有修养的人,唉,其实桃花姐也是个很仗义的人,可惜出身不好。哎,不能说了,赶快下去吧,不然一会儿副总经理又该问我去哪儿了。”

叶桃花本来是专门管理小姐和服务员的,但有时候她忙不过来,老板就找了个副总经理过来管服务员,李雯说此人为人极是刻薄,不光是服务员讨厌他,连小姐有时候都讨厌他。

唐瑜端着盘子走在李雯身后,走到电梯口的时候,电梯门正好打开,原本等在那儿的那个男人忽然对她们做个请的姿势,意思让他们先进去。李雯低着的头当场就红了,唐瑜也低着头,她看见这个男人穿着深褐色的修身开司米毛衣,下面是卡其色的休闲长裤,黑色圆点的衬衣就这么随意的敞开着,额头上垂下来几丝细碎的刘海,漫不经心的样子,怨不得李雯脸红,唐瑜还从未见过一个男人能把一身休闲衣穿出这样清俊贵气的感觉来,况且他还这么绅士风度的请她们先进去。女人有时候很奇怪,男人一个微小的动作却常常能让女人们铭记于心。

唐瑜忽然想起苏娆说的:我来那个的时候,连卫生棉都是是他买的。她在想,这个男人是不是一直就这么知道对付女人,从苏娆,到千帆过尽的桃花姐,到如今的李雯。唐瑜尽量把自己往李雯身边靠,低垂着头,她穿着夜总会的制服,梳着齐刘海,孙文晋并没有认出她来,刚才她进包厢送酒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看错了,谁知道原来真的是他,那么他现在在b市的夜总会,苏娆又在哪儿呢?

电梯到了一楼,孙文晋继续请她们先行,唐瑜一马当先走出去,倒是李雯,端着托盘在她身后走得踢踢踏他,走了很远,李雯才激动的抱怨说:“你刚才怎么走那么快,害得我连句谢谢都忘记给他说了。”

唐瑜看了一会儿她,慢慢的说:“你刚才不是一直走的比我慢么?”

李雯的脸又红了,拉拉唐瑜的衣袖,眼睛里闪着光说:“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你说的那个男人就是他吧。”唐瑜在心里说,我还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呢。

李雯惊愕的说:“你怎么知道?”

“你刚才不是说一个穿深色圆点衬衣,外罩件深褐色开司米贴身毛衣的男人?”

第4章

接下来唐瑜又被副总经理叫过去说了几句话,回来的时候李雯很兴奋的对唐瑜说:“告诉你个好消息,桃花姐刚才说了,今天晚上那个包厢归我们俩了。”

“就是那个啊。”看唐瑜好似没反映过来,李雯再补上一句。

唐瑜“哦”了一声,反响不是很大,李雯不甘心的说:“这个房间桃花姐一般不许人随便进的,因为他们好像不喜欢太多陌生的人,而且每次桃花姐都是挑最机灵的服务生进去,你运气可真好,第一天上班桃花姐就准你跟我一起去了。”

接下来,李雯便借口送东西,一会儿进去收一个盘子出来,一会儿又送一个盘子进去,或者一件东西分好几次送进去,唐瑜心里好笑,但亦不点破李雯的心思。李雯进去的时候,唐瑜总是守在门口,她对李雯说:“我是新来的,怕等下在里面紧张,要是出了状况可不好,不如你进去吧,我在门口等着你。”

正在李雯第n次打算进这个包厢的时候,忽然从楼道对面旋风一般走过来一个年轻女人,狠狠的一脚踢开房门,走进去两步,提起手里的一个纸袋狠狠的朝一个男人摔去,大约是太过用力,有一些纸币已经从袋子里飞出来,纷纷散落在包厢的地毯上。

那女人大声喊着:“孙文晋,我的事,不用你管。”

孙文晋站着看了一会那女人,也不生气,过了好一会儿才弯下腰,把散落在身边的钞票一张一张的捡起来放进纸袋里,再站起来,看着那女人,淡淡的说:“冉冉,我是为你好。”

