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集-与偶像晚餐(1/2)

「我很喜欢这间店的起司猪排,超好吃的。而且他们店长人很好,每次我来,都免费请我一杯饮料或薯条甜点。」

坐定位后,明雋马上开始介绍,张妍其实觉得这个状态满奇怪的,明明是她住在这里比较久,但看明雋的样子,好似比她更熟悉这个区域。

「应该是看你漂亮又活泼可爱的,因为不管你跟谁相处,你都不会改变态度,把大家都当朋友,不会刻意区别,是很讨喜的个性。」

张妍坐姿轻松,喝一口热麦茶,这些是她对明雋很精确的分析,但没有别的意思。明雋被人称讚的话听多了,可不知为何,每次跟张妍说话,她总是感觉到张妍身上那一种独特的温柔微风,不过不是特别的对她关心,比较像是对这个世界无限度的体贴包容?why?明雋说不出这种感受,她能想到的词汇有点少,但另一方面是因为她不太能理解。高中的时候,她记得张妍是浑身充满近乎叛逆的骄傲,个性是有点锐利,但正是这种锐利,就是她魅力的来源,在台上,不论谁的目光都会被她吸引去,没有例外。如今隔几年再见,没想到张妍的改变如此大,明雋到底是替她可惜,同时也更加好奇,这些年她都做了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谢谢。」明雋难得没有没头没脑的问,只是跟着喝麦茶。

「不过你的这个优点在情人眼里看来,恐怕会很不安,除非她百分之百的相信你。」

明雋皱眉,类似的话,她听前女友们跟曖昧对象们,还有无数的好友说过。现在连她崇拜的学姊也这么说,明雋不禁怀疑真的是自己的错?不,我没错。

「璇是绝对可以百分之百的相信我,我是坦荡荡,就爱她一人,从小就喜欢。」

明雋这话的语气是很孩子气,所以张妍信了她从小喜欢林璇。孩子的单纯跟初恋的深刻加在一起是翻倍的感情跟难忘,张妍自知说不过她了,就微笑点头。随后餐点上来,用餐的过程中,张妍又发现她的另一个优点,或说过人之处。方才就已经吃了不少烤串,明雋竟然还能吃下三碗饭,张妍非常惊讶,堪称佩服。甚至想,如果你失业,就去参加大胃王比赛,肯定会有所作为。而且身材还能维持的这么好,多少女人要羡慕。

「学姊,你有参加过前阵子市区草地公园的化妆舞会吗?」

吃到一半,明雋忽然问,眼神满是期待。

「没有,我没有参加过。」张妍回答的很快,几乎是没有一点犹豫。

这不是明雋想听的答案,她嘟嘴微微动了动嘴唇,表示了她的不相信。

「真的吗?」明雋依然怀疑,口气略带撒娇。

「真的。」

张妍相当肯定,明雋吃鱉了,是幻想过头,咬猪排的样子是很失望。

「怎么了?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我在那场舞会里跟一个男……不,跟一个女人跳舞。可是我忘了问她的名字,也没看到她的真面目,她就消失了。跟她跳舞的感觉,让我想到你,学姊,我那时候真的觉得是你。」

明雋讲得认真,张妍苦笑。

「那也是你觉得而已。况且,我不跳舞了。」

「学姊你骗人,你上次说你不唱歌了,但是那晚你自弹自唱,我在房间都听到了。」明雋即刻反驳,张妍是放下筷子,表情没那么开心了。

「我只唱歌给我女朋友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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