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再会,弗拉明戈(三合一,5400+)(1/2)

地上在设警戒线。镇暴警察将城际公路的出口封死,驱散了跳霹雳舞的人群,用防爆盾围出天罗地网。

喇叭架在警车上,循环播放通缉令:“陈留真,男,四十五岁,中等身材,棕红发,有胡须,三日前,与fst盗窃团伙作案……”

地面的警报传到地下室,分贝减半。

留真摸着头顶的棕红色发卷,问扬:“可以为我的妻子跳一支舞吗。”

按照混迹舞厅的老绅士所说,达利亚俱乐部的女王,年仅十九岁的扬,最爱去的地方是一家叫做“朝阳小吃”的料理店。她常常在工作结束后,换下尖头舞鞋,提一提白丝,裹住紧致的腿肉,将粗鞋跟踩得咔哒作响,蝴蝶似地飞入店内,竖起指头,要两份仅放盐巴的煎土豆。

留真在“朝阳小吃”旁蛰伏,确认了三天才下手。为了防止她哭闹或是反抗,留真准备了纱布和眼罩,一副毛绒绒的情趣手铐,以及一辆贴好了玻璃膜的面包车。

但,出乎他意料的,扬并没有什么激烈反应,进了车,灵巧地脱离他的臂锢,坐到后座去,甚至解释了不想坐副驾驶的原因:她懒得系安全带。

形势逆转。留真成了更局促的那一个。

“陈留真,男,四十五岁,中等身材,棕红发,有胡须,三日前,与fst盗窃团伙作案……”

喇叭预录的声音里夹杂着换气。每换一次,扬就用鞋跟磕一下地。

留真仔细地听警笛,猜想警力正在逐步集中。

他继续解释给扬听:“你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我的妻子是好人,优秀公民,她实在太迷恋你了,睡前都在讲你的事。”

他打住,觉得自己没必要讲这些,转而说:“所以,呃,我只是想请你跳一支舞,上礼拜,你在金色剧院跳的那支恰恰就很好,是和——”

他努力回想妻子的描述:全梅里瓦最优秀的青年舞者,蒲公英般温柔的美男子,舞池中的牧神,扬的另一半灵魂……遗憾的是,他将名字忘掉了。

扬又磕了一下鞋跟。

留真掩饰过去:“对,呃,和他跳的。我希望你能再跳一遍,明晚七点,去老街的科隆酒馆,我的妻子会等在那里。如果可以的话,我来帮你联系舞伴,见到你们两个一起,我妻子可能会更高兴……哦,之后我会付给你们双倍报酬,走我妻子的账户,绝对比你们忙活大半年要划得来。你看呢?”

扬的沉默让留真心烦意乱。

他多的是钱,多到足够让所有为金钱着迷的人被魔鬼附身。他更不缺手段,如果情况允许的话,他可以轻易扭断面前这位小女王的手腕和脚腕。

但世界上就是有软硬不吃的人。

留真不得不再次催问:“我不会去现场的,将你送到地方,我就会离开梅里瓦,警察也查不到你头上。跳完,拿了钱,大家缄口,各过各的生活。”

扬终于露出一丝笑容:“为什么这样大费周章,送妻子一支舞呢?”

她天生带点睥睨,听完一句话,便转动瞳仁看一眼留真。没怎么出声,却用俊俏的眉骨、标致的坐姿以及绷紧的小腿肌应着“所以呢”,“然后呢”,催得留真产生了一种不可掌握的焦虑,连腹部的旧伤都在隐隐作痛。

他自我安慰:出入枪林弹雨的恶徒,没必要和十九岁的女孩互通肺腑。

听见扬开口,留真知道她并不抵触,稍稍放下心:“我要离开很长一段时间,走之前,想满足她的愿望。希望她能明白我的心意,不要忘记我。”

他看着手上的疤和茧,不知道这样说会不会显得肉麻。

扬轻轻地“哦”了一声,爽快地应下,顺便问留真,需不需要帮他带一句“我爱你”,让他有些抬不起头。

“那么,今晚委屈你睡在这里。”

留真用仿真头皮改换一副打扮,准备出门探查情况。到了门口,他又折回来:“对了,你的舞伴——”

扬摇头:“他不可以。”