这时候桃花姐也已经赶了来,她看着那女人,气急败坏:“朱冉,你发什么神经。”

孙文晋却止住桃花姐再看着那名叫朱冉的女子:“冉冉,听我的,不要再沾那个东西了。”

却不料,孙文晋刚说完,那女子端起身边一杯酒朝孙文晋脸上泼过去,泼完冷冷的说:“孙文晋,你要是再敢坏我事,我跟你没完。”说完把那杯子狠狠往门上一摔,顿时玻璃飞溅开来,唐瑜下意识的往走廊一挡,这时候看见朱冉从里面冲出来。这女子还是很漂亮的,大大的眼睛,妆化得很浓,只是粉铺得再厚也掩盖不住略显暗黄无神的脸。

桃花姐气得不轻,厉声喝道:“朱冉……”

孙文晋挨了泼,大庭广众之下,连小姐都一脸惊愕的看着他,他却仍旧不生气,拉住桃花姐的胳膊说:“算了算了。”

不知道李雯此时在做什么,唐瑜已经弯下腰开始收拾那杯子的残渣,她听见孙文晋继续说:“桃花姐,这钱,你下次再帮我给她吧。”

“什么?”桃花姐显然不可置信。

包厢里传来另外一个戏谑的声音,懒洋洋的:“他这是水还没挨够泼呢,我看他以后还敢不敢碰处女。”

孙文晋继续对桃花姐说:“桃花姐,帮个忙,毕竟她跟过我一场,我不希望她变成这个样子。”

孙文晋的声音里带着一点请求,果然桃花姐的声音软下来,黯然的说:“给她钱又有什么用,她也不领情,你何必呢?其实,只要你好好跟她说说,她还是会听你的话的,她从前多听你的话啊,她就是性子太烈,吃软不吃硬,她不要钱,她想要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

这时旁边那男人嬉笑,“嘿嘿,她不要钱,可是你知不知道,现在我们小孙已经穷得只剩下钱了。”

孙文晋的声音波澜不惊:“无论如何,桃花姐,拜托你了。”

唐瑜收拾完东西看见李雯还在包厢里东摸摸,西摸摸,唐瑜知道她不肯走,认识李雯不久,了解的不多,只知道她爱八卦热闹,否则大概也不能告诉唐瑜那么多事来,唐瑜低着头用纸巾包着碎玻璃朝楼下走。

下楼的时候她终于明白了,碰上这样的男人娆娆怎么躲得过去。

孙文晋这样的男人,有钱,有来历,长相漂亮,懂女人,花钱大方,绅士风度,忍耐,女人们怎么会不喜欢他呢,但,有的是女人为他要死要活,他为什么要选中娆娆呢?

唐瑜下来不久,李雯就下来了,果然拉着她就开始讲八卦,不少姐妹也过来听,大概大家都被惊动了,“知不知道刚才那个女的是谁,她叫朱冉,她以前是我们这儿的小姐,是个大学生,你也看到了,她长得很漂亮,据说是家里穷,没有办法承担大学学费,就出来做,被桃花姐知道了,就带她来了这个包厢。后来她就消失了,据说是跟了这个男人一段时间,但不久她又来了乱世佳人,她从前是不接客的,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什么样的客人都接,而且还迷上了嗑药,赌博,没有钱就又只好卖身。被这个男人知道了,帮她付清了所有的赌债,给了她一笔钱,谁知道她不要,反而还泼他一身酒。唉,这个男人也是好脾气,刚才他那么多朋友在,他都硬是没翻脸。”李雯看着唐瑜,忽然发现什么似的说,“啊,说起来,那朱冉长得跟小瑜还很像呢。”

大家都把目光转移到唐瑜身上,幸好这时候桃花姐过来了,她问:“唐瑜呢,她在哪儿?”

