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部分(2/2)

作为先导的是:睡眠的欲望和有意识地脱离外部世界。接着,由此产生了心理机能方面的两种结果:第一,在回复过程中,存在着出现更古老更原始的活动方式的可能性;第二,由于压迫着无意识的压抑作用而产生的抵抗减弱了。因为这后一因素,便产生了形成梦的可能性,积淀下来的各种原因,即已活跃起来的各种内外刺激,便利用了这后一因素。

以此种方式产生的梦,已经是一个妥协的构造物。它具有双重的功能:一方面,它适应于自我1,因为消除了干扰睡眠的刺激性因素,它就满足睡眠的愿望了;另一方面,它允许被压抑的本能冲动,以愿望在幻想中实现的形式,得到在此种环境下可能得到的满足。

然而被睡眠中的自我所许可的梦的形成的整个过程,仍然受到检查作用的制约,这种制约是由仍在起作用的压抑的残余所施加的。我不可能更简单地来表达梦的形成过程,因为它本来就并不更简单。现在,我能够进一步说明梦的工作了。

让我们再次返回到内隐的梦的思想。梦的思想中最有力的因素是被压抑的本能冲动,这种冲动基于当时发生的偶然刺激,并通过转移到白天的残余物上,而在梦的思想中为自己创造了一种表现形式——尽管是一种减弱了的和伪装起来的表现形式。像每一种本能冲动一样,它也迫切要求通过行动得到满足;但它通往行动的途径被潜藏在睡眠状态下的生理调节机制堵住了;它被迫选择了一种相反的知觉的途径,不得不仅限于一种幻想的满足。内隐的梦的思想因此而转化为感觉形象和视觉情景的混合物。在这种转变过程中,梦的思想在我们看来显得是那样的奇异和古怪。我们用以表达比较精密的思想关系的所有语言工具——连词和介词,以及名词、形容词、代词的变格和动词的时态及语态的变化——都被省略了,因为无法表达它们;正如在原始语言中那样,没有语法,只有粗糙的思想材料得到了表达,而且抽象的词都回复为构成其基础的具体的词。这样一来,剩下的东西就很可能是支离破碎的。梦中使用了大量的象征来代表某些物体和过

1即与自我一致。——英译注。

程,这种情况与有意识的思维不相容,但却与回复到原始时期的心理机构和检查的要求是协调一致的。

但是,在梦的思想的成分中所发生的其他变化,却比上述变化更重要。这些成分中凡是相互间在某一方面具有联系的,均被凝聚(condensed)成新的统一体。在把梦的思想转化为意象的过程中,优先允许的显然是这种组合与凝聚。仿佛有一种力在起作用,它使梦的思想材料受到压缩(presasion)和聚集。

作为凝聚的结果,外显的梦的一个成分可能相当于内隐的梦的思想的诸多成分;而反过来,梦的思想的一个成分,又可能被外显的梦中的几个形象所表示。

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另一过程——移置(displacement)或重点的改变——我们在意识思维中,只是在错误的推论或开玩笑的方式中才看到这一过程。的确,梦的思想中的不同观念并不具有完全相等的价值;它们所受到的精神专注(cathected)具有不同程度的情感性,并相应地被认为具有不同程度的重要性和值得关注的性质。在梦的工作中,这些观念与依附于它们的情感分离了。这些情感则被单独处理:它们可能被转移至另外某物上,也可能仍然保留于原物之上,或可能发生了改变,抑或可能根本不在梦中出现。这些被剥夺了情感的观念,因其在梦的意象中所具有的感觉强度,在梦中恢复了它们的重要性;但我们看到,着重点已从重要的成分转移到一般的成分上去了。因此,在梦的思想中仅起次要作用的某种东西,在梦中却被作为主要东西而提至突出的地位上;相反,作为梦的思想之本质的东西,在梦中却只是得到了附带的、不明确的表现。

正是梦的工作中的这一部分,使梦对做梦者来说显得奇怪和费解。移置是梦的变形(distoration)所使用的主要方法,在梦的检查机制的影响下,梦的思想必定受到这种变形。

在对梦的思想施加了上述这些影响之后,梦就接近于形成了。当梦已作为一种知觉的客体出现在意识面前之后,一种不太稳定的因素进一步开始起作用了,这就是所谓的润饰(secondary-rerision)。在这一方面,我们对待梦的态度,就像我们一般所习惯地对待我们的知觉内容的态度一样:填补缝隙,引入联系,而这样做时我们常常犯严重的曲解的错误。

