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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四早读是英语,周三、五是语文,周一升旗仪式。

本着作为班主任的原则,和对祖国未来花朵的栽培(说白了就是某人嫌着蛋疼),陈勋这次比同学们早到教室10分钟。

无聊到爆表的陈勋只好用手机看看小说,恰好有一部小说引起了陈勋的注意。

陈勋越看越觉得有意思,不禁热泪盈眶,感叹道:“此书乃华夏四大名著之后的第五大名著啊!只可惜还没完结,也不知道左作者是不是蜗牛,更新那么慢!”

咳咳,言归正传,我们来看看陈勋童鞋的伟大事迹。

全班除了自己特别标记过的两个同学没到,其余的都在场,竟然没有一个迟到。

只是,陈勋怎么也感觉不到一点汹涌澎湃、奋发向上的激情。

“你们怎么读得有气无力的?感觉像是临终前的病老头,奄奄一息的赶脚(感觉)。”陈勋拍了拍桌子,说道。

一个同学举手,“老师,英语我们实在读不下去啊!”

其余的同学都两眼泪汪汪地看着陈勋,一起点了点头。

陈勋赶紧遮挡眼睛,“我说你们,能说话就别卖萌行不?伤害我的眼睛。”

想当初,陈勋为了学好英语,早上4点半就爬起来在无人的地方大声朗读(主要是有一回在宿舍旁朗读,被别人从高空中扔花盆给砸了)。硬是坚持了多年,才把那坑爹的英语给补上,不然可能因为英语拖后腿而与京城大学无缘。

此时此刻,陈勋觉得自己是时候完成自己的伟大使命了!

“安静!起立,拿着英语书跟我去操场!”陈勋站了起来,开始发号施令。

操场上,整齐地排着队伍。

“接下来,都大声读出来,不懂的单词或者读音可以问我。”陈勋看着同学们说道。

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有出声朗读。

聪明的陈勋会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笑话,陈勋要是不知道就枉为单身30年的大汉了。

陈勋拿着英语书,“怎么?怕丢脸?”

众人低着头不说话,显然是被戳中了痛处。

“你们要知道,学习这种事并不丢脸,丢脸的是想学却又怕东怕西的。这样吧,我先带头念好了!”陈勋拿着英语书说道。

王南浩:“老师你不是教语文的吗?英语你也会?”

陈勋:“为了让你们能大声读出来,我这张老脸就豁出去了!”

“the day that ……”陈勋真的开始大声朗读起来。

那标准的口音让许多人都叹为观止。有了自家班主任开头丢脸,他们还怕什么?

“the day that……”所有人开始大声读了起来。

陈勋说一句,同学们就跟着一句。

校长室内,慕秋莉看着操场上,陈勋和同学们的朗读声向四面扩散。慕秋莉看着陈勋,心想:不愧是我的女婿,总有办法管理学生。或许,高二10班真的能像高一时那样,重返巅峰,甚至有不小的突破。

陈勋的这种做法自然是被其他班级同学的人所得知。只是他们眼中只有无情的嘲笑和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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