众人纷纷退开,桃花姐走过来,那是一叠钱,桃花姐拿在手里递过来,说:“他说辛苦你了,刚才收拾的那些玻璃杯没有扎到你的手吧。”

“没有。”唐瑜说。

一边的几个姐妹却不约而同的惊呼一声,怎么可能不惊呼,这乱世佳人夜总会的小姐一个晚上喝得要死要活也就几百块的小费,眼看桃花姐递给唐瑜的这一叠钱,恐怕不下两千块。

转而桃花姐又递给李雯一叠钱,比唐瑜的少,但也少不到哪儿去。

这天晚上唐瑜回到家的时候,在门口看见苏娆换下来的靴子,客厅里放着一个小箱子,再看苏娆的房门已经关起来了。她没有去敲苏娆的门,她下班回家,坐完地铁到家也已经是十二点了。只不过入睡前,唐瑜还在想那个朱冉,李雯说那个女孩子跟过孙文晋一段时间,孙文晋待她也好,现在变成这样,她性子太刚烈了些,她有些担心苏娆。

第二天唐瑜醒来去上课的时候,苏娆已经不见了,唐瑜洗漱完毕去上课,也没看见苏娆,给她打了几个电话,通了,却没接,下午六点的时候回到房子里,苏娆的房门开着,里面空无一人,唐瑜只得带上制服,准备去食堂吃饭,然后去乱世佳人上班。

这天唐瑜下班回来,已经是深夜十分了,她听见楼道里响起一阵凄厉的尖叫声,接着又是几声,那是猫叫,继而便是老太太的咒骂声,唐瑜认识那声音,房东老太太业余爱好是京剧,她的声音尖细刺耳,然而接着响起来的竟然是一个更高分贝的,那是苏娆,他们在吵架,仿佛是为了一只猫。

跟苏娆认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她跟哪个人红过脸,可是亦想不到她这样会吵架,那些恶毒的话语像机关枪一样,房东老太太的声音居然一句都c不进去。唐瑜在这儿住了一年多,从前老太太这猫总爱半夜三更的叫唤,吵得人睡不着觉,唐瑜咒了好几次,都被苏娆劝住了,说老太太老伴死后就这只猫陪着她,就担待担待,苏娆以前每次在小区碰见老太太抱着猫遛弯还会笑眯眯的逗上几下,夸奖几句,可现在……

唐瑜快走几步,她赶到的时候已经看见不少邻居都被吵醒来,唐瑜见房东老太太面上发红,呼吸急促,怕出问题,忙生拖活拽把苏娆拉上楼,而苏娆身上酒气冲天,一上楼用被子蒙住头,再不说话。

唐瑜才到浴室洗了个澡,回来便看见苏娆伏在床上吐,地板上一堆秽物,唐瑜看着苏娆那个样子,心里真的很疼,她倒杯水给她:“娆娆,你先漱漱口。”

她想起朱冉,所以什么也没说,从洗手间找来抹布和拖把,小心的清理秽物。

苏娆端着水,怔怔的看着唐瑜,等唐瑜忙活完之后抬起头,发现苏娆已经泪流满面,她轻轻的哽噎着:“小瑜,我……我那么喜欢他,他不喜欢的事,我一点也不敢做,可他,他为什么,为什么不要我了呢?”

为什么,苏娆长得不美,身家背景也不好,一辈子除了这个房东老太太也从没得罪过人,孙文晋到底为什么要找上她?也许是见惯了牡丹国色,终于觉得水草也有味道,所以想换换口味,也许是这个男人,天生喜欢这样来伤害女人的心,但是这些事,唐瑜怎么说的出口。

好不容易等苏娆睡着,怕苏娆晚上出事,唐瑜不敢回房,歪在苏娆床边的椅子上睡了过去。

后半夜的时候,唐瑜的手机忽然疯狂的叫了起来,她被惊醒,怕闹醒苏娆忙到客厅去接电话,直到走到阳台上苏娆才敢出声:“喂,您好,请问哪位?”