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一种文饰(rationalizing)的行为,这充其量不过使梦具有一个与其真实内容不相符合的协调的外表。但是,这种行为也可能被省略,或仅仅被表现到一个非常适当的程度。在这种场合下,梦将会公开地显现出它的一切缝隙和裂痕。另一方面,我们不可忘记,梦的工作也并不总是以同等的能量起作用的;它常常仅局限于对梦的思想的某些部分发生作用,而允许其余部分原封不动地出现在梦中。

在这些场合,梦给予我们这样一种印象,即它在进行着最精密而复杂的理智活动,例如从事思考,开玩笑,作出决定和解决问题;然而这一切都是我们正常的精神活动的产物,可能在做梦前的那一天就已经完成了,它们与梦的工作毫无关系,没有表现出梦的任何特性。再一次强调梦的思想本身即无意识的本能冲动与白天的残余物二者之间的重大区别,并不是多余的。

后者表明了我们精神生活的复杂性,而前者——它成为形成梦的固有动力——则永远只是在愿望的满足中寻找出路。

b十五年前,我就能够告诉大家这一切了,而事实上,我当时的确和你们谈了这一切,现在,我来如实地介绍一下这十五年里在梦的理论方面发生的变化和取得的新发现。我已说过,恐怕你们会感到我的讲演没有多少价值,而且诸位会无法理解:我为什么要让你们听两次同样内容的讲演,而且为什么要自己讲两次。这是因为从上次演讲到今天已过去了十五年,我希望通过这次讲演,可以最容易地与诸位重建联系。再者,我讲的这些东西都是很基本的知识,以于理解精神分析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故再一次听听它们,可能也是令人愉快的;而且,由于它们保持了十五年而变化比较小,可见它们是很值得为人们所了解的。

当然,在这一期间的有关文献中,大家会找到大量的实证材料和详细的描述,我对此只想给大家举几个例子。

此外,我也可能附带地告诉诸位一些事实上早已为人所知的情况。

我们所谈论的主要是梦中的象征方法(symbolism)和其他的表示方法。

现在就请大家注意听下述情况。

仅仅在不久前,美国一所大学的全体医学教员,以精神分析没有被任何实验所证明为由,拒绝承认它的科学地位。他们其实也可以对天文学提出同样的反驳;对天体的实验甚至更加困难。

在那里,人们只能求助于观察。不过,有些维也纳的研究者已开了对梦的象征方法的实验证明之先河。

早在1912年,一个叫施莱特(schroter)的医生就已发现:如果指示一个已被完全偕眠的人梦见性的活动,那么,梦中所出现的性的材料都被我们所熟悉的象征物代替了。例如,让一个妇女梦见与一个女友性j。在她的梦中,这个女友拿着一旅行包出现了,包上贴着“女士专用”的标签。

1924年,贝特海姆和哈特曼(betlheimandhartman)做了一个给人印象极其深刻的试验。他们对患有所谓的科萨克夫紊乱性精神病的病人进行实验。他们给这些病人讲粗野的性行为的故事,然后要求病人重述该故事,以观察在重述中该故事所发生的变形。结果,再一次出现了我们所熟悉的性器官和性行为的象征物,其中有楼梯的象征物。正如这两位试验者公正评论的,病人决不可能通过有意识的变形愿望来形成这些象征物1。

赫伯特。西尔伯莱(herbertsilberer)于1909年和1912年在一系列引人入胜的实验中表明,在梦的工作将抽象的思想转变为视觉意象时,我们可以控制梦的工作。他说,当他处于疲惫和昏昏欲睡的状态时,如果试图强迫自己做理智工作,那么思想往往就会化为乌有,并被一种显然是思想的代替物的幻象所取代。

这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西尔伯莱说:“我考虑必须修改一篇文章中的一段不相称的文字。”取代这种考虑的幻象则是:“我看见自己正在刨一根木头。”在这些实验中,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幻象的内容并不是被思考的思想,而是他努力从事该思考的主观状况——这种状态代替了思考的对象。西

