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作家與讀者(1/2)

林達始終不知道怎樣替這本故事寫個結局,這文章陸陸續續在各網路刊載,獲得熱烈響應,大家揣測各種結局,也有人冒名他的手法寫了篇偽結局,大意是說:妙妙和林達在失散多年後,有一天她知道他變成享有名氣的作家,並且將他們的故事寫了起來,她感動不已,於是她心血來潮用讀者名義跟他交流信件,林達真的愛上了信件中的女子,等到相見時,發現是自己深愛的女人時,狂熱的擁抱在一起,當場做了愛,從此兩人廝守在一起。

這結局是相當美好的,但有更多網友渴望得知他本人的結局,想了解這戲要如何收場,林達是苦惱的,他擔心寫壞了。

有一天真的來了一封信,那筆跡好熟悉,這名讀者自稱妙妙,雖然自稱女主角來信惡作劇的人很多,但沒有一個人寫出書中未寫到的事實,他看著這封信,內心好激動。

會是她嗎?我已經失去她好幾年、好幾年,會是她嗎?難道她要仿效這偽結局嗎?唉,我在說什麼傻話,如果真的是仿效,那還會寫出自己的名嗎!他內心胡亂思考,隨著年紀變化,個性開始多愁善感、想法變幻也多了。

他仔細的打開那封信,是兩個人走在海上的浮水印,他憶起了兩人曾經在海邊戲水的模樣,那青春啊,已經飛逝了那麼久了……

那字跡是妙妙親手寫的,他記得,她所有的一切他都記得,原來這是真的,她寫來給他了。

親愛的野獸:

我們的身分對調了,你便成作家,我變成讀者,我們走了一個圓,卻將兩人身分對調。我還活著,我只想告訴你,我還活著,只是不在台灣這個國度裡。雖然我們無緣再見到彼此了,但是透過這封信的傳達,我想告訴你,謝謝你愛過我、疼過我、保護我,謝謝你原諒我的任性。我是想死的,曾經是很想死的,可是在最悲觀的盡頭裡,我為了有意義的生活繼續求生下去,現在我還活著,就讓所有的故事待續吧,我們還要走好幾個、好幾個圓。

雖然你無法理解到紅色的意義,但你卻燃燒了我的生命,我們曾經的色情都是因你而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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