一般来说,很少人会给苏娆打电话,除了苏娆,只偶尔系办有几个电话找找她,更何况这么大半夜。

唐瑜接了电话,那头的人却一直不出声,唐瑜喂了几句,有点奇怪,那人不挂电话,也不说话,她拿起手机看了看,区号显示是n市的电话号码,她说:“喂,喂,林开,是不是你,你有什么事,怎么不说话。”

电话里照旧是一片安静,没有人说话。

等了大概足足有三分钟,唐瑜的耐心终于用光了,她威胁:“你要是再不出声,我就挂了啊。”

再等了大约有一分钟,唐瑜正要挂断电话,电话那头却传来林开低低的声音,仿佛像是带着哭腔却极力压抑:“小瑜,是我。”

“哎哟,吓死我了,你怎么也不说话呢?”

林开不接唐瑜的话,反而是莫名其妙的说:“小瑜,你现在好不好?”

“我很好啊,不过你怎么这么晚给我打过来。”见过班上其他女生谈恋爱,一天到晚抱着个手机跟男朋友煲电话粥,上课都不肯放过,恨不得时时刻刻粘在一起似的,唐瑜和林开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激情,她总觉得自己燃烧不起来,不过好在,林开好像也不大喜欢那样。林开这么半夜三更打个电话来就是说这些,唐瑜还是有点摸不着头脑。

没想到,电话那头又静默了一下,唐瑜没什么话要说,又不知道林开到底怎么了,只好耐心的等着,等了好一会儿,林开声音嘶哑着说:“小瑜,我很想你。”

唐瑜还没来得及回复,电话里已经传来了忙音,林开把电话挂了?唐瑜看着手机,再次确认了一下,忽然想起方才林开的声音不对劲,她打过去,可打了好几次,电话里总是传来:“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唐瑜看了手机半晌,上面显示已经是凌晨5点了,她昨天晚上上班回来,为了照顾苏娆,几乎是3点才睡,现在又累,坚持不住,对自己说,还是明天再打林开的电话吧,她先去睡一觉,不然估计明天上午的课要泡汤了。

第二天在手机闹铃声醒来,真的不想动,但是今天是法语精读课,很重要,而且那个法国外教法语十分漂亮纯正,她舍不得不去,用冷水洗了把脸,带上课本,临走前去苏娆房间看了看她,她睡得很好,唐瑜匆匆从本子上撕下一页纸,写了几行字,放在苏娆的枕头边,便去上课。

这个老师讲课,信息量大,而且是用法语,唐瑜听得很认真,全神贯注,听完后趴在课桌上,累得简直不想动,几个男生走过来装作打招呼说:“中午不吃饭么?”唐瑜正昏昏欲睡,没怎么搭理,听见几个女生小声的说“哼,有什么了不起。”

唐瑜睁开眼,倒不是想找那几个女生的麻烦,她是终于想起来昨天林开的电话,她再次掏出手机打过去,电话依旧没人接。想了想,打电话到林开寝室,找他室友要到他家的电话号码,打过去,这次很快有人接了,是一个老妇人的声音,唐瑜认识,这是林开的妈妈,有一次林开的妈妈到学校来,特意要来看她,唐瑜很害怕,责怪林开不事先通知。

唐瑜这样的女孩,从小长相漂亮,因为父亲的原因,物资丰溃,唯一比别人少的就是一个正常的家庭,从小到大,老师同学们都说她是个怪人,她也很少主动同别人交往,看起来她好像是不屑一顾,自成一格,可心里却是很自卑的。相比那些或许不如她阔绰,不如她漂亮,不如她聪明的女孩子她有着深深的自卑,因为她们都有一个正常的家庭,有人疼有人爱,逢年过节的时候她们都有地方去,唯独她没有,她连朋友都只有苏娆一个。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当大部分人同你隔开来,你会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欠缺了一些什么东西,唐瑜怕自己在林妈妈心目中留下不好的印象,所以很忐忑,不过既然老人家已经从n市赶来了,唐瑜也不好不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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