1《释梦》(190a)第六章(e)对这些试验作了更详细的描述。——英译注。

尔伯莱把这种情况描写为一种“功能性现象”(functionalpheanomenon)。

有一个例子将立即向你们表明这种现象是什么意思。

作者正在努力比较两个哲学家关于某个特殊问题的意见。

然而,在他处于睡眠的条件下时,他总是忘掉这些观点中的一种。最后他产生了一种幻象:他正在向一个伏在写字台上的冷漠的秘书探听消息,那个秘书先是不理睬他,然后又厌恶地白了他一眼表示拒绝。做这些实验的条件本身,可能解释了实验所引起的幻象为什么如此经常地代表一种自我监视(selrobservtion)的活动1。

我们还没有论述完象征问题。有一些象征,我们自信认识它们,但它们仍然困扰着我们,因为我们不能解释这一特殊的象征怎么会变得具有那种特殊的意义。在这些场合,来自其他地方——来自语言学、民俗、神话或典礼——的证实必然大受欢迎。这类情况的一个例子是大衣或斗篷(德文“mantel”)的象征意义。我们讲过,在女人的梦中它代表一个男人2。西奥多。里克(theodorreik)(1920年)为我们提供了如下材料:“在贝督因人(bedouins)的极端古老的结婚仪式上,新郎用特制的名为”aba“的斗篷盖住新娘,并且口中念叨着如下典礼用词:”从今以后,除我以外无人保护你了。“(引自罗伯特。艾斯勒(roberteisler)的著作第599页,1910年2月)我希望诸位听了上述材料后会留下深刻的印

1弗洛伊德1914年对《释梦》(190a)第六章(d)及(i)的几段补充中,对西尔伯莱的实验作了更充分的说明,并附有大量的引文。——英译注。

2《引论》第十讲论述了象征意义,但这种适应于女性的梦的事实,则仅在某些早期发表的《观察与实例》(弗洛伊德,1918a)中提到过。——英译注。

象,我们还发现了几个新的象征,我至少可以告诉你们其中的两个。按照阿伯拉罕(abraham)(1922年)的看法,梦中的蜘蛛象征着母亲,但却是儿童的崇拜男性生殖器阶段的母亲,是我们所害怕的母亲;所以,害怕蜘蛛表明了害怕与母亲的l伦,害怕女性生殖器。你们也许知道,希腊神话所创造的东西,美杜莎的头,可以追溯到怕被阉割的同样动机1。

我想告诉你们的另一个象征例子是桥,弗伦齐(ferenczi)在1921和1922年解释了这一象征。首先,它代表男性生殖器,该器官在性活动中使父亲和母亲相联结;然而在此之后,它从上述意义中又派生出了更深一层的意义。我们能够脱胎来到这个世界,应归功于男性器官,就这一点而言,桥变成了从另一个世界(未出生状态,在zg中)来到这个世界(生命)的通道,而且,因为人们也把死描述为回归母腹(回到水里),所以桥也获得了导向死亡的某种含义。最后,在脱离桥的本意的更远的意义上,桥还象征着一般的过渡和变化的情况。这与下述情况是符合的:如果一个女人没有打消成为男人的欲望,她就会常常梦见桥很短,以致达不到更远的彼岸。

在外显的梦的内容中,我们常常发现使人回想起童话、传说、神话中的熟悉题材的意象和情景。对这些梦的解释阐明了产生这些题材的最初兴趣,虽然我们同时不应忘记,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材料已发生了意义上的变化。可以说,我

1参阅弗洛伊德死后出版的他对该论题的注释〔1840a(1922年)〕。——英译注。

们的解释工作就是揭示这种原材料,它常常完全可以被描述为具有最广义的性的性质,它在后来的种种适应中获得了最多样化的应用。这种追溯易于引起所有未经过精神分析训练的人的愤怒,似乎我们力图否定或贬低在性的原始基础之上而建立的所有东西。

然而,这种发现是建设性的和有趣的。

追溯造型艺术中特殊题材的起源时,所发现的情况也是如此。

例如,m。j艾斯勒(eisler)在1919年根据他的病人梦中的各种象征,对伯拉克西特列斯(praxiteles)

1创作的雕像《赫尔墨斯》(hermes)

2中所描绘的那个逗弄小男孩的青年,作了精神分析的解释。最后,我必须指出,对梦的解释尤其经常地阐明了神话题材的含义。例如,关于希腊神话中迷宫(labyrinth)的传说,可以被认为是象征着从直肠中诞生:弯弯曲曲的小路是肠子,阿里阿德涅(ariadne)

