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1/2)

今儿冷暖要见的是一个李姓的港商,是做文化生意的,每年都要往返两岸,这次原本是准备明儿去拍卖行拍一个什么东西,可就这么不巧,被小偷儿给摸了,证件和银行卡全都丢了,一时间提不出大量的现金,只能求助于合作过几次的四通。

他用的钱倒是不多,55万而已,所以冷暖只提了一个比较大的手袋,塞得鼓鼓囊囊的,但也装下了。

中午在爸爸那儿吃了口饭,下午没去公司,就直接去了约见的地点。

开发区的五星级酒店,从里到外都是富丽堂皇的,就算是白日,大厅里穹顶水晶灯也都是闪的每个人都好像打了苹果光,脸上泛着那种珍珠似的光泽,看起来人确实贵气了许多。

冷暖从做了这行之后,穿衣打扮就改了不少,不像以前总是尽可能的把自己打扮的风情万种,现在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一袭简单利落的套装,就连那一头妩媚的波浪大卷发也都被她用发夹别成了一个一丝不乱的发髻。

虽然这样刻意营造的端庄还是磨灭不去冷暖骨子里的风情万种,不过这怎么说都是一种正经的态度。

漂亮有时候是女人的武器,但有的时候也是一种诟病,就说一个丑女一直瞄着一个男人,那叫倾慕,可一个美女如果只是看了一眼一个男人,那就叫做勾引。

所以长的漂亮的女人,还得带点儿脑袋,懂得些收敛,否则你什么也不做,也会成为别人口中的破鞋。

上了电梯,找到了房间,女人用只涂了一层透明甲油依然光泽饱满的手指按上了智能触控的门铃。

叮咚,叮咚——

“oh……怎么是你?”

门刚一开,只见里面出来的小个儿男人看见她惊诧的一呼,冷暖就有点儿石化了。

晕……

原来世界真的不大,都说夜路走多了难免会湿鞋,今儿她可觉得懊恼了,离开d9之后,她还是第一次在工作中遇见过去的熟客,而且不是别人,还偏偏是他。

长着潘长江的脑袋,留着贝克汉姆的驴头,一身儿陈冠希的潮服,处处都泄漏了他的气质。在她陪过的客人里,她对这个绝对记忆犹新,她们坐台的私底下也是对客人自个儿自行分类的,小姐们最讨厌的类型,无非就两种,一个是挥金如土却浑身体味儿的村炮暴发户,另一种就是这种各种装资本主义繁华世界走出来的所谓港商,自认为高人一等却抠的要死。

就像她眼前这位,是她坐台以来唯一闹得不愉快的客人,只因为他出了500块点了一首粤语歌,她不会唱,就被喝的烂醉如泥的他损的一文不值,紧接着还每都来点她的台,每次不是让她唱粤语歌,就是英文歌,一连半个月,烦的冷暖最后只能说是请了假,干脆就躲着了。

怪只怪这些年轻小港商出来都不说真名儿,清一色的英文名,谁知道他就是什么李先生。

抓着因为装了不少钱而重的要死的包带儿,冷暖还是压下了心中的膈应,一码是一码,该办的事儿还得办。

“李先生,你要不要先看看合同。”

岔开他那自以为熟人见面的话题,冷暖开门见山的切了今儿来的目的。

她现在的工作跟以前的不一样,以前她就算为了职业操守,也不能完全撂着脸儿,可现在不一样,她是放钱的,完全不需要故作友善。

象征性的点了点头儿,绕过他,就进了房间,不愧是五星级的饭店,这个套间儿很大,望眼扫了一圈儿,冷暖没放过一丝细微末节。

她向来做事都很谨慎,她们这行儿毕竟是暗行儿,每次出来,她都会仔细检查一下是不是有摄像头之类的偷拍器材,直到确定没有,她才会谈合同事宜。

这也是四爷为什么这么器重她的原因之一。

确定了一切正常,冷暖也没多说废话,拿出了合同,签字画押,放钱,她一分钟也不想在这儿多待,除非她瞎才看不见男人眼睛里四射的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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