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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们现在的速度,大概还要五天的路程就至长安了,而中原第一高手战舞宗仁和雷之国的国主御雷法树间的约斗还有半个月的时间,所以还是不急,请帝君耐心等候。下一个小镇即是歌舞之城昌涯,在那里可是有着天下第一流的歌伎,粉香满城,莺歌燕语,吸引了天下间的男人们趋之若骛。而且三日后在昌涯将会举行每四年一度的歌伎会,历时三天,届时这天下最有名的舞者、琴师、艳女等汇聚一堂,必会引来男人们疯狂的追捧,为自己的偶像抛金洒银。若非由沁姐姐嫁给了帝君,三天后的歌伎会她必会再度封后,这洛神之名可是天下男人们的梦中情人。”唐夜可娇声说来,还用贝齿在木云落的皮肤上咬下淡淡的齿痕,俏皮可爱。

木云落一愣,有些意外的问道:“我知道沁儿素有洛神之名,这天下第一的操琴圣手可不是盖的,但没想到她是这般的出名,竟成了天下男人追捧的对象,看来我树敌太多啊。不过,这歌伎会可让我心动不已,可儿,我们到达昌涯还要多久呢,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说完后,他的眼内露出渴望的神色,看起来如同一个沉迷于美色的色鬼。

“真是花痴!”水清柔和唐夜可同时娇斥,双双在他的胸部咬上一口,留下深深的齿印,让木云落泛起一丝的苦笑。

唐夜可接着又笑脸如花,表情转变的飞快,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一般,柔声说来:“我们还有两天的路程才能到昌涯,这两日只能在野外露宿了。到达昌涯后我们停留四天,待歌伎会结束后,再至长安,这样在到达长安后还有九天的准备时间来观战。不过,据说此战是在长安的万尺峰上进行,此峰直入云端,峭陡无比,能够登上去的人少之又少,所以真正有资格观战的仅是有限的数人,大多数人只能在山下遥望,载满想像之意。这也是野史把诸多的约斗写成天马行空的原因,实是因为加入了夸张的想像。”

看来这女人多了也是一种烦恼,吃起醋来,每人咬上一口,他便体无完肤了。木云落的心中掠过一抹无奈,但转瞬即被二女的玉体吸引,诸多想法抛诸脑后,手嘴并用,春色顿起。

夏之卷第二十章歌舞之城

在野外露宿两夜,每晚躺在马车上看星星,左拥右抱,恩爱缠绵,倒也不失为一种享受,所以木云落丝毫未觉任何不适,有的只是满心的欢喜。水清柔和唐夜可也是极尽慵懒,在与他的欢爱中,春意盎然,身体呈现出一种无比满足的艳色,这种初为人妇的模样,反而比以前更加的勾人心魄,一笑一颦之间,将至美的一面挥洒出来,春光无限。

昌涯城终是到了,在离城门很远处即看到城门外排着很长的队伍,壮观至极,队伍中还有很多彩衣飞舞的俏女郎,也有许多的马车齐列。木云落在车内便闻到了一股女人的体香,看来这歌舞城真是名不虚传。马车移动得有如蜗牛般,在朝阳中抵达城外,至木云落进城时,时间已然过去了一个多时辰。

甫一进城,风景顿变,大街异常宽敞,足可并排十几辆马车同驶,街上往来的也全是文雅风流之士,亦或是狐媚的女子,就连年纪大一些的老者也都是一副气度不凡的样子,看来歌伎会还是吸引了相当多的客人。路的两边是整齐的商铺,人头攒动,更多的则是青楼茶馆,因为这个关系,昌涯的商业相当发达,绝对是一个销钱的好地方。

木云落将车帘支开一个小缝,观测着大街上的风光,片刻之后便无趣的放下帘子,外面的女子容貌虽然秀丽,但离水清柔和唐夜可还是相去甚远。福伯一路行来,一直在打探着入宿的客栈,但问过了七家客栈,均被告知客满,唯有向车内的木云落求助。

水清柔从车上下来,向正在路过的一位行人询问,有没有其他的客栈。男人被她的神采所吸引,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昌涯的历史倾倒而出,完全的辞不达意。水清柔打断他的说话,皱了皱眉头道:“这位公子,我只想问一下昌涯内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投宿,至于这个城镇的历史,等安顿下来以后再听公子讲述吧。”

“那小姐一定不要忘记啊,小生很愿意为小姐解说,只是这投宿之事,因为这几日来昌涯的人太多,大多数的客栈均已住满,剩下的空房也是最豪华的房间,那是为朝廷大员亦或是当红的名伶准备的。小生早在十几日前就到昌涯了,那时便没有空房了,所以小姐肯定是找不到客栈的。”这位行人至现在才表明身份,原来也是一位来昌涯观歌伎会的看客。