3的线是脐带。

通过深入研究,梦的工作所采用的象征方法——其迷惑人的性质几乎无法阐述透彻——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了。我将给大家举其中几例。如,梦中相同事情的多次发生象征着频繁性。下面是一个少女的奇怪的梦。她梦见她走到一个大厅里,见到有个人坐在椅子上;这种情况重复了六次、八次或更多次,但每次椅子上那个人都是她的父亲。当我们在解释中根据少女所补充的细节,发现这个大厅象征着母亲的子

1公元前四世纪古希腊的雕塑家。——中译注。

2古希腊神话中众神的使者,亡灵的接引者。——中译注。

3古希腊神话中克里特王弥诺斯和帕西淮的女儿,一译阿莉阿德尼,淮德拉的妹妹。雅典英雄忒修斯杀死弥诺陶洛斯后,她用小线团帮助忒修斯逃出迷宫。所以现在“阿里阿德涅线团”常用来比喻解决问题的方法。——中译注。

宫时,此梦便容易理解了。这梦表示少女所常有的幻想,想象她在胎儿时就已见其父亲光顾母亲的zg了。你们不要被下述情况弄糊涂了;在梦中某种东西是颠倒的——她的父亲“进入zg”的行为移置到了她自己身上;附带说一下,这种情况也有其本身的特殊含义。父亲形象的重复出现,只可能表明那件事曾重复发生。我们毕竟得承认,梦在通过重复表示频繁性(mulitiplicity)1时,并没有许多意义。我们只须找出后一个词汇的原始意义就可以了;今天该词在我们看来意味着时间上的重复,但它却是来源于空间的堆积。的确,一般地说,凡在可能之处,梦的工作都把时间关系变成空间关系,并如此象征它们。例如:在梦中,我们可以看见这样的情景:其中的两个人看起来十分矮小并距离我们很远,就像把望远镜倒过来用所看到的情形一样。这里,空间上的微小与遥远二者具有同样的意义,它们所表示的就是时间上的遥远,我们应该明白,上述情景来自遥远的过去。

再者,诸位可能记得,我在早期的讲演中已经告诉你们(并举例加以说明),我们甚至已学会利用外显的梦的形式的性质来进行解释——即把它们转化为产生于内隐的梦的思想的素材2。

正如诸位所知,所有在同一个晚上做的梦都属于一个系统。但是,这些梦在做梦的人看来是否连续统一,或者他是否将它们分成几部分或许多部分,却并不是无关紧要的事。这些部分的数目,常常等于内隐的梦的思想的构造形态

1德文为“haufigkeit”和“haufung”。两词都派生于“haufen”——“增多”。——英译注。

2参阅《引论》第十一讲。——英译注。

中各个焦点的数目(focalpoints),或者相应于做梦者精神生活中各种斗争倾向,这些倾向中的每一种都在梦的一个特殊部分中,获得了主要的但又并非唯一的表现。一个短的序梦和随之而来的长的主梦之间,常常是一种条件与结果的关系(条件从句和结果从句),在以前的讲演中可以找到一个极明显的这方面的例子1。

如果一个梦被做梦者描述为“是莫名其妙地c进来的”,这个梦实际上就可能相应于梦的思想中的一个从句。

弗兰兹。亚历山大(franzalexander)在1925年对成对出现的梦的研究中已指出:如果对同一夜做出的两个梦一并考虑,那么它们就是两个阶段上来表现愿望的满足,从而分别完成梦的任务——尽管每个梦独立存在时不会产生那种结果——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比如,假定梦的愿望是在梦的内容中对某个特定的人采取某种不正当的行为,那么,在第一个梦中,这个人将会毫无伪装地出现,而欲对其采取的行为则仅处于胆怯的被暗示状态。

第二个梦的情况则不同;这种行为将会被明确提到,而那个人或者变得认不出来了,或者被某个无关的人所取代了。你们将会承认,这种情况看来确实很巧妙。此外,我们发现,在相互关联的两个梦之间存在着另一种类似的关系:一个梦代表惩罚,另一个梦代表邪恶欲望的满足。

这就等于是说:“假如一个人接受了对他的邪恶行为的惩罚,他就可以允许自己继续做那种禁止的事。”

b1见《引论》第十二讲。——英译注。

关于上述一般发现或者梦的解释在分析工?