梅里瓦全城戒严,但并非毫无破绽。

清晨和黄昏,路上仍然有人锻炼,有卡车拖载防风固沙的刺槐苗出入高速公路。当然,也有留真这样的通缉犯,用仿真头皮和鸭舌帽做伪装,去百货商场买点长途旅行需要的东西。

他佝偻着背,冷眼旁观:到处都是通缉令,安全出口有轮班执勤的特警,摄像头也变多了。

挑牙刷的一会儿功夫里,就有三名警察和他搭话。留真不得不加快速度撤出来。

他将鸭舌帽丢进垃圾分类片区外的垃圾桶,重新换上平顶帽,赶去“朝阳小吃”买两份煎土豆——扬特意嘱咐留真带的,俨然将他看做执事一类的角色。

“吃完准备一下,我们去科隆酒馆。”确定无人尾随后,他锁好小花园的门,走进地下室。

扬望着房间顶部裸露的电线,正放空哼歌。腿架在沙发扶手上。白丝袜包不住,一点一点地往下溜。

她太惬意,不像被绑架,而像是来做客的。

昨晚,留真多了个心眼,等她睡着后,检查了她的包,并没有发现信号收发器之类的东西,再加上她的手机早被缴走,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完全与外界断绝联系了。

留真不认为她还有什么底气继续从容。

他在她身后等待,看她小口吹去煎土豆上的油花,吃得很克制,吃完后,又满屋找湿纸巾擦嘴。

毗邻文化中心的修道院敲响了夜色里的正点钟。留真带着扬钻入面包车,驶离干道,开往老街。

街的年代与霓虹旋转彩球灯一样闪烁不定。超市前已经设了充电宝租凭机,零售店却仍然藏着用弹珠赌博的“柏青哥”。磁带店的吸睛广告一张盖过一张,这周是city pop胜利,上周则是高加索的诺盖歌曲畅销。

这里人挤人。有穿纯色线衫、蹬楔形蒲草鞋的,也有穿三色西装、蹬高仿“贝鲁蒂”的。留青打着方向盘,在人流中逆行。远远地看到科隆酒馆的破烂招牌,遭受过空袭一样。

他心跳过速,想起自己从干完最后一票到现在,还没能和妻子见上一面,就又要分别。

他会踏上不归路,而他可怜又可爱的妻子会继续安居在梅里瓦,偶尔来科隆酒馆点一杯精酿白啤酒,回味他留给她最后的礼物:扬的一支舞。这样或许直到阖眼,她都忘不了他——留真面色涨红,胳膊上也生出鸡皮疙瘩。

他少有悸动的时候,或许打碎银行玻璃时有过。

“我妻子应该已经在等了,但是抱歉,我不能透露她的名字,她会穿米黄格的长裙,应该很好认。”留真在酒馆大门几米开外踩了刹车,降下安全锁,示意扬可以出去了。

他的目光从内饰面板上的纱布、眼罩和情趣手铐上掠过。

扬出奇的冷静贯穿始终,到头来,这些东西他一件都没用。

留真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这和自己过于礼貌的态度有关。他记得三天前同fst的几名盗窃老手持枪闯入银行时,柜台上的实习女员工就是二十岁上下。面对12号口径的枪支,小姑娘没有任何从容的余地,甚至失掉了为人的羞耻心,当众失禁。

“我走了,别忘了付表演费,”扬主动和他道别,“再会,陈留真。”

留真很想苦笑。除了妻子和警长,他并不觉得世界上还有人发自内心地想和他说再会……

他想叫扬别讽刺他,好好跳舞,却被一阵奇怪的声音扼住了话头。

车座的皮革与腿下的皮肤,由大量的汗水黏连在一起,分开时,被各种阻力牵扯,会发出蛇一般绵长的“嘶——”。

在留真听来,这更像是某物的表面被缓缓揭开,露出内里的一种过程。

他越过驾驶座,朝后看了一眼——后座上有一大滩水印,浸湿程度堪比暴汗。

原来扬怕成了这样。

可是,她已经关好车门,将粗鞋跟踩得咔哒作响,蝴蝶般走远了,背影一如往常的自在从容。

留真狐疑地看,发现她并没有走进科隆酒馆,而是向前多走两步,靠在一个陌生男人身上,极其迅速地枯败,脱力下滑。

那人立刻扶住她的腰和肩膀,似乎在微笑。

隔着玻璃膜,留真看不大清楚,思绪纷繁时,却猛然想起妻子的描述:“是的,他是全梅里瓦最优秀的青年舞者,蒲公英般温柔的美男子,舞池中的牧神,也是扬的另一半灵魂,名叫斐。”

留真很高兴,又在片刻后察觉出不对劲,等他倒车时,却发现退路已经被截断。

象征着梅里瓦荣誉与使命的警徽塞满了前后视镜。他还没来得及架起火力,就被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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