“那么公子现在居住在何地呢?”水清柔有种想笑的冲动,眼前的这位青年愈发夸张,为了投其所好,说话间抑扬顿挫,极富感染力,那双眼睛更是紧盯她的俏脸不放,在水清柔一笑之间,他的鼻孔中甚至流下丝丝血迹。

“是这样的,在昌涯城的东侧,有一间很大的寺庙,名唤小我寺,专门收留这些投宿不着的客人,入住的客人也是很多,最让人高兴的还是收取的费用很低,而且含有一日三餐,十分公道。所以请小姐和贵仆也移驾小我寺吧,正好可以让小生为小姐解说一下这昌涯歌伎会的历史。”这位一身儒服的读书之人,身高与水清柔相仿,骨瘦如竹,兼之一嘴的龅牙,说话中带着浓浓的陕北口音,异常好笑。

水清柔终是忍不住,笑出声来,掩嘴登上马车,然后马车缓缓驶动,留下那位书生以极其痴迷的眼神看着缓缓驶动的马车,鼻血终若小溪般喷流而下,还一副摇头晃脑的自我陶醉状。

“看来我的柔儿真是厉害啊,一个眼神即让一位读圣贤书的学子沦陷,孔孟之道终是不及倾城一笑啊。”木云落斜倚在车侧,眼中露出调笑的神情。

“还说呢,这还不都是为了帝君嘛,不过到这儿来参加歌伎会的男人都是些自诩风流的人物,哪有空去读孔孟之书呢。问题是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啊,客栈都满了,难道真要住到小我寺吗?”水清柔嘟着一张小嘴,有着焦急的看着木云落。

“昌涯城内应该会有物氏的产业吧,我们再转转,找找看,这样有名的地方,商机无限,婉儿怎会轻易放弃呢。”木云落伸了伸腰,然后向车外的驼背老者说道:“福伯,继续前行,找到下一家客栈。”

马车在人流涌动的街上前行,唐夜可此时正把木云落的脚抱在怀中,揉着他的小腿,浑然不在意投宿的事。只要有他相伴,随便住到什么地方,她都会欣然入住,绝没有丝毫的怨言。

行到一条更大的街道时,终是找到了物氏酒楼,这间酒楼气势雄伟,看起来就是相当气派。四人刚步入酒楼,店小二便将他们拦住,十分客气道:“对不起,四位客官,我们店已经住满了,没有多余的客房,现在整个昌涯城的客房已全部住满,请四位到小我寺暂住吧。”看来这小我寺在昌涯还很有名,是无处可去之人的最佳去处。

木云落取出物氏当家令,店小二这才惊悟,来得原来是当家的,于是恭敬的把他带到掌柜面前,让掌柜来安排此事。掌柜亲自带路,把他们引到了一间小别苑中,弯腰道:“当家的,这个小院原来是为京城一位贵客所准备的,但当家的亲至,而且那位客人也过了投宿的时间,就请当家的入住吧,有任何需要,当家的随传随到。”

这间小院上下两层,下面为会客之用,上层则有客房不下十间,很是宽敞,而且在二楼推开窗户,即能看见外面的一个大舞台,那是歌伎会的参赛者角逐的地方,角度正好,较之在台下最近处看的还要清晰。看来这必定是整个昌涯城最好的房间了,在这里住上一宿的花费是寻常百姓数年的吃用花费。

歌伎会将会在明天开始,届时来自天下的女子,当然,多是青楼女子,在台上一展才艺,分组决出各组的冠军。小组分为乐艺组、舞艺组、诗艺组和笑艺组四组,乐艺组即是乐器的演奏,舞艺组是考验舞技的,诗艺组是对个人才气的体现,而笑艺组则纯粹是对外表的评论。最后由四组的冠军来争夺总冠军,所有的比赛均是以在现场受到追捧的程度为唯一的评判标准。歌伎会的组织方出售红球,任何人都可购买,然后置于写着自己喜欢选手名字的箱内,最终谁的球多谁获胜。

歌伎会的组织者是当今中原排位在物婷婉之下的第二大富豪秋池良,他*这每四年一次的歌伎会收入,便可压下韦千舟而排位第二,只是离物婷婉还有不小的差距。当然,这份收入也少不了朝庭的份,影响力如此大,兼之获利相当丰厚,朝庭怎会轻易放过,但这也说明了秋池良与朝廷的关系可是非比寻常。

因为时间尚早,所以木云落带着二女在城内游玩,只余下福伯留守。街上人来人往,间或有马车经过,均是冲着这歌伎会来的,至中午时分,三人始才回转客栈。刚一进客栈的大门,便看到八位气蕴内敛的高手站在一楼大堂之内,客人早被一清而空,掌柜也是满脸的气愤,不甘的看着大堂的另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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