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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俩都有点尴尬,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吞吞的说:“我以为你会多睡一会儿。”

心脏不争气的加快了运动速率,我抽了张纸巾擦鼻涕,瓮声瓮气的趴在餐桌上:“所以你没做我的份?”

不气闷是不可能的。要不是跟他睡过,有时候我都怀疑这个人根本是被设定好程序的自律机器,划拉一刀就会喷溅出黑乎乎的机油,毕竟,哪有人暑假不赖床的?想跟他一起吃早餐我必须七点三十分起床。

他听出了我的异样,边把最后一勺面糊倒进锅里边说:“你感冒了,吃完早饭记得吃药。”

我忽然生出一股难以克制的满足和自得,没做正面回答,那就是做了我的份。煎薄饼的香气源源不断的溢出厨房,咕嘟冒泡的法压壶和冰镇过后、还凝结着水珠的玻璃果汁瓶并排坐在餐桌上,我不得不用纸巾捂住嘴巴,生怕自己下一秒就会嗤嗤笑出声音。

他喜欢我。艾瑞克·克拉克,喜欢我。

早餐桌上我忍不住偷偷打量他,有很多问题盘桓在脑子里问不出口。为什么喜欢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那次在伦敦是不是就是因为喜欢我?其实哥哥除了稍显憔悴,跟平时没有什么不同,但也许是心理作用,我就是觉得他今天格外不一样。眼睛、锁骨、手腕,哪里都闪闪发光。

“我脸上有东西?”半顿饭吃完,艾瑞克疑神疑鬼、一脸古怪的放下刀叉,“你为什么……你为什么老是看我?”

哈哈哈哈哈,他也有这么蠢的时候啊。我忍着笑随便找了个借口:“我在想你什么时候回伦敦。”

他不太自然的立刻转移视线,咖啡勺在白瓷杯里顺时针轻轻搅动:“这跟你有什么关系。”言词讥讽,阴阳怪气,还有点隐隐的气急败坏。

“当然跟我有关系。我不想你太早回去,”雨后初晴,外面阳光正好,我伸脚踹了踹他的凳子,“我们开车出去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