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九.发火动手(1/2)

林曼只好手忙脚乱地打包搬家,临时搬到一个学姐租的公寓里暂时借住。

离开的那天,碰巧电梯偏偏又坏了,值班的门房小哥吭哧吭哧地帮她把箱子搬到了楼下门口。

林曼不好意思,要掏钱给他小,小哥连摇头带摆手地拒绝,说宿舍管理办公室给林曼出了个不公平的难题,他替他们道歉。

所以,那个让人恼怒灰败的下午,在林曼的记忆中,多了那么一丢丢的温情。

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只有屁股坐稳了位置,才有力去做诸如作业、报告什么的脑力活动吧。

于是,林曼决定从第二天开始,便把“找房子”放在了比学习、考试还要靠前的重要位置。

毕竟,学姐现在和男朋友住在一起,自己这个突然出现的电灯泡,肯定会给人家的二人世界添麻烦。

林曼在学联和同城华人的群里都发了寻租启事,还在去亚洲超市买菜的时候,把门口的中文报纸通通拿一份回来,在分类广告里拿着红笔勾勾画画地找房。

可是,这里针对学生的公寓,多是开学的时候就签了合同的,等林曼这个时候打电话过去问,多半都是“早租出去了”的答复,还有的更不厚道,专往人伤口上撒盐地加一句,“你早干嘛去了!”

当然还有一些风景好、条件佳、社区高大上的地方还有空房,可租金也都高得吓人。

林曼的消观念还固执地停留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的阶段,任何价签都要先乘以七再想,这么算下来更是心惊肉跳。

很快,她身边的好几个人都知道了,林曼现在饥不择食地找房子,絮絮叨叨地快成了祥林嫂。

一天,跟同学吃饭的时候,她无意中又提起来租不到房子的苦恼,一副愁眉苦脸。

这时,旁边一个并不太熟的男生插话,说认识一个教会的老太太,正好家里有空房间,地段很好,也安全。

他介绍说房东因为主要想做慈善,所以愿意以很低的房租租给学生,要履行圣经里面的“爱你的邻人”。

林曼一听,大喜过望,顾不得详细考虑,立刻问他什么时候能去看房子。

那个男生倒也干脆,说马上就可以啊。

于是林曼想也没想就跟他走了。

这个人没有车,带着林曼坐公车、换地铁,七拐八绕,把林曼直接转晕,彻底迷失了方向。

等从地铁出来的时候,天已渐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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