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1/2)

千羽霖是个天生哑巴。

他看得见五顏六色,听得见鸟鸣啁啾,闻得到花香肆意,摸得到冷热温度。

唯独,道不出一句话语。

骑着一台轻型摩托车,携带油酥鲜嫩的炸物与搭配共食的可乐等碳酸饮料,穿梭在车水马龙之间——这是千羽霖出社会后的第一份工作。

自小虽因为哑巴这个天生障碍没少被排挤过,不知道是不是个性顽强的缘故,他总会用更加翻倍的力量报復回去,然而这带来的效果,便是身上的伤痕、淤青,一道一道、一块一块地增加。

高中那年,他长大许多,思想也跟着成熟,他知道反击只会招来更加严重的拳打脚踢,虽然还是会被欺负,频繁程度倒不如初中那时夸张。

千羽霖很孝顺,他知道自己的缺陷一直是父母所困扰的,所以他拚了命地想做到最好,即使被他人侮辱也不愿意告诉父母。

学会手语的第一年,千羽霖第一次给父母比的是:谢谢你,我爱你。

「羽霖!外送喔!」厨房里的同事叫住了他,并把食物包装成外带,要千羽霖过来拿取。

「嗶——」

千羽霖一直庆幸自己只是轻微的哑巴。他是由于先天性声带残缺形成的哑巴,但视力与听力意外地完好,即使无法说话,吹气却是可行的。

他会随身戴着口哨,需要回应的时候,便可以使用口哨来向对方表示:明白了。

拿走那份外带,并向对方要了住址的便条,千羽霖快速地踏着脚步来到摩托车旁,把东西放进保温的后车厢,将纸条上的地址看清楚后,跨坐于机车垫,发动油门、一催。

两份家庭号炸鸡套餐。

年先生。a区南新路,左转倒数第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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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硕月真没料到自己会落到这种下场。

昏暗巷口里,他侧着身子,手捂着左臂,紧咬着牙,刻意憋住了气息。几群黑衣人手里拿着闪耀金属色泽的手枪,快步经过巷子,显然没有发现男人的存在。

「干拎娘!人呢!」

「追丢了……尚俊哥,如果没把人抓回去,老大会飆人啊!」

「有时间跟我靠腰,没时间找人吗?快去啊!」

一群黑衣人中,此刻说话的男人是身长最为突出的,简直可以用鹤立鸡群还形容这个男人。一头在夜里猖狂亮眼的金发,随着莫名拂来的夜风飘逸,那张傲人的脸庞容着最为精緻的五官,几道在颈部的浅痕——看来是里头最为资深、说话最有份量的角色。

「我去你的杜硕月!」他站在原地,将叼在嘴里的烟扔在地上,并用脚尖粗鲁地踩熄,怒骂:「妈的,待会炸鸡都要凉了。」

随着脚步声的急促,逐渐远离了暗巷。男人顿时松口气,他将捂在左臂上的手移开,一片鲜血淋漓在他的手掌上,那身黑色衬衫湿了一块,轻轻拿开手的瞬间,不免倒抽一口气——一颗长有两公分的子弹卡在血肉模糊的伤口处。

他是杜硕月,a区北辰堂口的接班人。

一个都市最为闻风丧胆的,是黑暗里车拚性命的兄弟,手里是不长眼的凶器,矫捷的身手与令人感到畏惧的气场——大城市被细分为abc三大区,每区各有两户江湖当家,自有分区雏型时便相互争斗至今,两家实力相当,几乎不分上下。

近日来,a区道上最令人瞩目。北辰堂口,发跡于北辰大街,并以此为名。前几天,北辰堂口当家年高病逝,将位置传给独子杜硕月。

北辰的世敌乃位于南新路口的南新堂口。南新前任当家死得早,现任当家是前任当家的小儿子——许元武所担任。听说许元武的两个哥哥,由于和许元武争当家的位置,被许元武给狠心杀害,且手法极其残忍,至今江湖流传,动手的那方是前任当家收的义子,听从许元武的指示,将两个哥哥一一解剖成肉块,最后丢入火炉中烧成灰烬。

然而,刚接任没多久的杜硕月也不是省油的灯。

千羽霖至今都还不相信自己目睹了什么,要不是天生是个哑巴,他大概就已经惊慌失措、无法冷静地大喊:救命啊!杀人啦!

轻型机车的发动几乎是没什么噪音的,他缓缓地驶在通往南新路的產业道路上,柏油路意外地有许多坑坑巴巴的小凹陷。

明明这里没什么人会经过,怎么可能路会被磨成这样?千羽霖边行驶边这么想着。突然!一阵在边郊区叫嚣的枪声,急促地响起。

枪声显然地震慑到千羽霖,这声音虽大,但测量这个距离,千羽霖目前的位置是十分安全的。保险起见,千羽霖聪明地把车灯关掉,并将摩托车引擎熄了。

把车子停到不会被路灯照到的角落,他既好奇又畏惧地躲在暗处发抖。

他明明只是个要外送的小哥而已,为什么会让他遇上这种破事啦……他的人生还不够倒楣吗?不能说话就够倒楣了,现在还有可能小命不保……

「他娘的!枪拿着不会打吗!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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